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 例

凡 例

一、本书辑录范围为汉中市南郑县圣水寺博物馆陈列、收藏的碑刻。

二、时间上起唐代,下讫民国,按历史纪元顺序排列,并注明公元纪年(真身洞摩崖石刻在新集镇,排在最后)。

三、碑刻按实物或拓片录文。相关碑刻已有录文者,录文以原石为准。

四、所有碑刻文字均断句标点。为便于识读,对原文繁体字均改为现行规范简化字;对部分异体字用括号标注规范简化字。文字较多者,按内容分段排列。

五、缺字或不可辨识的字其位置用“□”代替,缺几个字用几个“□”代替;补充或纠正文字用“( )”括之;残损较多或不录入部分用“……”标识。

六、释文对碑文主要内容进行翻译,其余不做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