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卷概述

本卷概述

公元1368年,朱元璋建立明朝,逐步统一全国,至崇祯十七年(1644年),明思宗自缢,明亡,结束了明朝达277年的统治历史。同年,清军入关称主,是为清顺治元年,从此确立了清朝长达268年的统治。整个明清时代,几近550年。其中1840年至1911年清亡而中华民国成立,凡60年有余,是中国的近代时期,中国海洋文化的历史出现了不同于传统的面貌,对此,我们将在下一卷中加以考察叙述。本卷所考察论述的,是自明朝建立至鸦片战争前472年的中国海洋文化历史(当然,在有些问题的考察论述上,考虑到其整体性和完整性而难以切割卡断,对其后时段的发展也有所延伸)。

明清时代,是沿海社会充满新旧交替冲动的时期,因而也是中国传统的海洋文化经历了几千年的发展积累之后走向大繁荣、大高潮然而又大衰退、大失败的时期。所谓大繁荣、大高潮,所谓大衰退、大失败,既是这一时期历史发展的总体趋势与面貌,其间又经历了几度穿插交替。在这一历史时期,我们有可歌可泣的辉煌,又有可悲可叹的屈辱。辉煌源于海洋,来自海上,屈辱同样源于海洋,来自海上。

在这一长达近5个世纪的历史时期,明清官方既要通过海洋发展经济,增加税收,又要通过海洋建立泱泱大国俯视天下的华夷秩序和朝贡体系,如果说有哪个帝王故意看不起海洋,故意忽视了海洋,那可能是冤枉了他——我们有那么绵延漫长、美丽富饶的海疆,那么多大则庞然大物、小则轻巧灵便的民船、战舰,那么多自古拥有、谁都知道可获鱼盐之利的渔场、盐田;我们有那么多的海外贡臣,献来那么多的异方珍奇,丰富着人们的餐桌,供人们欣赏把玩;我们可以通过世界性的大航海,创造世界历史的奇迹。面对四海称臣朝拜,有哪个帝王作为一个万国之君不感到满脸荣光,有哪个臣子作为一个大国子民不感到荣光满面?然而,中国毕竟太大了,“万里河山”,泱泱九州,幅员辽阔,物产富饶(至少在皇帝看来是这样),无所不有,因而很容易对海洋有所忽视,很容易不再想占领世界市场,因而面对一次次或大或小的来自海外小国的海上威胁,明清王朝只是一味地固守海门,只是消极地应战、抵御着或是东洋倭寇、或是西洋毛番的海上叩关。一座座海防设施,一座座卫所城池,一座座烽火炮台,一个个民族英雄,一个个报国忠魂,洒尽一腔热血,献上年轻的生命,血流染海,累累硝烟,但是依然没有抵挡住(如此必然不能抵挡住)海上国门的洞开、海洋疆土的残破。

由于不断地受到来自海上的威胁,因而不断地实行海防、海禁(对外是海防,对内是海禁,二者可谓相辅相成),结果是不断地向那些“番夷”们让步、妥协。这种现象几乎笼罩着整个明清两代,即使是我们引以为自豪的几下西洋、称雄海上、万国来朝、扬大国风威的“海洋帝国”时期,也在上述整个国家局势和世界局势下不得不被否定、被排斥、被消解。整个明清两代,总体上来看,是一方面海洋发展势不可挡,而另一方面海洋发展不断受阻的时代;尤其是国家海洋活动,不是在宋元时代的基础上全面发展、全面辉煌,而是在局部的、片面的发展和辉煌的背后,总体上的全面的退却、再退却,直到无路可走,只好听人摆布,任人宰割,最终走上了在维护东方大国的面子的同时,不得不用西方的理论、西方的制度、西方的技术和西方的经济模式来“拯救中华民族”的近代化乃至现代化的道路。

明清时期中国海洋文化的发展,较以往朝代更多地受到了官方的控制与干涉,并随着政策的松弛而跌宕起伏。在国家海洋政策和海洋社会经济发展等因素的影响下,这一时期的海洋文化发展体现出阶段性特征,其发展脉络可分为四个时期:明中叶以前,明中后期,清初和清中叶。明中叶以前,通过郑和下西洋和朝贡贸易体制,官方经营的海洋文化事业达鼎盛状态;明中后期,随着政府海洋力量的衰弱与走私贸易的发展,民间海洋力量崛起,海洋文化趋向民间化、多样化;清初,受海禁与迁界影响,沿海社会文化一度萎缩,停滞不前;清中叶开海设关后,国家整体海洋活动尽管仍不活跃,但海洋贸易有了进一步发展,西方文化的海路输入和传播,使海洋思想观念、海路文化交流等领域出现了向近代转型的倾向,中国海洋文化开始由古代向近代迈进。

