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4.2 市政工程费用的组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于2013年3月21日联合颁发的《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该文件为我国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确立了明确的费用划分口径。这一做法使设计单位、业主、承包商、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公司、招标代理公司、政府主管及监督部门各方,在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确定工程承包价、工程成本核算、工程结算等方面有了统一的标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建标〔2013〕44号文中规定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的组成不再局限于狭义的房屋建筑工程,而是从不同程度上适应更多专业类别的工程,包括市政、公路、铁路、矿山、码头、水坝、机场工程等。因此,本书的市政工程费用的概念,主要是指基本建设费用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市政工程在发承包阶段所形成的工程造价的各项费用。
建标〔2013〕44号文从两个不同角度对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费用项目组成进行了划分,现分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