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一]枝①國

[一]

自小葛蘭國開船,沿山投西北,好風行一晝夜,到其國港口泊船。此國東是大山,西臨大海,南、北邊海有路可往鄰國。其王亦鎖俚人氏,頭纏黄白布,上不穿[二]衣,下圍紵絲手巾,再用顔色紵絲一匹纏之,名曰壓腰。其頭[三]目及富人服用與王者頗同。人居之屋用椰木起造,上用椰[四]子葉,編成如草苫樣一片蓋之,雨不能漏。家家用磚泥砌一二土庫,止分大小,家有細軟之物放於内,以防火盗。

【校勘記】

[一]柯:原作“阿”,説本、淡本同,據國本、藝本、紀本改。下同。

[二]穿:原作“等”,據國本、説本、淡本、藝本、紀本改。

[三]頭:原作“所”,據國本、説本、淡本、藝本、紀本改。下同。

[四]椰:原缺,據國本、説本、淡本、藝本、紀本補。

【注釋】

①柯枝(Cochin):突厥語Koci的譯音,即今印度南部西海岸的柯欽。在小葛蘭之北,中世紀時是印度一個重要海港。

國人有五等:一等名南毗[一]①,與王同類,内有剃頭掛綫在頸者,最爲貴族;二等回回人;三等名哲地,皆是有錢財主;四等人名革令,專與人爲牙作保;五等人名木瓜,木瓜者,至低賤之人也,至今此輩在海邊[二]居住,其類住屋簷高不過三尺,但高者有罪。其穿衣上不過[三]臍,下不過膝,途中若遇南毗、哲地,即伏於地,候哲地等過則後行。其木瓜之業,專以漁樵、抬負重物爲生,官不容他穿長衣經商買賣,如中國儺[四]一般。

【校勘記】

[一]毗:原作“昆”,説本、淡本、藝本、紀本同,國本作“毗”,據泰米爾語nampi譯音,依國本改。下同。

[二]海邊:原作“邊邊”,國本、藝本、紀本作“海濱”,依説本、淡本改。

[三]過:原缺,據國本、説本、淡本、藝本、紀本補。

[四]儺:原作“灘”,説本同,藝本作“漢”,據國本、淡本、紀本改。

【注釋】

①南毗:是印度馬拉巴爾海岸婆羅門種姓南布迪里(Nambudiri)的譯名,泰米爾語nampi和馬來語nambudiri、Tam nambari的對音。在《諸番志》《宋史》《南海志》《島夷志略》中均有記述,是印度種姓等級中最高等級婆羅門之一,印度僧侣貴族。是印度喀拉拉邦占統治地位的種姓,其成員具有極端的正統思想,自認爲是古吠陀宗教和傳統印度教義的真正信徒。與印度南部其他婆羅門不同,強調祭司,通常不從事營利性職業。

②回回人:見爪哇國注。

③哲地:是印尼語、馬來語Chetti、Ceti的對音,意思是來自印度南部貿易種姓的成員、商人、高利貸者。

④革令:是印尼語和馬來語Klien、kaling的對音,通行於南印度、馬來半島一帶,包括海峽一帶定居者和印度大陸貿易者,或者是定居者的子孫。這個名字與古老的kalinga有關,中譯名羯陵伽,在古代印度中東部地區柯洛曼德爾海岸北部,海上貿易發達。

⑤木瓜:馬來語和泰米爾語mucoa、mukuva、mukkuvan的對音。向達認爲是Mukuva的對音。靠近科摩林的半島西海岸漁民的名稱。從文義上看指最底層賤民。

⑥儺人:不詳。或即《咸賓録》卷八《五溪諸夷》云:“扣人門乞錢米如儺然。”

其王崇奉佛教,尊敬象、牛。建造佛殿,以造銅鑄佛[一]像,用青石砌佛座,週圍[二]砌成水溝,傍穿一井。每日清晨[三],鳴鐘[四]擊鼓,汲井水於佛頭頂澆[五]之再三,衆皆羅拜而退。又有一等人名濁肌,即念佛道人也,亦有妻子[六],此輩自出母胎,髮不經剃,亦不梳篦,以酥油等物,將髮搓成條縷如氈,或十餘數,七八縷披曳腦後,卻將黄牛糞燒灰,遍搽身體。上下無衣,止用指大黄藤,緊縛其腰,又以白布爲梢,手拿大海螺,常吹而行。其妻略以布遮其醜,隨夫[七]而行。此等即出家人,若到人家,則與錢米等物。

【校勘記】

[一]佛:原作“仙”,説本、紀本同,淡本缺,據國本、藝本改。下同。

[二]圍:原作“迴”,據國本、説本、淡本、藝本、紀本改。

[三]晨:原作“辰”,通“晨”,説本、淡本同,據國本、藝本、紀本改。下同。

[四]鐘:原作“羅”,據國本、説本、淡本、藝本、紀本改。

[五]澆:原作“繞”,據國本、説本、淡本、藝本、紀本改。

[六]子:原作“少”,據國本、説本、淡本、藝本、紀本改。

[七]夫:原作“七人”,據説本、淡本、紀本改。

【注釋】

①濁肌:是Gioghis的對音,也有caiguy、cuigui等寫法,又作瑜珈,是印度苦行僧人的泛稱,有時也指回教的苦行人。

其地氣候常暖如夏,亦無霜雪。每年至二三月,夜間則下陣雨一二,番人家即整蓋房屋[一],備辦食用。到五六月,日夜間滂沱大雨[二],街市成[三]河,人[四]莫能行,大家小户坐候雨信過。七月纔終,八月半後晴起,要點雨亦無,直至次年二[五]三月纔又下雨。常言“半年落雨半年晴”,正此處也。

