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策建议

(二)对策建议

根据对长江经济带城市科技创新能力现状的基本阐述、对其空间差异的分析以及在地理空间视角下对其影响因素的探讨,结合我国国情及长江经济带各城市的实际状况,从以下四个方面对长江经济带城市科技创新发展给予对策建议。旨在增强长江经济带城市科技创新能力,协调长江经济带科技创新及经济发展水平,使长江经济带早日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第一,大力发展经济,加快创新转型。经济发展水平是城市科技创新能力的核心和根本要素,对城市科技创新活动产生的知识溢出和吸收存在显著影响。世界已经步入以信息产业为主导的经济发展的新时期,中国也已经步入“新时代”,要抓住网络化、信息化、智能化和实体经济相互交融发展的新机遇,坚持走稳中求进的道路,培育新动能,为提高城市科技创新能力奠定坚实的基础。通过本研究研究结果可以看出,经济发展水平对于城市科技创新能力的影响排在第二位,仅次于研发部门资本投入,表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对于科技创新能力的增强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经济发展与科技创新之间存在相互促进和相互制约的关系,一个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高,就可以为该城市的科技创新提供有力的支撑平台;而一个城市的科技创新资源越好,该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也就会越好,从而财政支出中科研经费的比例就会越高,进一步的促进科技创新的发展。人均GDP反映了一个城市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人均产出大小,被很多因素所影响,包括消费、投资和出口等,因此在我国GDP年增长率逐渐保持平稳的形势下,首先要优化产业结构,利用城市自身优势,培育发展一批先导性和支柱性的产业,开发一批新兴产业集群,将传统的劳动力密集型、资源依赖型的产业转化为现代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相融合的新兴产业,发展数字经济;以智能制造为主要研发方向,促进产业技术变革和优化升级,推动产业形成产业集群,向产业链中的高端定位发展。其次要积极支持民间资本控股和投资,2018年,我国民间投资大于39亿元,比2017年增长8.7%,大约占全国固定资产总投资62%,民间投资增速呈现稳定好转的态势,且研究表明民间资本的空间分布与经济发展水平呈正相关关系。因此,可以大大减少一些关键领域的私人资本进入壁垒;取消并减少妨碍私人投资进入医疗和养老金领域的其他条件;帮助解决资金、土地以及人才等方面面临的困难;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氛围;降低赋税等手段来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最后,要鼓励自主创新,促进企业成为创新的主体,通过权力下放,分权和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促进自主创新企业的发展。充分发挥市场优势,通过市场的良好运行合理分配企业的创新资源。着力打造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合作共同发展的创新战略联盟,促进各主体最大程度发挥自身效用。

第二,积极引进外资,增强创新动力。在中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过程中,外商研发投资具有不可或缺的地位。我国目前已经进入了一个利用外资的新阶段,全球科技发展不断更新换代,且科技资源的配置呈现出全球化趋势,跨国公司通过将大量的产品研发、技术创新等要素布局到全球来增强自己的竞争实力。在全球化背景下,中国确立的创新驱动的整体发展策略对于外商投资也迎来了新的挑战。研究结果表明,对外开放度对城市科技创新能力具有正向影响,结合长江经济带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不难发现,长江经济带可以通过外商研发投资的开放、集聚、关联、示范四个效应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首先要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在国内建设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促进内外资企业、科研机构展开研发合作;基于互惠原则,同意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外商投资企业享受相同的费用加上扣除,还有补贴和高科技的中心等优惠政策。其次要增大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依规严格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加强对外知识产权合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有关国际组织分中心,在中国建立知识产权仲裁调解。最后要改善长江经济带外商投资的空间格局。由长江经济带外资利用的空间分布图可以看出,长江经济带上、中、下游地区利用外资情况差异较大,大多数外商研发投资集中在长江下游的长三角地区,上海市的外资利用比上游地区城市高出10倍以上,因此可以通过大力开发下游地区的同时重点推进中上游地区城市的外商研发投资,从而实现长江经济带整体的优化。

第三,重视教育事业,培育创新人才。人才是科技创新产生的源动力,聚焦新时代新发展,提升有效的创新,就应该以人为本、尊重人才、崇尚知识,从全球的视野进行人才培养,筑牢科技发展与创新的人才库。本研究表明教育支出对城市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具有显著的影响,因此各级政府应该保证教育经费充足,建立健全教育经费的支出使用制度,增强对教育事业的管理,为城市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奠定基础。首先要重视人才培养,在为创新人才营造良好的科研氛围的基础上,重视内部人员的教育和培养工作。强调重视学习、勤于思考、乐于钻研的优秀品质,科技领域不断前进变化,因此不进则退,必须不断紧追时代步伐,在关键领域不断开拓创新,才能从本质上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其次要改革人才评价机制,营造适合科技创新的政策环境。人才评价机制对于人才的激励有着重要的作用,其是否合理制约着人才未来的发展和培养。长江经济带虽然高校遍布但是还是存在创新人才不足的问题,特别是缺乏科技领军人才;同时也存在人才评价制度不合理,不适应科技创新演化规律等问题。因此,要积极推进人才测评体系改革,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和贡献为重点的体系,有利于科技创新的发展。最后要用好企业家,鼓励其进行创新事业,挖掘企业家勇于冒险的精神、敏锐的市场察觉能力、执着的工作风格,充分发挥他们的创新才能。

第四,加强相互交流,协调创新发展。协调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长江经济带想要从整体上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就要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综合发力,让政府服务、市场活力和科研人员三者各司其职、相辅相成,共同打造中国的“创新走廊”。本研究结果表明,长江经济带城市科技创新能力的空间分布呈现东高西低的态势,科技创新能力强的城市大多集中在长三角地区,而中上游地区的城市科技创新能力普遍较弱。因此,需要统筹兼顾长江上中下游地区的城市,在推动下游地区发展的同时着力发展中上游地区,促进整个长江经济带协调发展。首先要根据城市自身的优势来推动每一个城市的科技创新。城市的首要任务就是增强内部对于知识和技术的吸收能力,通过提升经济实力、增强对外开放程度、加大教育事业投入等方式提升城市自身的能力。继而才能整装待发的参与到区域间的信息交流与互动中,达到有效吸收转化的目的。其次要加强城市间的相互交流,可以根据目前长江经济带各个城市不同的科技创新能力将其进行“分区分级分类”,从而实现不同城市差异化分工、优势互补的目标,并且能够分区提升创新能力,运用“分区分级分类”的方法促进科技创新的协调发展,先产生创新级,继而带动周围城市的创新集聚,最终实现城市创新能力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发展目的。最后要发挥政府的职能,从政策、法律、制度等方面对长江经济带创新能力弱的城市进行激励。加大科技投入,增加长江经济带中上游地区城市科技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鼓励人才到这些城市定居工作,实施人才引进优惠政策;优化这些地区的创新创业环境,鼓励人才创新,完善科技奖励机制,搭建科研成果共享服务和企业、科研单位供需合作平台等。

【注释】

[1]《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于1999年8月20日由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