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维护政权合法性的政治操作

维护政权合法性的政治操作

时间:2023-08-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天文机构执掌天象观测与国运休咎的解读,历代统治者为占据“上天意志”的法理制高点,无不竭尽所能对其加以掌控,这在政局混沌、政权反常更迭之际尤为突出。肃宗正是借此一系列绵密举措主导天文机构的运行,获得皇权合法性的天文依据,巩固其正统地位。在天文机构的日常管理方面,将其由“台”改为“监”,并持续加强关防与控制。[1]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中央统军体制与南宋政权的秩序构建研究”阶段性成果。

维护政权合法性的政治操作

天文机构执掌天象观测与国运休咎的解读,历代统治者为占据“上天意志”的法理制高点,无不竭尽所能对其加以掌控,这在政局混沌、政权反常更迭之际尤为突出。

肃宗于安史叛乱中仓促即位,太上皇玄宗则仍居兴庆宫。此种局面下,肃宗通过改天文机构为司天台、提高其地位等一系列手段加强对天文机构的控制。同时,迁司天台至“太微西南”的张守珪故宅,将上天的“太微垣”与其所居的大明宫相对应[51]。肃宗正是借此一系列绵密举措主导天文机构的运行,获得皇权合法性的天文依据,巩固其正统地位。

后梁代唐,为显其新朝气象,更为掌握对“天命”解释的主导权,不仅于开封新置浑天仪以观测天象[52],还对天文机构等官署称谓进行一系列改名。后唐以梁为“伪”,“中兴”唐制,自然复用“司天台”以彰显其正统地位,之后各朝亦予沿用,直至宋初。

开宝九年(976)十月,宋太宗一违惯例于即位当年匆匆改元,并连续下诏,严禁民间私习天文相术,“限外不送及违诏私习者,悉斩”[53]。从最低级的学生到司天台官员,再到内廷中备皇帝咨询的翰林天文,皆由太宗信任之人出任。在天文机构的日常管理方面,将其由“台”改为“监”,并持续加强关防与控制。凡此种种,皆显示出宋太宗在即位后于天文层面苦心经营其正统形象的努力。

要之,“司天台”与“司天监”仅一字之差,两者的混用似乎并未明显影响古今学者对唐肃宗朝至宋初天文机构称谓的理解,故此问题被有意无意地回避或忽略,进而出现诸种认知误区,以至于部分点校本正史亦沿旧误[54]。清晰区隔各时期天文机构的诸称谓,还原其更改的具体过程,不仅有助于对相关文献的准确理解,而且对认识唐宋时期天文机构的发展变化及统治者构建正统地位的努力皆有见微知著之效。

(作者单位: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注释】

[1]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中央统军体制与南宋政权的秩序构建研究”(项目编号:18CZS024)阶段性成果。

[2]宋代内廷中还设有翰林天文院(局),然内廷中天文机构的设立在历代并不具有普遍性,故本文所涉及宋代的天文机构主要指外朝天文机构。

[3]王宝娟:《唐代的天文机构》,载《中国天文学史文集》(第五集),北京:科学出版社,1989年,第277—287页。陈晓中、张淑莉:《中国古代天文机构与天文教育》,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08年,第79—82页。

[4]赵贞:《唐宋天文星占与帝王政治》,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32、33页。

[5]龚延明:《宋代官制辞典》,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第245页。

[6]赵贞:《唐宋天文星占与帝王政治》,第53页。

[7]郭声波:《宋朝官方天文历法机构考述》,载四川联合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四川联合大学宋代文化研究资料中心编《宋代文化研究》(第六辑),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98页。

[8]龚延明:《宋代官制辞典》,第250页。

[9](后晋)刘昫:《旧唐书》卷四三《职官志二》,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855页。

[10]周绍良主编:《唐代墓志汇编》大历〇四九,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1791页。

