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育人:教育性学生管理的实施主体探析
2026年01月15日
第七节 全员育人:
教育性
学生
管理的实施主体探析
教育性学生管理主张开展师生平等对话,加强对学生正面行为的支持和鼓励,以理性引导和情感培育相统一的方式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谁来实施教育性学生管理?在上文中,笔者已经对片面倚重班主任实施学生管理的学生管理分工格局提出了批评,接下来,笔者拟从制度伦理角度展开论述,以期推动全员育人理念的落实。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中小学普遍推行班主任工作制度,班主任是中小学生管理的主要承担者和责任人。然而,班主任工作制度往往成为某些任课教师忽视德育、拒绝承担德育责任的借口。促使每一位教师成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和人生导师,是德育和学生管理创新应该重视的现实问题。
近年来,班主任工作制度的合理性不断受到质疑,对班主任工作制度的政策支撑也有所松动。2014年,教育部发布《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改进管理育人,探索推行德育导师制,体现了其有力、有序推进中小学德育和学生管理创新的坚定决心和科学态度。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指导意见》)指出,普通高中要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建立专兼结合的指导教师队伍,对学生开展理想、心理、学习、生活、生涯规划等方面指导,帮助学生更好适应高中学习生活,提高自主选择能力。不难看出,指导教师职责与当前班主任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存在重合,那么,在选课走班背景下,沿用四十余年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制度是否可能悄然谢幕?导师制能否全面取代班主任制?这些问题值得研究者认真对答。本文拟从制度德性视角对班主任制与导师制展开对比分析,借鉴发达国家经验阐析全员导师制的优越性,以期为立足新时代扎实创新德育和学生管理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