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县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是汉水流域人类文明发祥地之一。梁山、龙岗遗址的发掘,证实早在120 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即有古人类生存繁衍,已经有较为发达的农牧业和手工业。东汉以降,历为州、郡、道、县治所,为汉中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南郑始名西周,因“郑民南奔”而得名。夏、商、周时为褒国所有,东周(前770—前256)春秋时为蜀地。战国时,属秦地汉中郡南郑县,是陕西设县较早的县之一。秦、西汉时为汉中郡属县,东汉时,南郑为汉中郡附郭首县。汉献帝建安二十四年(219),刘备由四川北上攻占汉中,自立为汉中王,南郑属蜀汉。曹魏灭蜀汉,分益州置梁州,治沔阳,南郑隶梁州。晋武帝泰始年间,南郑为梁州及汉中郡治所。南北朝时(420—589),宋、齐沿用晋制,仍置梁州汉中郡,南郑为州、郡治所。西魏文帝大统十七年(551),南郑又入魏。西魏改武乡县为白云县,废帝三年(554),改南郑县为光义县,移理郡东光义府。北周改汉中郡为汉川郡,南郑为其属县。隋文帝开皇初年,改光义县为南郑县。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废汉川郡置梁州,南郑县为州治所。太宗贞观元年(627),南郑为山南道梁州属县。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梁州属山南西道,治南郑。德宗兴元元年(784),改梁州为兴元府,辖南郑县,并为道、府治所。五代十国时期(907—960),南郑先后属前蜀、后唐、后蜀,为山南西道和兴元府治所。后蜀亡,南郑归宋。北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划归利州路,仍为路、府治所。南宋高宗绍兴十四年(1144),分利州路为东西两路,东路辖兴元府,南郑县为府辖县及路、府治所。元(1271—1368)设陕西等处行中书省,改兴元府为兴元路,南郑为路治,此为南郑县正式划归陕西之始。明太祖洪武三年(1370),更兴元路为汉中府;九年(1376)改陕西行中书省为陕西承宣布政使司,辖汉中府,南郑为府治。清(1644—1911),南郑属陕西布政使司汉中府辖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行政建置多次变化,今为汉中市南郑区。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南郑先民们留下了丰富的文物遗存,从古至今,各个历史时期的承载、延续都可以在这片土地上找到踪迹。据统计,南郑县有不可移动文物389 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 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 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4 处;国有收藏单位可移动文物3628 件,其中珍贵文物257 件。

山川多胜迹,人文亦光辉。在这众多的文物当中,有一类文物——碑刻引起了许多识见高远之士的注意,王君即其中一位。夫碑者,坚石也。石碑始于汉代,而碑学较晚,宋、元、明代学者只注重帖学,清代以降,碑始为学者注意。近年来,随着文物部门的文物普查,大量的摩崖和墓碑、庙碑、祠祀、记事、功德、德教、禁令、指路、旨告等碑石被发现,这些珍贵的石刻散落民间田野,由于自然原因和人为破坏,许多石刻断裂、风化、剥蚀严重,石刻上记载的珍贵资料将湮没于历史长河中。

为了抢救这些有价值的石刻,王兴成殚精竭虑,孜孜搜集,考证稽古,抉微探幽,笔之于书,集结成册,以微薄之力,心存使命感,保留了丰富的历史资料,终成此嘉惠学林之事,实乃一件有意义的事,极富学术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