[11]周绍良主编:《唐代墓志汇编》长庆〇二〇,第2072页。

[12]李商隐《为荥阳公贺老人星见表》云:“臣得本道进奏院状报,司天监李景亮奏八月六日寅时奏老人星见于南极。”考李商隐于唐宣宗大中年间任荥阳公郑亚的幕僚,故作此表,进呈称贺。此时李景亮为司天台的最高长官—司天监[(唐)李商隐著,(清)冯浩详注,钱振伦、钱振常笺注:《樊南文集》卷一,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98页]。

[13](唐)白居易著,丁如明、聂世美校点:《白居易全集》卷五七《季冬荐献太清宫词文》,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791页。(唐)韩愈著,马其昶校注,马茂元整理:《韩昌黎文集校注》卷八《贺太阳不亏状》,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709页。

[14](宋)王溥:《唐会要》卷四四《太史局》,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第796页。

[15](宋)孙逢吉:《职官分纪》卷一七《太史局》,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401页。

[16]郭声波先生亦曾据《职官分纪》指出宋之“司天监”因之于后梁(《宋代官方天文历法机构考述》,第98页)。关于此处的“梁”,龚延明先生《宋代官制辞典》“司天监”条中则解释“南朝梁有司天监之名”(第245页)。然据《隋书》卷二六《百官志上》:“梁初犹依宋、齐,太常视金紫光禄大夫,统明堂、二庙、太史……太史别有灵台丞。”[(唐)魏徵:《隋书》,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724页]显然,南朝萧梁并未设立“司天监”这样的机构。另,吕变庭先生认为《职官分纪》此处所载司天监“系职官,不是机构”,然此解读亦不成立。首先,《职官分纪》相关部分是对历朝天文机构沿革的全面介绍,从《职官分纪》关于宋代司天监的记载来看,是对整个机构及其执掌的介绍,而非仅针对长官司天监;其次,唐代司天台长官为司天台监,日常使用中皆简称司天监。“司天监”作为天文机构的职官称谓一直使用至元丰改制,故后梁完全无须对其再行改名,宋初亦无须“因梁”(吕变庭:《略论元丰改制前北宋“司天台(监)的机构设置及其管理绩效”》,载李华瑞、姜锡东主编《王曾瑜先生八秩祝寿文集》,北京:科学出版社,2018年,第508页)。

[17](宋)章如愚:《山堂考索·后集》卷二〇《官制门》,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571页。(宋)王应麟:《玉海》卷一二一《历类》,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影印清浙江书局重刻本,1987年,第2236页。

[18](宋)王溥:《五代会要》卷一八《诸司送史馆事例》,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294页。

[19]《五代会要》卷一〇《历》,第166页。

[20](宋)薛居正:《旧五代史》卷一三九《天文志》,北京:中华书局,2015年,第2167页。

[21]《旧五代史》卷一三九《天文志》,第2167页。

[22]《旧五代史》卷一一六《周书·世宗本纪三》,第1797、1798页。

[23]《旧五代史》卷四三《唐书·明宗本纪九》,第677页。

[24]《五代会要》卷一一《杂录》,第187页。(www.daowen.com)

[25]直至周世宗时,才下诏不以后梁为“伪朝伪主”。《旧五代史》卷一一三《周书·太祖本纪四》,第1747页。

[26](清)徐松辑,刘琳、刁忠民、舒大刚、尹波等校点:《宋会要辑稿》职官一八之八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3529页。

[27]《职官分纪》卷一七《太史局》,第401页。

[28](宋)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五六《职官考十》,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1667页。

[29]关于宋代火德的讨论,可参见刘复生:《宋代“火运”论略—兼谈“五德转移”政治学说的终结》,《历史研究》1997年第3期,第92—106页。

[30]邓文宽:《敦煌天文历法文献辑校》,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6年,第513页。

[31]参见董煜宇:《从文化整体概念审视宋代的天文学—以宋代的历日专卖为个案》,载于孙小淳等主编《宋代国家文化中的科学》,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07年,第56页。

[32]《宋会要辑稿》礼一四之三,第744页。

[33]《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一之一,第3801页。

[34]《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一之一,第3801页。

[35]《宋会要辑稿》瑞异一之一六,第2599页。

[36](宋)汪藻著,王智勇笺注:《靖康要录笺注》卷一五,靖康二年正月二十六日,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581页。

