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六年叶氏宗祠碑

008.民国六年叶氏宗祠碑

【注】此碑位于樟木林镇田洋村叶氏宗祠内,民国六年(1917)仲冬月立,碑高102厘米,宽72厘米。

其碑文曰:“窃维,祖宗有积德,而纪念宜殷。子孙溯渊源,而致祭宜亟。此我田洋族之阳历光宗会,所由立也。念我十三世祖国宾公,自嘉庆乙丑率家眷来西立业。于昭平之田洋村,因建祠焉。迁地既徵,得所族众亦颇蕃(繁)衍。前辈虽置有蒸尝,止供清明扫墓之用。未能就祠宇而集宗人,以光祖德。民国丁巳秋,乃邀集嗣孙,设立光宗会。入会者,每份签派祭谷一百斤。公推正人管理。谷石以其谷息,为对祠设祭之费。每年阳历一月一日为祭期。入份者,与祭后登席。无份者,不得滥登。将见管理愈善,生息愈多。购置产业,有无穷之希望。以视前人所置之蒸尝,止供扫墓之用者,不有无渊之别乎?大彰等睹斯会立意之善,又恐后人误会为扫墓之蒸尝,爰为序其缘由。勒之于石。俾后人知所别焉尔。

十七世孙前清邑庠生民国法政生大彰谨撰。

谨将签派祭谷嗣孙名份列后……

民国六年丁巳岁仲冬月吉旦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