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六 受与施

二〇六 受与施

镜与水之影,所受者也;日与灯之影,所施者也。月之有影,则在天者为受,而在地者为施也。

郑破水曰:受、施二字,深得阴阳之理。(https://www.daowen.com)

庞天池曰:幽梦之影,在心斋为施,在笔奴为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