[37](宋)周应合:《景定建康志》卷二二《城阙志三》,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1680页。

[38](宋)宋敏求撰,(元)李好文撰,辛德勇、郎洁点校:《长安志·长安志图》卷八《唐京城二》,西安:三秦出版社,2013年,第283页。

[39](宋)高承撰,(明)李果订,金圆、许沛藻点校:《事物纪原》卷六《太史局》,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341页。

[40]张国刚:《唐代官制》,西安:三秦出版社,1987年,第109页。

[41]参见赵贞:《乾元元年(758)肃宗的天文机构改革》,《人文杂志》2007年第6期,第155—161页;《唐代的天文管理》,《南都学坛》(人文社会科学学报)2007年第6期,第29—34页。亦见氏著《唐宋天文星占与帝王政治》,第41—53页。

[42]《旧五代史》卷三《梁书·太祖本纪三》,第55页。

[43]《五代会要》卷一八《前代史》,第297页。

[44](元)脱脱:《辽史》卷四《太宗下》、卷四二《历象志上》,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64、594页。

[45](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七,开宝九年十一月条,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385页。

[46](元)脱脱:《宋史》卷四《太宗本纪上》,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57页。

[47]《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一之一,第3801页。

[48]《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〇,太平兴国四年正月癸卯条,第444页。亦见《玉海》卷四《天道》,第81页。

[49]《宋史》卷四六一《韩显符传》,第13502页。

[50]《宋会要辑稿》职官三六之一〇七,第3951页。《宋史·史序传》载史序于太平兴国间曾“隶翰林天文院”(卷四六一,第13503页)。此一记载为目前仅见太宗朝有关“翰林天文院”的记载。然史序在真宗朝仍任翰林天文,故此处难脱追称之嫌。《宋会要辑稿》中关于“翰林天文院”的最早记载见于咸平四年(1001):“以修历官翰林天文院太子洗马史序、王熙元并为殿中丞。”(运历一之六,第2685页)然这里的翰林天文院与“修历官”“太子洗马”并为史序和王熙元所任之职,此处的“院”当为衍字。不过,在真宗朝,翰林天文院的出现已比较普遍,如“景德元年正月,诏:‘司天监、翰林天文院职官、学生、诸色人自今不得出入臣庶家课算休咎’”(职官三一之一,第3801页),且翰林天文院设立后,测验浑仪官独立观测天象的制度并未废除。

[51]赵贞先生认为此举还有监视居于兴庆宫的唐玄宗的目的。参见赵贞:《乾元元年(758)肃宗的天文机构改革》,第155—161页。

[52]《五代会要》卷一〇《浑天仪》,第170页。

[53]《宋大诏令集》卷一九八《禁约上》太平兴国二年《禁天文相术六壬遁甲三命及阴阳书诏》,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731页。

[54]《旧五代史·仇殷传》云:“仇殷,不知何郡人也。开平中,仕至钦天监”(《旧五代史》卷二四《仇殷传》,第377页)。“钦天监”一称始见于明代,乃明代天文机构的称谓 [(明)申时行等修:《明会典》卷二三三《钦天监》,中华书局,1989年,第1101页]。今本 《旧五代史》为清修《四库全书》时从《永乐大典》中辑出。现存《永乐大典》的相关部分已阙佚,就笔者所见《旧五代史》武英殿本、嘉业堂本等诸版本皆将此处载为“钦天监”,再经今人数次点校,至中华书局2015年标点本仍沿旧误。可知,自明代以来,历代学者很可能对唐肃宗朝至宋初天文机构称谓的改换均未有清晰认识。赵贞先生虽亦曾指出1976年中华书局标点本《旧五代史》中仇殷当仕至“司天监”(《唐宋天文星占与帝王政治》,第401页),然其并未清晰认识后梁时期“司天监”作为机构称谓和职官称谓的区别,亦未注意到后梁天文机构称谓的变化对仇殷任职可能造成的影响,仅据《北梦琐言》等就将“钦天监”简单换作“司天监”,颇为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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