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

(1988 年9 月5 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4 年5 月12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的决定》修正 根据2000 年12 月28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军官的基本条件、来源和培训

第三章 军官的考核和职务任免(https://www.daowen.com)

第四章 军官的交流和回避

第五章 军官的奖励和处分

第六章 军官的待遇

第七章 军官退出现役

第八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