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何谓智力
关于智力,这是我们在研究创造性人才生成过程中首先必须涉及的一大主要因素。《心理学纲要》指出:“智力是一个得到多种应用和具有多种定义的概念。有人把它定义为对新环境的适应能力;另一些人则认为它是学习能力,还有人认为它是处理复杂和抽象事物的能力。”也许正是因为人们对智力认识视角的多维化、研究角度的差异性,这本美国大学的教科书并没有专门给智力下一个精确的定义,以致使智力的定义会有多个版本。鉴于智力的以上情况,徐金声认为,可以给智力下一个较为笼统的定义:“智力就是个体对于信息进行有效加工的能力。所谓‘有效’,是指有助于正常地满足需要,让需要的满足向自我实现的方向发展和接近。”[1]
究竟什么是智力?智力的本质是什么?智力是由哪些因素构成的?智力是天生的还是后天培养的?为什么一些人会比另一些人更聪明?为什么聪明表现的方式会有多种形式?这些话题一直以来都是心理学家普遍感兴趣,却又难以彻底解决的古老问题。原因何在?这主要因为,一方面,智力并不是一种实体存在,必须借助于人们的外在行为间接地感知与理解它。智力研究者的主观能动性以及侧重点的不同决定了智力概念内涵界定的多样性。另一方面,个体在智力上的差异是真实存在的,这种差异在理解复杂观念、进行抽象推理、有效适应环境等活动中都有着较为生动和鲜明的表现,而在不同领域依据不同标准去认识这些不同表现下的智力差异时,又会有很大的不一致性。[2]此外,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不同时代背景下对智力本质的认识,会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而有着不同的更新并融入了较多的时代元素。因此,对智力概念进行适当整合与合理拓展就成为智力研究领域的基本问题。
“智力”二字不论是从词义还是实际应用方面来解释,它只是学习和接受知识的纯粹心理活动能力的总称。也就是说,智力是指生物一般性的精神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理解、计划、解决问题、抽象思维、表达意念以及语言和学习的能力。目前学术界,大多数学者能够取得共识的观点是,智力是由以下五种因素构成的:(1)观察力:是指大脑对事物的观察能力。(2)注意力:是指人的心理活动指向和集中于某种事物的能力。(3)记忆力:是识记、保持、再认识和重现客观事物所反映的内容和经验的能力。(4)思维力:是人脑对客观事物间接的、概括的反映能力。当人们在学会观察事物之后,会逐渐把各种不同的物品、事件、经验分类归纳,不同的类型都能通过思维进行概括。(5)想象力:是人在已有形象的基础上,在头脑中创造出新形象的能力。因此,想象力一般是在掌握了一定的知识面的基础上才能够具有的一种能力。智力构成的五因素说较为接近于智力的本原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