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1)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概念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主要由市场定价的计价模式,是由建设产品的买方和卖方在建设市场上根据供求状况、信息状况进行自由竞价,从而最终能够签订工程合同价格的方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概念:
①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提供,招标标底及投标报价均应据此编制。投标人不得改变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工程量清单编制应遵守计价规范中规定的规则。
②根据“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价格确定原则,国家不再统一定价,工程造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
③“低价中标”是核心。为了有效控制投资,制止哄抬标价,招标人应公布招标控制价,凡是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应予拒绝。
④低价中标的低价,是指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定的合理低价,并非恶意低价。对于恶意低价中标造成不能正常履约的,以履约保证金来制约,报价越低履约保证金越高。
2)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依据及程序
(1)计价依据
工程量清单的计价依据是计价时不可缺少的重要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工程量清单:是载明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参照此清单对工程进行投标报价。
②计价和计量规范: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时,必须遵照执行的强制性标准。现行的计价规范是《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以及各专业工程计量规范。
需要强调的是,各专业工程的计量规范是一个整体,应相互结合配套使用。市政工程参照的计量规范主要是《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7—2013),涉及建筑、电气、给排水、消防、园林、爆破等项目,应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8—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62—2013)等。
③定额:是编制招标标底或投标报价组合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时,确定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的依据。有关定额的具体内容详见模块2中项目2.1“市政工程定额的概念及分类”。
④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是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也是计价的重要依据。具体包括设计说明,全套施工图,标准图集,相关特殊材料、设备清单,地勘报告等。
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是计算施工技术措施费用的依据。如围堰工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施工排水、降水,施工中的处理、监测和监控等。
⑥工程造价信息:是编制招标标底或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根据工程造价信息能够确定工程当时当地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单价。
(2)计价程序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过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即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利用工程量清单来编制工程造价(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其计算程序见以下公式:
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量×相应分部分项综合单价
措施项目费=∑各措施项目费
其他项目费=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
单位工程报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
单项工程报价=∑单位工程报价
建设项目总报价=∑单项工程报价
其中,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关于综合单价的概念及确定方法详见模块6项目6.1“综合单价的确定”。
3)工程清单计价的方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主要有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两种方法。
(1)工料单价法
工料单价法也称直接工程费单价,包括人工、材料、机械台班费用,是各种人工消耗量、各种材料消耗量、各类机械台班消耗量及相应单价的乘积。采用工料单价时,先计算出分项工程的工料单价,再用工料单价乘以相应定额项目工程量并汇总,得出相应工程直接工程费,再按照相应的取费程序计算其他各项费用,汇总后形成相应工程造价。用公式表示为:
工料单价=∑(人材机消耗量×人材机单价)
单位工程造价=[∑(定额工程量×工料单价)×(1+管理费率+利润率)+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1+税率)
(2)综合单价法
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还包括企业管理费、利润和风险因素。采用综合单价时,先确定出各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再乘以相应项目工程量,经汇总即可得出分部分项工程费,再按相应的办法计取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税金项目费,各项目费汇总后得出相应工程造价。用公式表示为:
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
单位工程造价=[∑(工程量×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1+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