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的可能性与唯识学的功能力
哲学的可能性与唯识学的功能力
一 写在前面
素痴先生在某大报发表了一篇“‘可能性’是什么?”(原文见后)认为这个问题是哲学上被忽略了的一个问题。文中叙说了几个有名哲学家对于‘可能性’这名词的引用,而证明‘可能性’这个观念在哲学里的重要。素痴先生说:“我们若把这个观念加以彻底的分析,似乎对于好些哲学学说应该发生一些不容忽略的影响。实则依我看来,过去许多哲学家的胡闹,都是利用这个观念的模糊,证实这句话要等另篇,我现在只担任提出这个问题。”这样说来,这‘可能性’是什么的问题,可见它重要性了。一切哲学的不彻底,“许多哲学家的胡闹,都是利用这个观念的模糊!”我虽不是研究哲学的人,不能作圆满的哲学回答,来彻底分析这个观念;但是我读了这个问题这后,与我素所研究的佛教“唯识学”,似乎有点关系,所以我现在利用佛教的“唯识学”来分析这个观念,在这里我们先谈谈哲学上的责任问题和本体论的问题,再谈‘可能性’,末了,来谈“唯识学”的功能力。
二 哲学的一个责任
哲学本是求智的意思。智是什么?又为什么求智?求智的方式是什么?这些,是学哲学的人所必须先解决的问题。简单的说,智就是感觉知识的判断力,能够明白地正确认识宇宙的事物的本体现象和本体现象的变化,就是智的作用;同时也能够辨别人生社会的一切现实的演变底正确和错误。人类之所以求智的,就是为认识这宇宙事物的真理和人生社会的蜕变原因;也是为着避免一切错觉的误会和颠倒的迷蒙。但是如何能够达到如此境界?那就是要靠哲学上的用功了。必须从哲学的途径上作深邃详密的研讨,是不能得到这个影子的。忠实于哲学的人们,应该努力地切实研究,替日夜镇迷昏颠在大宇宙中的全人类,忠实地作番切乎实际的工作,使这人类完全获得哲学的智能,这是哲学的责任。
求智的方式,就研究哲学上的每个问题。遇到每个问题,依规律方法去研究,问题解决了,就是智慧的收获,哲学应尽的一段责任,才算尽到了。这种责任,也就是哲学的使命。
三 宇宙事物的本相是什么
宇宙间的一切事事物物,除了它的本质性上,有一普遍的共相,或者说是普遍的概念(共理)之外;则所有的一切一切的现象,千差万别的殊状,或者说是殊事,是时时刻刻变化着的。因为变化,所以一件事物,在同一的空间时间当中,是时时不同的,就是前刹那不同后刹那。至于互相变化就更不一了。普遍的共相是真的不变的,各别的现象是假的是变的。至于一切法的自体性,就是一个事物的特别性质之率能,这个率能,也是共于具有同一性的诸法的。这种自性的特别率能,却不共于异性的一切诸法。此种自性,佛学或说是自相;这自相,也是不变的,是真的。
一切事物的本体相,若依着佛学来说,根本是空。但是这里说空,并不是像瓶子里没盛东西空洞的顽空,佛学上说空有他的理论组织和事实的分析。就是说这空,是事实如此,本来是空的。在事实的分析,佛学说为因缘,一切事物的产生现象,完全是因缘的组合,从由因和缘组合成的事物是假的空的,而这种因缘却是实在的。所以说由因缘组合的事物现象都是空的。
因缘,就如同罗素的“新实在论”所说的关系条件一样。所以佛教的哲学,是用因缘或缘起两个字来说明事物的本体和现象。在“新实在论”是用关系来说明事物的性质和现象的。所以说佛学的宇宙观人生观是因缘论。“为什么拿‘关系’来说明事物的性质呢?就是因为宇宙间的任何事物,都不是独立的;换言之,即没有合他事物不生关系的。所以判断一物的某种性质便无异于辨明其物在某种关系上的地位”。“知识即不过是知者对于所知的一种关系,则所知与知者同为关系中之关系者,而关系者必在关系以外,他们因名之为关系外在性”(新哲学论丛)。有外在关系,当然有内在的心灵关系,这里我们也不去讨论,只是证明宇宙间的事物性质和现象,都是关系者和关系者的组合;这种组合,有各方面的种种不同,所以就有种种的事物种种的因果产生,千差万别,无量无数,形形色色,一切宇宙诸法,都是依着因缘关系为基调而产生。
