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5.6 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

项目5.6 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

工程量清单是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它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

工程量清单是招标人对拟建工程的预估数量,在贯彻“量价分离”原则下,由招标人负责提供的建设工程数量,是一份“只有量”的明细清单。在建设工程的交易阶段,其主要表现形式为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工程量清单是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应由招标人负责。即使是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其责任仍应由招标人承担,而工程造价咨询人的责任由招标人与工程造价咨询人通过合同约定处理或协商解决。招标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或调整工程量、索赔等的重要依据。

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造价咨询机构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