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在共同遵守中建立安全依恋性关系

三、规则,在共同遵守中建立 安全依恋性关系

儿童的主体性是不言而喻的,但儿童主体意识的形成却要经历一个从“依恋”到“独立”的过程。孩子心理断奶之日,才是主体意识形成之时。

1.安全依恋,儿童出发的“安全心理基地”

依恋是一种社会性情感联结,是婴儿寻求并企图保持与父母亲密的身体联系的一种倾向。[24]安斯沃思(1978)把依恋关系分为三种类型:A型,回避型;B型,安全型;C型,矛盾型。其中安全依恋型,儿童喜欢与母亲接近,但并不总靠在母亲身边,而是积极地探索周围环境,同时与母亲进行远距离或近距离的交往。在母亲的鼓励下,能较好地与陌生人交往。回避型儿童则与母亲关系淡漠,交往很少。矛盾型儿童表现出矛盾情绪,既离不开又不愿与母亲相处,对陌生人也表现出退缩、难以接近的特点。三种依恋类型中,安全依恋为良好的、积极的依恋,会深刻影响儿童的智力、性格、情绪、人际关系等方面的形成。在安全依恋型关系中,儿童以父母为“安全心理基地”,积极地去探索未知世界。在性格发展中,安全依恋型儿童体现出较好的自信心和独立性,对他人和周围世界具有信任感、认同感。从情绪上讲,安全依恋会让儿童情绪更为稳定,情绪调节能力更强,从而更好地与人相处,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安全依恋对儿童健康成长的意义与价值是显而易见的。如何与儿童建立这一良好的、积极的关系模式,是儿童心理学、家庭教育学的重要课题。研究表明,依恋形成的主要阶段是6个月至3岁,之后,则呈现出稳定的状态。父母平时对儿童精心照顾、关心、爱护,儿童从父母那里获得温暖和爱,其生理的、情感的需要得到满足,儿童就会有安全感和快乐情绪。在“爱抚满足”的正向循环中儿童逐步形成安全依恋。

2.建立规则,维系良好的亲子关系的安全之绳

本书认为,3岁之前的照料固然重要,但这并不代表着父母与子女之间关系模式的建立是一劳永逸的,即使在儿童期、少年期,父母仍须精心维持代际的良好关系。相对于婴幼儿时期更多需要的是父母的照抚不同,儿童与青少年时期父母子女之间良好的代际关系的建立,儿童安全感的获得更多依赖于家庭规则的建立。

谈及规则时,人们更多想到的是对儿童进行规则教育,往往忽视家庭规则的建立和父母对规则的遵守。在教育、表扬、批评孩子的过程中,有些父母体现出随意性,甚至会因自己的不顺心而迁怒儿童。研究表明,家庭环境,尤其是教养过程中不确定性因素越多,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关系越不稳定,越不利于儿童的成长。首先,会降低儿童的安全感。当一个人无法预测自己行为后果的时候,安全感越低,由此,会带来一系列认知、心理、情绪与人际交往等方面的问题。其次,不利于儿童规则意识的建立。父母不建立规则、以自己的喜怒为规则或虽有规则却随意破坏的行为都会在儿童心中形成规则无价值、无须遵守的潜意识。

因此,要建立、维持儿童与父母之间的安全依恋关系,除日常照顾,满足儿童的生理和情感需要外,还需要建立稳定的家庭规则,尤其是家庭教育规则,增强儿童家庭生活的确定性。当然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规则本身的合理性、对等性和友好性也十分重要。其中,合理性指既合乎事理,又符合家庭实际,具有可执行性。这是基础。对等性即公平地考虑每个人的立场、利益,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共同建立,共同遵守,而不是单向度的提要求、立规矩。这是前提。最后要体现友好性原则,有利于儿童的生长。只有建立在合理性、对等性、友好性基础上的规则才会使家真正成为儿童的“安全心理基地”,使儿童对自己生出自信心,对他人生出信赖感,对社会生出认同感,更好地融入社会。

每一个问题孩子的背后都有一个问题家庭、一个问题家长。而在所有的家庭教育“事件”中最可怕的莫过于家长的喜怒无常,以及随之而来的暴虐。喜怒无常是对规则最大的破坏和践踏,也是童年最大的阴影,对每一个渴望成长的儿童来讲都是人生最大的不幸。所以,当你克制不了内心的冲动,当你管束不了自己的喜怒无常时,年轻的父母们,请你想一想“呼啸山庄”里的每一个不幸的人,每一幕人生悲剧。希克厉为什么那么暴虐?哈里顿为什么那么粗野?

所以,为了孩子,请建立并遵守家庭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