从这上面,可以证明宇宙事物的现象是变的,不固定的,而宇宙事物的本相是普在真空相,此真空之相,也就是一一事物的现实妙有之相;这在佛学中,即是所谓真空而妙有,妙有即真空。
“宇宙最后的原料,不能说是物,也不能说是心,只是事……。宇宙上最真的莫过于暂时的东西”。这与“唯识学”上,宇宙事物四种原理——名、事、自性、差别——的‘事唯是事’的道理相吻合。又“宇宙上最真的莫过于暂时的东西。”与“唯识学”上的“唯现在一刹那是实有”的论理,完全相同。从此看来,这宇宙的一切森罗万象,都是‘事’,唯有‘事’,才是真实的;唯有现在一刹那的‘事’,才是真实的。至于一切名言所诠表的某某事某某物,都不过是人类感觉上的一种认识的代名词,一种意言的妄想分别罢了。不能依着代名词来规定他的自性,从这种名义上求不得宇宙事物的真相;但是这种义理,宣说得最明白地莫过于佛学,哲学上还没研究到,故以哲学比佛学,那是有天壤之别咧!
四 “可能性”是什么
我现在将素痴先生的原文,抄在下方:
可能性这个观念,在过去大多数哲学系统中占很重要的位置。例如一切‘尽性’论的伦理学之基本观念是‘人之最高的可能性’。又例如不少哲学家以为倘若凡人们所不为的事是不能为的事(换言之,倘若现实的行为就是唯一可能的行为),则一切道德的判断为妄。又例如在“来本之”的哲学里,这个世界是一切可能的世界中之最好者。又例如‘约翰穆勒’界说物为‘感觉的永久可能性。’又例如在‘黑格尔’的哲学里,全部人类史是一种可能性的展现。又例如在当今‘怀惕黑’的哲学里,可能的世界有许多,而这个世界独得实现,所以必有一具体化的原理(Principlo to Concrotion)——上帝。又例如新实在论者说,具体的东西未曾存在之前,已有它的‘理’,这个理也可以释作可能性。更重要的例当求之于‘亚里士多德’和‘康德’的哲学。亚里士多德以为一切个体的物都有其形式与材质两方面。就其对于将来之成就之可能性而言,则为材质;就其已实现之地位而言,则为形式。一切变化流转皆是个体的可能性之实现。康德之应用可能性这个观念却在认识论而不在本体论,而且比较上没有这样明显。凡涉猎过哲学史的人都知道,康德以为我们的心规定了一种知识的形式。凡闯入我们心里的经验,必得穿上这种形式的外套,正如臣子见皇帝必穿上朝衣,戴上朝冠,除了领他冶游时。这种形式的原素,便是所谓先验的直觉(时间和空间)和先验的范畴。前者是属于感觉的,后者是属于概念的。先验的直觉,我们现在姑且不管,何以知道某些概念是先验的范畴呢?‘康德’说:我们倘若证明了一些概念的性质是这样的,假如没有了它们,便没有任何对象可能在经验上给予我们;换句话说,我们倘若证明了有些概念是可能的经验的条件,就是证明了这些概念是人心所规定的先验的范畴。从一些概念之为‘可能的经验的必要的条件’,进而推断其为人心所规定的先验的范畴(内心所规定的知识形式之一部分),这个推断是否正当?已是一问题。对于这个问题,例如‘罗素’在其少作《形学的基础》里就拒绝给予肯定的回答。但在这部书里,罗素却承袭了‘可能的经验的条件’这个观念,以为他所谓‘先验’的意义,更进一步维持这种‘先验’的知识的实有。罗素现在好像已经‘悔其少作’了,我们犯不着去批评他。但现在我们要审问的:所谓‘可能的经验的条件’是什么意思?于此,我们又被迫到‘可能性’这个观念的问题。
