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有着一种本性,通过它,一切存在的东西才得以存在;它通过它自身而存在;它就是万有中的至高者

第3章 有着一种本性,通过它,一切存在的东西才得以存在;它通过它自身而存在;它就是万有中的至高者

提要:一切存在的东西,要么通过“某物”而存在,要么通过“无”而存在。它们不能通过“无”而存在,因此必然通过“某物”而存在。然而,那让一切存在的东西得以存在的东西要么是“一”,要么是“多”。如果是“多”,那它们各自通过其自身而存在。这样一来,必然存在着一个原因或一种能力,那些“多”通过分有它,从而得以通过它们自身而存在。因此,那让一切存在的东西得以存在的只能是“一”,惟有它是通过它自身而存在的。那互相指称的东西,甚至它们所体现的关系本身都不是通过对方而存在的。然而,任何通过他物而存在的东西都不及那通过自身而存在的东西。因此,惟有那“一”是万有中的至大、至高者,并且,那至善、至大者存在着。正是通过它,任何其他的东西才得以是善和大。

事实上,不仅一切善的东西(omnia bona)通过那同一样东西(per idem aliquid)而成为善,一切大的东西(omnia magna)通过那同一样东西而成为大,而且任何存在的东西(quidquid est)也似乎通过某一样东西(per unum aliquid)而存在。因为,所有存在的东西要么通过“某物”(per aliquid)而存在,要么通过“无”(per nihil)而存在。但是,没有任何东西是通过“无”而存在的(nihil est per nihil),因为,难以想象存在着某种东西,它居然不是通过另外的东西就得以存在的。因此,任何存在着的东西都只能是通过某样东西才得以存在。

既然如此,那么,那让一切存在的东西得以存在的东西要么是“一”(unum),要么是“多”(plura)。[1]然而,如果是“多”,则意味着要么那些“多”自身会归诸于某一个东西,通过那个东西,它们得以存在;要么那些“多”各自通过其自身而存在;要么那些“多”彼此通过对方而存在。

但是,如果那些“多”自身就是通过“一”而存在的,那么,一切存在的东西与其说是通过“多”而存在,毋宁说是通过“一”而存在的,因为正是通过“一”,那些“多”才得以存在。如果那些“多”各自通过其自身而存在,那必定存在着“某一个”通过自身就存在的力量或本性(una aliqua vis vel natura existendi per se),它们分有了它,从而它们各自通过其自身而存在。无可怀疑的是,这些“多”正是通过这“一”本身而存在的,通过分有它,它们各自得以通过其自身而存在。因此,一切存在的东西真正是通过这“一”而存在的,而不是通过那些“多”,因为没有这“一”,那些“多”不能存在。理性绝不会允许那些“多”彼此通过对方而存在,因为,认为某样东西是通过它使其得以存在的东西而存在,这种想法是不合理的。[2]甚至那相关的东西也不是彼此通过对方而存在。例如,尽管主人与奴仆是相互指称的,但是,这被指称的两者自身却绝不是通过对方而存在的;它们之间所表现出来的那种关系本身——通过这种关系它们被指称,也绝不是通过对方而存在的。因为,那种关系是通过主体(per subiecta)才得以存在的。

因此,既然真理完全拒斥“多”的存在——通过它们,一切存在的东西得以存在,那么,必然得出的是只存在着“一”——通过它,一切存在的东西得以存在。由于一切存在的东西都通过这“一”得以存在,无疑这“一”通过它自身而存在。所以,任何其他东西都是通过别的东西而存在的,惟有这“一”是通过它自身而存在的。但是,任何通过他物而存在的东西都不及(minus est quam)[3]这“一”,因为其他一切存在的东西都通过这“一”而存在,而惟有这“一”通过它自身而存在。因此,那通过它自身而存在的“一”是万有中的至大者,也惟有这“一”,才是万有中的至大、至高者。但是,既然通过那万有中的至大者,其他的一切才得以是善和大,甚至才得以存在,那么,那万有中的至大者必然是万有中的至善、至大、至高者。(https://www.daowen.com)

因此,有着这么一个存在者,它或者被称为本质(essentia),或者被称为实体(substantia),或者被称为本性(natura),它是万有中的至善、至大、至高者。

[1]原文是:Quod cum ita sit,aut est unum,aut sunt plura,per quae sunt cuncta quae sunt.直译当为:既然如此,那么,那东西要么是“一”,要么是“多”,通过它(们)一切存在的东西才得以存在。

[2]原文是:quoniam irrationalis cogitatio est ut aliqua res sit per illud cui dat esse.直译当为:因为,这样一种想法是不合理的,那就是:某样东西将存在赋予某物,而它又通过那物而存在。

[3]minus est quam,直译是:比……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