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交泰(1726—1802)
2026年01月15日
郑交泰(1726—1802)
郑交泰,字协德,三乡平岚村人。清代官员,郑爱文之子。出生于清朝康熙年间,成名于乾隆年间。少年时好读书,但会试不中,从例贡生选拔,补授广西苍梧县知县。后因母亲去世,回家服丧。服丧期满,复出当官,担任安徽望江、阜阳县知县。升任亳州六安州知州,擢升为嘉兴府知府,担任浙江督粮道。
郑交泰才智卓越,天性勇毅,善于听取诉讼而加以裁决,且不畏强权,不会动摇正确主张,判决了不少疑难案件。他勤奋聪敏,桌案上从来没有积压的公文。曾经在十天内断案,释放囚犯400多人,使民众免受拖累之苦。郑交泰审案,对疑犯采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方式,在州县做官20年,把已招供的犯人解送上级复审,没有一个人翻案。郑交泰办案,考虑周详,老百姓都拥戴他,故善于治理的名声传颂于大江南北。(https://www.daowen.com)
清康熙三十九年(1700),知县潘名世、教谕安自治、训导黎民表都以郡县学不分,不合于礼制,另在城东门内城隍庙西旧按院署建立县学。康熙五十八年(1719),地方士绅向知县刘国臣请撤旧重建。清雍正元年(1723)建两庑、戟门、造祭器。清乾隆二十五年(1760),当时郑交泰担任知县,倡建大成殿、戟门、棂星门、泮池前照墙、旁两门,并改建崇圣祠于大成殿后。
乾隆二十九年至三十一年(1764—1766),安徽望江连续遭遇水灾,西圩圩堤被冲垮。郑交泰时任知县,捐献俸银260余两,督修西圩。堤坝建成后,种上杨柳万株。为改善圩区沟河的蓄泄能力,郑交泰又令疏浚堤外水道。乾隆三十三年(1768),他和曹京编纂《望江县志》8卷。乾隆三十九年(1774),郑交泰担任亳州六安州知州,与王云万编纂《亳州志》12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