第四节 仁的超越性,积极
教师德性伦理重构
列维纳斯认为,自我与他者是一种不对称的平等关系。这一关系定位与儒家在“仁”的基础上建构的人际关系的“不对称性平衡”异曲同工。在以“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为内容的新时代“四有好教师”的标准体系中,“有仁爱之心”这一标准的设立,标志着师德建设向传统伦理的理性回归。本节,将以“仁”的超越性为出发点,讨论师德建设的要点。
作为儒家思想的核心,仁既是仁、义、礼、智、信五常之一,又一统五常,是德之总称、本体。[85]“仁者,人也”的论述指出了仁是人之为人的内在理据。探究仁的内涵,对于完成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重塑教师德性伦理具有重要的启示与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