上面的话大约足以表明‘可能性’,这个观念在哲学里的重要。我们若把这个观念加以彻底的分析,似乎对于好些哲学说应该发生一些不容忽略的影响。实则依我看来,过去许多哲学家的胡闹,都是利用这个观念的模糊。证实这句话,要等另篇。我现在只担任提出这个问题。
五 “可能性”的诠释
我们既然知道了宇宙事物的本相,又明了了宇宙事物是怎样的一种关系之后,现在我们要讨论到这‘可能性’了。
宇宙事物,完全是‘因缘关系’的组合。这样组合,就有这样的事物现象实现起来;那样组合,就有那样的事物现象实现起来。这就是说:具有某种性的事和具有某种性另几种事的组合,就有某种‘事’实现起来。这种说法,是适合于历史的唯物变化。譬如说一个社会的阶段现象,都是它的几种因缘关系的组合而成的。所谓社会环境变化,就是因缘交互关系的现象变化。但是我们要问这种事物的交互组合叫做‘因缘’叫做关系,而各种事物如何能够交遍组合呢?这种能够交遍组合的‘能力’,就是‘可能性’。这种‘可能性’在《唯识学》上叫做‘种子’,也名为‘功能’。这‘可能性’的种子功能力,每一种法——即事——都是具有的。宇宙万法的种子功能力,含具在宇宙万法的自体当中,这一种功能力在和其他功能力组合,就是能够组合起每个事物的现象的‘可能性’。所以这‘可能性’也就是诸法的‘因缘关系力’。《唯识学》上这样说:“亲生自果功能差别”。亲生自果的东西,是为因缘,‘功能’就是这生果的‘可能性’,也就是‘因缘力’。
宇宙的一切事物,生起来时,是各种因缘的可能性之组合,灭去时,是各种因缘的可能性之散坏。一一事物,都从因力功能之‘可能性’成就,而一一事物,又具有成就组合他种事物之因力功能之‘可能性’。由此观之,‘可能性’就是宇宙一一事物的组合功能,一一事物的体相上都潜伏着这种组合他事物的功能——即‘可能性’。切实点说,‘可能性’就是一一事物体相上的作用力,因为宇宙间的一一事物,都有一一事物的体和相,有了体和相,当然有他的作用功能;有了作用功能,才能交互发生关系而产生其他的一切的一切事物现象。这也可说是三位一体论,或者说一事三元论。
六 “可能性”之网
由此,我们见到宇宙的实相完全是一一事物的因缘关系的‘可能性’之演变,就是唯物史观的社会概念,也是各种因缘关系的‘可能性’之表徵,人类之各种经验概念,以及一切心理的物理的演变,都是各种因缘力的‘可能性’之演变。
因此我们的结论是,‘可能性’是多元的。在有组合宇宙事物之‘因力功能’上说,‘可能性’就是一一事物现象实现的因力功能。在本体论上有创造性的,有开展力的,占着很重要的地位。因为宇宙间一一事物的成就,由于可能性;而且一一事物同时即具有可能性,所以可能性,是遍在宇宙诸法的法体之上。区域当然是最广博的。一一事物的“可能性”,是有着相互交遍的脉络,仔细去观察大宇宙的事物,这大宇宙的一切,“就是可能性”的罗网交互。那么,这宇宙人生,事事物物完全是个“可能性的网”,我们依这“可能性的网”的基础,去确定我们的宇宙观,规划我们的人生观,宇宙事物的真相,人生演变的因果,也就不难了解了。宇宙之谜,人生之谜,也可以“豁然贯通焉”。研究哲学者,应该向这本体论上最重要的问题去讨究。
七 唯识学的“功能力”
前面谈过‘可能性’,现在来说‘功能力’。功能在唯识学上是指着‘种子’说的,一切法的组合而现实——结果的成就,都有它的因素。这种直接的亲的因素在因位——自种子——就是种子;对着果,也叫做亲因缘。这种种子未生果的时候,含着生果的‘功能’,生果的时候使其发生作用,这能生果的‘功能作用’,就是‘功能力’。那么,一切法的种子,在未生果时曰‘种子’,在将生正生的时候曰‘功能力’,如表示之:
