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视学生合法权益的事件普遍存在
2026年01月15日
二、忽视
学生合法权益的事件普遍存在
换一个角度看问题,学生管理规定中又不断地出现学校“乱作为”侵犯学生权益的问题。有网民收集了若干所高中的“雷人”校规,如规定女生不能留长头发,学生要按照规定时间上厕所,生日不能跟同学一起过等。这些规定被曝光之后,学校的反应一般都是尽快修订相关条目。然而,这些“雷人”校规出台的背后所折射出的深层次问题——学生合法权益在学生管理中没有得到相应保障的问题——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这些情况,在不属于义务教育的高中更容易出现。
首先,对于学生享有哪些合法权益,没有进行清晰的阐释。女生留长发、学生如厕时间等问题涉及学生合法权益的具体内容。这些权益并不直接指向参加学校计划内活动、获得奖助学金等在内的受教育权,而是学生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所拥有的人身权、表达自由权、财产权等在学校范围内的体现。迄今为止,我国教育法规对此缺少明确界定,因而一些学校出台的管理办法很容易“越线”,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
其次,学生及家长在学生管理过程中处于比较被动的地位。一些学校没有明确的学生管理办法,教师如何管理学生,完全由校方说了算,学生只能默默承受。即使受到了体罚,也可能迫于种种担忧而不敢向家长和外界反映。还有的学校经常变更学生管理规定,这些规定既不征求学生及家长意见,也不经过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出台之后,学生就要无条件服从。更有甚者,学生在受到处分之后,根本没有辩解、申诉的机会。尽管我国《教育法》明确规定,学生享有“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然而,在实践中,针对学生权益的救济观念和相应制度是缺位的,学生很难通过正规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