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2 总价措施项目费计算

6.2.2 总价措施项目费计算

根据《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7—2013),总价措施项目费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和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总价措施项目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上述措施项目的计算基数应为定额基价[(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定额单价措施项目费)、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费率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各专业工程特点和调查资料综合分析后确定。

上述总价措施项目并不是每个项目都需要计算,是否计算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例6.10】 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7—2013),编制“××市天山东路道路工程”的“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市天山东路道路工程”的“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详见表6.41。表中的取费基础为分部分项定额人工费与单价措施项目定额人工费之和,费率依据《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20版)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附录部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