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批地的法律责任

第七十九条 非法批地的法律责任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

1.《刑法》(2020年12月26日修正)

第410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部门规章及文件

2.《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2005年8月31日 国土资发〔2005〕176号)

四、非法批地类

(一)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

(二)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

(三)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或者超过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擅自批准农用地转用的;

(四)规避法定审批权限,将单个建设项目用地拆分审批的;

(五)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

(六)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

(七)核准或者批准建设项目前,未经预审或者预审未通过,擅自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或者办理供地手续的;

(八)非法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临时用地的;

(九)应当以出让方式供地,而采用划拨方式供地的;

(十)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而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的;

(十一)在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十二)不按照法定的程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十三)擅自批准出让或者擅自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https://www.daowen.com)

(十四)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十五)依法应当给予土地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而未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补办建设用地手续的;

(十六)对涉嫌违法使用的土地或者存在争议的土地,已经接到举报,或者正在调查,或者上级机关已经要求调查处理,仍予办理审批、登记或颁发土地证书等手续的;

(十七)未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足额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擅自下发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批准文件的。

司法解释及文件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6月19日 法释〔2000〕14号)

第4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以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10亩以上的;

(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0亩以上的;

(三)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土地50亩以上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等恶劣情节的。

第5条 实施第四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一)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20亩以上的;

(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60亩以上的;

(三)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土地100亩以上的;

(四)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基本农田5亩以上,其他耕地10亩以上严重毁坏的;

(五)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等恶劣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