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童亦辨甘苦

一一七 孩童亦辨甘苦

孩提之童,一无所知。目不能辨美恶,耳不能判清浊,鼻不能别香臭。至若味之甘苦,则不第知之,且能取之弃之。告子以甘食、悦色为性,殆指此类耳。

【注释】

①不第:不但。(https://www.daowen.com)

②告子:名不害,战国人。告子认为,人的天性是喜欢甘食和美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