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斯黛茅斯到处都是旅馆。农场主们通常到“黑牛”或“马和兽医”歇马,而来市场交易的小商贩们则光顾“猪和口哨”。
还有另一个客栈,位于前街的拐角处,名叫“皇冠和锚”,水手们是这里的常客。几个水手,手插在口袋里,正在门口闲逛。一个身着蓝色毛线衫的水手正在不紧不慢地过街,一边紧盯着罗宾逊。
他说:“我说小猪!你喜欢鼻烟吗?”
如果说罗宾逊有什么毛病,那就是他不会说“不”,甚至对一只偷鸡蛋的刺猬也不会。事实上,鼻烟或烟草让他恶心。可是他不是说声“不,谢谢你,先生”,然后径直走开,去办自己的事,而是慢下脚步,半眯起一只眼,把头歪到一边,哼了一声。

水手拿出一个角质鼻烟壶,捏了一撮递给罗宾逊。他接过来,用一片纸包起来,预备拿回家送给多卡丝姨妈。然后,为了不失礼貌,表示有来有往,他拿出一点麦芽糖递给了水手。
如果说罗宾逊不喜欢鼻烟,他这位新交却一点也不反感糖果。他吃了不少,然后扯着罗宾逊的耳朵,称赞他,说他长了五个下巴。他许诺说,要给罗宾逊带路去白菜种子店。最后,他恳求罗宾逊赏光,随他去参观一下一艘从事生姜贸易的船,船长名叫巴拉巴斯·布彻,船名叫作“一磅蜡烛”。

对这个名字,罗宾逊不太喜欢。这让他想起了牛脂、猪油、砍剁和腌制培根。但他还是任由人领着,一边害羞地微笑,一边踮着脚尖行走。假如罗宾逊知道……那人就是船上的一个厨师该多好啊!
他们顺着陡峭、狭窄的巷子一路走下去,从通往港口的主大街上走了出去,老马拜先生在店铺门口焦急地喊道:“罗宾逊!罗宾逊!”可是街上车子的声音太嘈杂,而且此时恰好有一个顾客走进店里,分散了他的注意力,他就把水手的可疑行为给忘了。否则,出于对那家人的敬意,他毫无疑问会命令他的狗提普肯斯把罗宾逊叫回来。实际上,发现罗宾逊失踪后,第一个向警方提供了有用信息的人就是他。但是,一切都太迟了。
罗宾逊跟他的新朋友走下那一长列台阶,来到港池。台阶又高,又陡,又滑,小猪被迫一级一级地往下跳,直到水手好心地抓住了他。他们手拉着手走在码头上:那副模样让人们乐不可支。
罗宾逊饶有兴趣地东张西望。他以前乘坐驴车来斯黛茅斯时,曾经瞥过一眼这些台阶,但从未冒险下来过,因为水手们相当粗野,而且他们经常养着很凶的狗,守在船周围。
港口里停泊的船无穷无尽,噪音和喧闹声几乎跟街上的市场一样吵人。一艘名叫“金头发”的大型三桅船装着橘子,正在卸货;在码头稍远处,一艘名叫“小博比普”的近海双桅船正在装货,装的是优汉普敦和兰姆沃西所产的羊毛。

