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土地的,适用本法;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案例指引
羽田公司与弘丰公司、羽田钢管制造所、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龙王塘街道办事处物权确认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1〕民提字第29号民事判决书)
案例摘要:《土地管理法》第85条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使用土地的,适用本法;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据此,外资企业应受土地管理法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