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境能变识(知识论)
第四章 了境能变识(知识论)
第一节 叙 言
一、知识的需要和范围
人类之所以为万物之灵者,有两点:一人类有智慧,能应用智慧;二人类能制造工具,能应用工具。这在人以下的动物,都不能有此二种特长,所以人类能统制一切,能战胜一切,能产生文明,能开发自然。这两种特点,总而言之,就是知识的作用。人在生活之中,必须追求知识,因为知识是人类生活的武器。在这时代之中,没有知识就不能生存。从人类的生活中可以产生文化,文化就是人类知识的结晶品。向来研究知识,在哲学上有所谓知识论,那是研究知识之性质的。研究知识的性质,就不得不求助于心理学。研究知识也有因研究人生与社会而涉及知识问题者,曰知识社会学。因此,有人主张研究知识要从三方面着手:(一)从哲学方面去研究;(二)从心理方面去研究;(三)从人类社会学方面去研究。张东荪的《知识与文化》一书,就是从这三方面作综合研讨的。
知识的范围很广,故佛曰一切智,或曰一切种智。依了现在知识论,则分别有常识的知识、科学的知识、哲学的知识、历史的知识。总而言之,都不外乎是知识,只是种类不同而已。佛学上讲知识论,广一点说,全部佛学都可以叫做知识。略而言之有二:一依知识方法论的因明学来说有三量,量的意思就是知识。三量者,亦曰三量智:(一)现量:就是现前的实证的知识,可以说是直觉的知识,这种知识,依前五识是现前的现行境界知识;依内心(第六意识)修证所证的境界,曰实证的境界知识,总曰现量智;(二)比量:因人类社会的复杂,自然界的无穷差别,吾人所知者有限,今若以已知者比推未知者而致知,曰比量智;(三)非量:即不正确的错误知识,换言之,就是对于客观的对象,没有切实的正确的认识清楚,似是而非的知识。这三量第一是哲学的,第二是科学的,第三是常识的。二依世出世间说则有八种见:“见”或曰“知见”,也就是八种知识。八种见者,《俱舍论》云:“谓身见等五染污见,世间正见,有学正见,无学正见。”①这里五染污见,染污是不清净之意,即是不正确的错误知识。此有五种:(一)身见:梵语曰萨迦耶见,“执我及我所是萨迦耶见。坏故名萨,聚谓迦耶,即是无常和合义;迦耶即萨,名萨迦耶,此萨迦耶即五取蕴,为遮常一想,故立此名。……但于我、我所执标此名者,今知此见,缘萨迦耶,非我、我所,以为我、我所,毕竟无故。如契经说:苾刍当知!世间沙门、婆罗门等,诸有执我,等随观见,一切唯于五取蕴起”。(二)断见:就是固执一面的知识,“即于所执我、我所事,执断执常,名边执见,以妄执取断常边故”。(三)邪见,就是否认事实真理的知识,“于实有体苦等谛中起见拨无,名为邪见。又一切妄见皆颠倒转,并应名邪,而但拨无名邪见者,以过甚故”。(四)见取见:“于劣谓胜,名为见取。有漏名劣,圣所断故,执劣为胜,总名见取。”(五)戒禁取见:“于非因道,谓因道见,一切总名戒禁取。如大自在,生主或余,非世间因,妄起因执。投水、火等,种种邪行,非生天因,妄起因执。唯受持戒禁,数相应智等,非解脱道,妄起道执。”(六)世间正见:就是人类的各种正确的不错误的知识。“世间正见,谓意识相应,善有漏慧。何故世间正见唯意识相应?以五识俱生慧,不能决度故。审虑为先,决度名见,五识俱慧,无如是能”。(七)有学正见:有学即初、二、三果圣者,这些圣者“身中诸无漏见”即是无分别智与后得智,名为有学正见,因为这是他们的亲证的境界知识。(八)无学正见:无学就是第四阿罗汉果人,他身中的无漏见,名曰无学正见。此中八种见,前五种是非量的知识,即是常识上的错误知识;世间正见,是通现、比二量的知识,就是科学的、哲学的知识;后二种是实证的知识,是真现量智。
二、知识是怎样来的
