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1984 年5 月31 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1984 年5 月3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四号公布 根据1998 年12 月29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9 年8 月27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1 年10 月29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平时征集

第三章 士兵的现役和预备役

第四章 军官的现役和预备役

第五章 军队院校从青年学生中招收的学员(https://www.daowen.com)

第六章 民兵

第七章 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

第八章 普通高等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的军事训练

第九章 战时兵员动员

第十章 现役军人的待遇和退出现役的安置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