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饮食服务企业成本核算
2026年01月15日
第五节
旅游、饮食服务
企业成本核算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是国民经济中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旅游业、饮食业和服务业。旅游业是指凭借旅游资源,以旅游设施为条件,为满足游客食、住、行、游、购、娱乐等生活需求,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综合性服务的企业。饮食业是指以从事出售加工烹制菜肴和食品,并提供客人消费设施、场所和服务为主要业务的企业。服务业是指利用具有特殊设施的场所和具有特殊技能的劳动,为满足消费者特殊需要而提供服务的企业。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具体包括旅游业、饭店(宾馆及酒店)、度假村、游乐场、歌舞厅、餐馆、酒楼、旅店、修理店、理发美容店、浴池、照相馆、洗染店、影视厅、咨询业等。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是集生产、流通、服务三个职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企业,其经营特点表现为以服务为中心,辅之以生产和流通,直接为消费者服务。旅游、饮食服务企业的商品生产和销售,既具有制造企业与商品流通企业的性质,又具有服务企业的性质,但又不完全等同于这三类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