要说明这个问题,我们应先知道:“知识有四种:一能知,二所知,三知的作用,四知识。”②这四种假若依唯识说:能知就是心体见分,是能量;所知就是见分把观察的相分境,是所量。识的作用就是行相,就是量时的心的活动。知识就是量果。依据西洋传统的知识论说:偏重于心理学方面,只注重在“知识的作用”;如果偏重于哲学方面,则注重在“能知”;如果偏重在科学方面,则又专注重在“所知”。似乎这三方面都不以知识作起点。最近西洋学术界中发生了一个新的学问曰:知识社会学,就是要从社会学中去研究人类的知识,想把知识独立即是与“能知”、“所知”并立而存在。如怀特海德(A.N.Whitehead)之命题独存说即是。但是在传统的知识论,是处理“知”与“所知”之关系,也就是去探讨知识与对象相关与否的问题,从这问题说明知识的效性。唯识学说一切所知境界皆唯识有,皆不离识。识是能知,一切境界是“所知”,一切境界,皆不离识,就是说明了“知”与“所知”的关系了。现在讲知识社会学的人,是设法“将‘知识’从‘能知’与‘所知’两端中抽离出来,认为是第三种的存在者”。他们以为非如此不能达到建立真正的知识论的目的。他们认为“知识是一个结果”。唯识似乎只是说明能知与所知之间的关系,显其能知的识体之作用而已。关于知识是一种结果,在佛学上说:“根”是能知,“境”是所知,根境为缘能生于识,故“识”是根与境所产生的结果。在唯识学上还有“量果”之说,谓量果(知识)是从能量(能知)所量(能知)中产生的结果。这量果是有体法,是存在的。不过,唯识学上特别注重说明关系一点罢了。
“知识”既是一种结果(量果),这结果必有产生的因素,就是说知识是怎样来的?说明这一问题,是很费辞章的。大略言之:“知者(能知)按知的作用,发生于所知,以产生知识。”由此,可知知识是一个综合的产物。譬如唯识上说眼识等,由九缘所生。“知”的综合,“谓某一个对象上各种呈现的因素之综合,即某一思想中之诸特殊分子之综合,藉“知”之综合各种复杂之心理学单位,如知觉、观念,及概念(受想等)于是产生矣”。由此说,“知识的根本作用,就是综合,概念就是综合的结果。所以分析不是知识的根本目的,乃是达到综合的手段”。这好像是法相与唯识对立一样,综合是缘起性、是唯识义;分析是缘生性、是法相义。分析法相是为证知缘起唯识的真实性而已。“且‘知’既是综合先于分析,所以在知识上,则是幻多于真,所求的真理并不是积极地发见真实,乃是消极的破除幻误,人类的知识乃是不断的制造幻误,又从而解破之”。佛学中“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是先有“此”,而后有“彼”的。在“此”上是综合的,在“彼”上是可分析的。因为人类不能了达这缘起性故,一切知识皆落于“虚妄分别”而不能证入真理。真理或真如性,是永远如此的,只要破除妄执就能显现了。
讨论知识的性质,必须说明概念,因为“知识是以概念为始”的,因为必有概念方有知识。依心理学的作用说,概念以上的心理作用,是知觉。因为概念的构型,是以知觉的构型以及记忆的构型为根底。心理学家斯泰司说:“吾人不能说出心如何与为何而构成概念。然其构成概念,则为一最终之事实。概念构成系思想之基本性质,此为吾人所发见,且应虔诚承认者也。”(见《知识与社会》)
由此观之,概念是知识的所依,这概念英文为Conception,就是唯识上所说的“想”,英译曰Perception“想”在唯识上说是“取像为体”,前面说概念是依知觉而有,是有基型的,所谓基型就是取像。概念怎样依知觉而有呢?心理学家说:“知觉”都有“整形的组织”,这整形的经验,所以在心上留下界域的影相。这影相是极模糊的,只是个轮廓。由知觉使这整形的轮廓基形化之后,就成为概念了。“所以概念的发生是人心自然倾向。由知觉而发展到概念,是一线相延而顺进的历程,概念与知觉并非两物。故每一概念必须潜伏一形相”。这是从知觉到概念的历程。概念的构造除知觉的基形外,还有语言,即是名言,唯识论上说想是安立名言的,论云:“想谓于境取像为性。施设种种名言为业,谓要安立境分齐相,方能随起种种名言。”③这是说想有两种特性:一是对境取像,二是起言说。言语本来只限于表示愿望与感情的,经过发展,言语成了代表概念、知识的、思想的符号。因此,佛学上之言语与名称符号,总曰名言,多以表示知识思想,而“知识思想无不寄托在概念上。可见概念之形成是由于两方面:一是由于知觉之基形化;二是由于表示之符号化,两方一挤则概念乃生出来。在知觉一方面是有影相之泛形,在概念方面是有附属在言语上”④。此种说法似乎和唯识是相反的。以唯识说由“想”(概念)而施设名言;而此则说概念(想)是由言语所生。其实,在知吾人之所以能施设名言者,是因为有名言习气,这名言习气,就是想象所产生(概念)的基本因缘。