长着一对弯曲大羊角的老公羊西姆正手持铃铛,站在舷梯上计点羊毛包。起重机每次转过来,往船舱里放下一包羊毛,滑轮里的绳子一阵滑动,老西姆就点点头,摇动铃铛发出“叮当、叮当、嗵”的声音,并粗声大气地咩咩叫一声。
他是认识罗宾逊的,本应该警告他。他驾着他的二轮轻便马车从车道下来时,经常路过伯克姆养猪场。但他瞎了的那只眼睛正好对着码头,而且他正跟船上的管事在争执,争论已经吊上船的羊毛到底是三十四包还是三十五包,弄得情绪激动,头脑发昏。
所以他用那只好眼睛盯着羊毛,看到一包羊毛,就在计数棍上刻一个印记——又一包——又一个印——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他希望最终的结果是对的。
他的短尾巴牧羊犬,提摩西·吉普,也熟悉罗宾逊,可他忙着监督两只狗打架,一只是艾尔谷灵缇,属于运煤船“玛杰里·达维”;另一只是西班牙猎犬,属于“金头发”。没有人注意到他们的咆哮和厮打,两条狗打到后来,一起滚下码头,落入水中。罗宾逊跟在水手身后,紧紧拉着他的手。
“一磅蜡烛”原来是条相当大的纵帆船,新近刷过油漆,装点着各色旗帜,旗帜的意义罗宾逊不明白。船停泊在码头靠外侧一端附近。潮水正在快速上涨,拍打着船侧,用来把船拴在码头上的粗缆绳被拉扯得很紧。
船员们正往船上装货,船长巴拉巴斯·布彻指挥着他们用绳子吊东西。他是一个瘦削的航海人,棕褐色的皮肤,声音粗豪。他随意敲击,乱丢物品,抱怨不休,讲的话有些在码头上都听得见。他说到拖轮“海马”——春潮,从后面来的东北风——面包师手下的人以及新鲜蔬菜——“十一点时要准时装船,还要一大块肉……”他突然打住,目光落在厨师和罗宾逊身上。
罗宾逊和厨师踩着一块摇摇晃晃的跳板上了船。罗宾逊走上甲板时,发现与一只黄色的大猫正面相逢,猫正在给皮靴擦鞋油。

猫惊跳了起来,把鞋刷都吓掉了。然后他开始眨眼,对罗宾逊做出各种稀奇古怪的鬼脸。罗宾逊从没见过一只猫有这种行为,就问他是否病了。这时,厨师丢过来一只靴子打他,他急忙冲上缆索。但厨师对罗宾逊非常客气,邀请他下到船舱里,吃松饼和脆饼。
我不知道罗宾逊吃了多少松饼。他吃个不停,一直吃到睡着了。又一直睡,直到他坐的凳子猛地一歪,把他摔倒在地,他滚到了桌子底下。客舱一侧的地板立起来,升上了天花板;而天花板的一侧降下来,成了地板。响起一片叫声、撞击声、链子的嘎嘎声,以及其他可怕的声音。
罗宾逊站起身来,感觉碰伤了。他顺着舷梯爬上甲板,开始不停地大声尖叫。船的四面八方都是绿色的巨浪,码头上的房子看上去像是木偶屋。在高处的内陆,在红色的峭壁和绿色的田野之上,可以望见伯克姆农场,这时看起来不过一张邮票大小;果园里一小片白色斑点,那是波卡丝姨妈的晾衣场,衣物晾在草上,以便晒白。近处,黑色的“海马”号拖轮正冒着烟,一起一伏,左右摇动。“一磅蜡烛”松开了锚绳,水手们正把绳子往船里收。

巴拉巴斯船长站在帆船的船首,对着拖船的主人大喊大叫。水手们也在喊,并齐心协力地拉拽绳索,升起风帆。船身倾侧着,乘风破浪,一阵大海的气味扑面而来。
至于罗宾逊,他像个疯子,在甲板上跑了一圈又一圈,尖声高叫。甲板倾斜得很厉害,有一两次,他摔倒了,可他爬起来还是跑个不停。慢慢地,他的叫声变成了歌声,他这样唱到——
“可怜的猪罗宾逊·克鲁索!
哦,这样待他究竟为什么?
送他上了可怕的船,任他漂流,
哦,可怜的猪罗宾逊·克鲁索!”

水手们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可是当罗宾逊把这首歌唱了大约五十遍,并且在水手们的腿间窜来窜去,绊倒了好几个水手之后,他们开始生气了。甚至船上的厨师对罗宾逊也不客气了。不仅如此,他说话还非常粗鲁。他说,如果罗宾逊再用鼻子哼歌,就把他剁成猪排。
然后,罗宾逊晕了过去,瘫倒在“一磅蜡烛”号的甲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