【校勘記】

[一]屋:原缺,説本同,淡本缺文,據國本、紀本補。

[二]日夜間滂沱大雨:原在“日夜間”與“滂沱大雨”之間,有“則下陣雨”,於語意不合,國本作“晝夜下滂沱”,紀本作“日夜間則下滂沱大雨”,今據説本、淡本、藝本删改。

[三]成:原作“城”,説本同,據國本、淡本、藝本、紀本改。

[四]人:原缺,據國本、説本、淡本、藝本、紀本補。

[五]二:原缺,國本、説本、淡本同。據藝本、紀本補。

土無他出,山有胡椒,人多置園種爲産業。每年椒熟,本處自有收椒大户收買,置倉[一]盛頓,待各處番商來買。論播荷説價,每[二]播荷該[三]番秤二百五十[四]封剌。每封剌[五]該番秤十斤[六],計官秤十六斤[七]。每播荷該官秤四百斤[八],賣彼處[九]金錢一百個[一○]或九十個[一一],直銀五兩。

【校勘記】

[一]倉:原作“人人”,國本作“食”,説本、淡本闕文,據藝本、紀本改。

[二]每:後原衍一“每”字,此處國本有脱文,據説本、淡本、紀本删。

[三]該:原缺,國本闕文,據説本、淡本、藝本、紀本補。

[四]十:後原衍一“斤”字,國本闕文,説本、淡本有“斤”字,但後無“封剌”二字,據藝本、紀本删。

[五]每封剌:原缺,國本闕文,説本、淡本作“再有封剌”,據藝本、紀本補。

[六]十斤:説本、淡本、紀本同,國本闕文,藝本作“四十斤”。

[七]十六斤:原作“五十斤”,國本闕文,據説本、淡本、藝本、紀本、亦本改。

[八]論播荷説價每播荷該番秤二百五十封剌每封剌該番秤十斤計官秤十六斤每播荷該官秤四百斤:藝本作“皆論擔論價,每椒四擔,該番秤二十五封剌,每封剌該番秤四十斤,計官秤十六斤,通計官秤四百斤”。

[九]處:原作“或”,據國本、説本、淡本、藝本、紀本改。

[一○]個:原作“一周”,據説本、淡本、藝本、紀本改。下同。

[一一]或九十個:原缺,國本同,據説本、淡本、藝本、紀本補。

【注釋】

①播荷:是阿拉伯語bahar、馬來語bharam、印尼語bahara的對音,來自梵語bahar,爲通行印度、馬來半島一帶的一種重量計算單位的名稱,用於大宗貿易。其重量又因地因物而不同。雖然此名稱源自印度,但被阿拉伯人吸收了,而且通過他們帶到遠東。葡萄牙人發現,至少遠至馬魯古都在使用。

②封剌:是阿拉伯語frasila的對音,重量單位。古代大量用於印度海岸的貿易之中。

名稱哲地者,俱是財主,專收買下珍珠[一]、寶石、香貨之類,皆候中國寶船或别處番船客人來買[二]。珍珠以分數論價而賣,且如每顆重三分半者,彼處賣金錢一千八百個[三],值銀一兩[四]。珊瑚枝[五]梗,其哲地論斤重買下,僱倩[六]匠人剪斷、車旋[七][八]珠,洗磨光[九]淨,亦秤分兩而賣[十]

【校勘記】

[一]珠:原缺,據説本、淡本、藝本、紀本補。

[二]來買:原缺,藝本作“至”,據國本、説本、淡本、紀本補。

[三]一千八百個:原作“一千八百一周”,據説本、淡本、藝本、紀本删。國本作“一百個”。

[四]一兩:説本、淡本、亦本同,國本、藝本、紀本作“一百兩”。

[五]枝:原作“梗”,據國本、説本、淡本、藝本、紀本改。

[六]倩:原作“債”,據説本、淡本、藝本、紀本改。

[七]旋:原作“施”,説本、淡本作“璿”,據國本、藝本、紀本改。

[八]成:原作“或”,藝本作“爲”,據國本、説本、淡本、紀本改。

[九]光:原作“先”,據説本、淡本、藝本、紀本改。

[一○]賣:原作“買”,説本、淡本、紀本同,據國本、藝本改。

國王以九成[一]金鑄錢行使,名法南[二]①,重官秤一分一釐[三]。又以銀爲錢,比海螺螄靨大,每[四]個約重官秤四釐,名曰答兒。每金錢一個,换銀錢十五個,街市零用則以此錢行使。

【校勘記】

[一]成:原作“色”,國本闕文,據説本、淡本、藝本、紀本改。

[二]法南:原作“法曰南”,衍一“曰”字,此處國本有脱文,淡本作“洗南”,據説本、藝本、紀本改。

[三]一分一釐:紀本作“一分二釐”。

[四]每:原作“海”,據説本、淡本、紀本改。

【注釋】

①法南:是fanam的對音,金幣名。一種長期在印度南部和馬來西亞使用的貨幣名。泰米爾語panam,來源於梵語pana。後來也用來表示銀幣,各地價值不同。

②答兒:是tar的對音,印度南部銀幣名。在卡利卡特存在時間最長。

國人婚喪之禮,各[一]依本類不同。米、粟、麻、豆、黍、稷皆有,只無大小二麥。象、馬、牛、羊、犬、豬、貓、鷄、鴨皆有,只無驢、騾[二]與鵝。

爾國王亦差頭目隨共回洋寶船[三],將方物進獻於朝廷。

【校勘記】

[一]各:原作“名”,國本缺,據説本、淡本、藝本、紀本改。

[二]騾:原缺,據藝本補。

[三]隨共回洋寶船:原缺,據紀本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