所以说“概念之构形,确都隐然为知觉的构形所左右”。这里知觉即是唯识上所说之“触”。严格地说,只限于根与境二者之接触。一一名事的概念(想),都是从“触”产生。由此,应知概念都由知觉而产生;吾人建立一切名字言说,而沟通彼此之思想知识。概念在唯识上亦说为“意言”;休谟说为“意念”,他说:“意念是知觉淡了而后变成的。”其实,不是知觉淡了始变为概念,乃是知觉一旦离了原来所依托的对象,便不得不附在另一个东西上,不然概念就腾飞了,无影无踪消灭了。他所附隶的那个东西,必须具有形与音声等,换言之,知觉一超越了其现实的对象,则必变为概念。同时概念只是一个心影(意言),是不能久住的,必须有他种依托,其所依托的就是符号的名言。附一表如下,以见大意:
三、知识与八识心品
论知识之产生,有能知、所知及知的作用。这是知识论的整体、基础。唯识学上三类八识,心王心所,仔细说来,都有这三方面。但是,在八识心王中阿赖耶识的能知、所知及其知的作用(行相),都是不可知的,它虽是存在,起作用,只能从推比量上或圣言量上来证。虽然它是生命的所依、所托,而好像和我们的日常生活是漠不相关的。至于第七末那识,实在就是第六意识。依唯识说第七识只是向内思量执我,是我相的主体。此识虽有能知的恒审作用,也是无法可以知道的,所知即是第八见分,非是意识境界。它的作用是“思量有我”。这所执我,不是第六意识上的我。因此我执相在唯识上有两种,即第七所执我与第六所执我。如果定是如此,“我”是有双重的我性了。这问题这里不讨论,这里需说的,是第七识的能知、所知及知的作用,也是极难了知的。而真正能了知一切现象界,真能建立知识基础的,如知觉(触)、概念(想)、思想(分别)、言语(名言)等等,都是前六识(特别是第六意识)上的事,而不是七、八二识上的事。若依据阿含经教,根本否认七、八二识的存在;依大乘经虽是实有其物,而却是不可知。故七、八二识,只能是知识的依止,而不能直接产生吾人之对现象界之观察认识、思想、分别。前六识,依止根(脑神经机能)与境(现实对象),却能产生知识。
复次,前说“知识”也即“量”或“见”或“知见”。依知识的种类中的三量来说:第八识虽是现量(知识)而不可了知;第七识在未入见道前永是非量。换言之,是在现世间中永远是错误的知识,而这种错误,依不染污无知,或恒行不共无明或所知障说,是不能解脱生死障的。眼等前五识,是现量境界知识,是直觉的、经验的知识,是产生思想知识的胜增上缘;第六意识是通三量的,它(意识)所有的哲学经验或实证境界,或随五识观察对象是现量境界知识,可说是宗教的和哲学的知识。意识若执着有无,颠倒事实,迷惑真理,就是非量境界知识,是普通常识的错误知识。意识若依现前事实正理、推度、分别、思惟、抉择,就是比量境界知识,就是世间正见,亦即是科学的知识,及非错觉的常识知识。次依八种见说,初五染污见中,第一身见是通六、七二识的,余四染见唯是第六意识上的,世间正见,论说意识相应慧,当然唯属意识。次二种无漏见,依阿含教说,当然即是意识相应的无漏慧。大乘之说可以通无漏八识王所。
复次,依善、恶、无记三性说:七、八二识唯是无记,不起强性作用。故吾人之作恶行善,起心动念,不是七、八二识,而是第六意识,故云:“动身发语独为最。”所以一切知识思想,都依第六意识而为主体。
复次,依心所法即心理作用与情感来说:唯识学说心理的各个单位(心所)共五十一种,这五十一种除了前二类(徧、别)是就心理作用,或所观察特别对象而建立外,其余的是就伦理观点上建立的。五十一心所法,八识之中,第八识在因位只有五种;第七识只有十八种;前五识只有二十四种;唯有第六意识完全相应。故云:“相应心所五十一,善恶临时别配之。”应知心所相应广,知识才会广博而复杂。
以上是说明“知识”与八识心王心所的关系,明吾人之知识是属于意识的。在唯识学上似不注重讨论知识问题,而主要的是探讨和说明能知和所知的关系一点上。在此中又特别说明“能知”即三能变识,因为唯识主旨在遮心外有独立存在的境界。其次唯识思想是建立第七、八二识,以示别于原始佛教,并依此而建立因果律,从伦理学上着重而求得解脱。
注:
①《俱舍论》。
②《知识与社会》。
③《成唯识论》卷三,第二页。
④《知识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