不过,这亲的种子,在《唯识学》上偏重在指着第八阿赖耶所摄的种子而言,再切近点说,就是指“第八一切种子识”,因为“唯识学”重视第八识,所以就以第八识为中心而说明一切法,所说明的一切法,也都摄归于第八识。第八阿赖耶识,虽然统摄了宇宙诸法,摄藏了宇宙诸法的种子,但是这宇宙诸法的种子,还是各个不同。这些种子也不是第八识所造成的,一切法的种子,还是一切法,自薰习而成就的。第八阿赖耶识,不过是以一个有情为单位中心,作了一切法已成的种子储藏所;未成的或已成而生果的关系联络者。这样说来,第八阿赖耶识成了一切法以外的一种最有力的法了。这固然是‘唯识学’的正理,可是第八阿赖耶识这样东西,固然各个有情都有,且以为身心之主,一切法也不离第八识。说圆满些,第八识以一切法为其体,离诸法外无第八识,何以故?一切法唯识故,唯识是一切法故,这样说也不甚碍于唯识道理。
唯识学上说种子,有二类:一者内种子,就是心理;二是外种,就是谷等色种。心种由薰习而成就,是必然性的。又有漏种无漏种等区别。色法种子不假薰习,是或然性的,而且这色种是不离心种的,所以色种是假名种子,心种才是真实种子。这真实的种子有体性可得,摄藏在第八阿赖耶识,若是不为他法所制伏损坏,都有发生现行的“可能性”,所以才成为“种子”,倘若没有生现行法的‘可能性’,就不成为种子了。
若从种子的广义来说:大至宇宙间,小至芥子;上至诸佛,下至地狱;横至空间的无边十方世界社会,竖至时间的无穷三际大劫刹那;乃至若动物,若植矿物,若自然界,若社会界,若人事因果等等,无量无边的事和物,无不各有其因素的种子。而才有现象的现行。各种法的种子本性,同具了能出生自果的功能作用,这种宇宙人生本体论的说明,是极平等的。因此,唯识上说:“如契经说:‘一切有情,无始时来,有种种界,如恶义聚,法尔而有。’界即种子差别名故。又契经说:‘无始时来界,一切法等依。’界是因义。”
八 “可能性”与“功能力”的区别
若是完全依着唯识学来讲,‘可能性’与‘功能力’,没有多大的分别,因为这两种都是说明一切法因位种子的。若是强为分别的话,可能性,是指‘种子’没有发动生果作用。‘功能力’,是种子已经发动生果作用,这是就时间说不同。若就哲学上说。‘可能性’是指一切法的关系作用,在唯识的果位现行法上,都可有关系作用,这现行法对自法他法都有‘可能性’,然而《唯识学》的‘功能种子’,只能属在因位的,这是就空间说不同。但是‘可能性’,可以互相交遍而完全成为一种法产生的关系条件,‘功能力’的薰习,同时也是互相关连及自法以外的一切诸法,因此《唯识学》上有观因缘和疏因缘的说法了。
九 结论
以上将‘可能性’和‘功能力’已略分别。我作这样说法:不是将佛学附会哲学,不是作搭体文的文章。是将佛学和哲学上这个问题拿来作比较的研究。我对于深玄的哲学是门外汉,对于精密的唯识学,也不究竟;只觉到这两种学问,是站在世间法中学出世间法的人应该研究的。‘可能性’是哲学上重要的问题而被研究哲学的人忽略了。种子义的‘功能力’说,在“唯识学”上也是占着最重要地位,学唯识学的人不能不详细研究。若作两方面深博的圆满的透彻的研究,须待另篇,这里我不过作一种约略的比较研究罢了。
二十三年三月一日,在武昌佛院
(原载《海潮音》第十五卷第三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