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十年内务部褒扬证书碑

004.民国十年内务部褒扬证书碑

【注】此碑现存于黄姚镇篁竹村白鸽崆凉亭,民国十年(1921)六月立。高93厘米,宽42厘米。

其碑文曰:“内务部,为发给证书事。查汤宋氏,系广西省昭平县人。经本部审查事状,核与褒扬条例第一条第一七款之行谊相符。除呈准奖给黄白绶银质褒章外,合行发给证书,以资证明。此证。

右证书发给汤宋氏收执。

中华民国十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