中国古代海洋文化自秦汉经魏晋南北朝至唐朝发展了数百年,长江下游三角洲沿海地带以及南部沿海地区在江河文明与海洋文明的双重滋养下,海洋文化获得了相当程度的发展。由于“中国北部总的来说,缺乏可以形成浙江—福建沿海港口的那种沿海的山脉和河流。它还缺乏诸如茶、丝和陶器那样的出口品”(1),宋元以降,随着中国经济重心南移东倾的趋势愈来愈强化,海洋文化重心南移的趋势也越来越明显,呈现出鲜明的南重北轻的区域性特征。到明清时期,中国北部沿海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处于相对迟滞状态,在全国经济中的比重日益下降,北方诸港的海外交通地位逐步削弱,其军港性质日益凸显,北方海洋文化在整体态势上已不能望南方之项背。对此,我们可以引用海洋史学家杨国桢先生的论述加以说明。

明清时期的江南沿海地区既是封建工商业最发达的地带,也是全国最重要的农粮生产基地;闽粤沿海地区是全国商品性经济作物栽培和海外贸易最繁盛的区域。这些地区拥有足够的供出口海外的茶叶、丝绸、瓷器、甘蔗等生产品和加工品,而且这些商品在海外市场具有高利润与强适应性。入明,东南沿海的经济总量不断增加。明中叶以后,西方早期资本主义殖民势力东来,使它不仅成为中西政治、经济冲突的必经地带和主要交汇点,而且成为西方宗教和外来文化渗透、传播的首要区域。清初以后,福建复因台湾岛的开发找到了新的经济增长点,到清中叶,台湾地区已成为东南的粮仓。东南沿海得天独厚的海洋优势促使这一地区的居民乐于从事海洋事业,善于经营海上资本;“促致沿海民间社会向海洋发展形成潮流,使沿海这一陆海交叉地带的‘大陆—海岸型’社会开始从内陆主流体系向海洋文化体系倾斜”(2),从而促成了王朝政府控制下虽然步履维艰,但由其内在活力与张力使然而毕竟难以遏制的民间海洋社会文化全方位的向内、向外发展。

海洋经济,指人类在海洋中及以海洋资源为对象的社会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活动。海洋社会,指向海洋用力的社会结构,包括社会组织、行为制度、思想意识、生活方式。随着海洋活动的拓展,海洋社会经济不仅体现在渔捞、航运、贸易、移民等直接的海洋经济活动中,还包括为这些活动提供劳力、资金、技术、商品和市场等沿海陆地经济活动。由此,海洋社会就发展成为一定海域的“渔村社会”、“海商社会”、“海盗社会”、“海洋移民社会”甚至地方性以至国家的向海洋用力的社会系统。(3)

明朝初年,中国沿海社会已获得相当发展,沿海人口的增长、市场的发展与生活消费状况的变迁引起了对海外贸易的进一步需求,社会剩余财富积累了充足的投资资金,封建金融信贷体制也已初步建立,造船和航海技术在原有基础上又有所发展。不过,直到明中叶以前,沿海地区都尚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海洋社会经济。“明代实施的海禁政策压抑了海洋发展的势头,然而这种封闭性的经济专制体制的社会不适应性,又为海洋社会经济的脱颖而出,积蓄了足够的社会能量(包括沿海人口剩余、社会价值观念变迁等等)和经济能量(沿海社会需求增长、商品经济发展等等)。”(4)到明代中后期,随着政治腐败、中央控制力下降,社会经济向商品经济倾斜发展,朝贡贸易衰落,民间海上走私贸易猖獗,海洋社会经济便以地方性、民间性形式在东南沿海局部地区和海域应运而生。

明清海洋社会经济的地方性、民间性孕育和生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东方海洋贸易网络形成,并与世界市场相连接,与西方海洋势力展开竞争;二、海外移民社会逐步形成,并对沿海社会产生互动;三、近海渔业在海禁下衰落,远洋渔业和近海水产养殖业兴起;四、海洋社会组织在局部地区和海域形成和发展;五、沿海民间海洋意识增长。”(5)

明中叶海洋社会经济出现以后,利用沿海社会动荡、海防趋弱的时机,迅速兴起。海盗与海商两位一体的海上走私贸易,是当时海洋社会经济的主要内容。湖海大姓、豪右之家受海洋经济利益的驱动,在或明或暗的地方官府的庇护下,纷纷造船置货,私通外国。受海上走私贸易的带动,民间违禁制造大船的现象蔚然成风,造船业在偏僻海隅发展起来,一些港汊荡地、海岛也得到开发,成为走私基地,浙江双屿,福建安平、月港、梅岭均被辟成海港。东西洋航路在官方停止下西洋活动后,由民间继承,得到大部分的恢复,远洋渔业也开始出现。月港部分开禁,使月港和马尼拉航路——太平洋航路对接,海洋商业活动和海外移民更成一股潮流。从月港经台湾、琉球到日本的走私航路,也日益活跃。(6)

中国海洋社会经济的出现,是社会与政治震荡在经济方面的客观反应,而不是执行国家海洋政策的主观效果,因此它从一开始就只能在传统经济的夹缝中顽强地寻求有限的发展空间,造成主体发展上的民间自发性和地方区域性特征。复因明清两代统治者漠视海洋发展,一再地加以限制和禁止,海洋经济未能被纳入传统经济体制内进行循环运作,在整个中国社会经济中处于从属的、次要的地位。这导致它在国际海洋竞争中最终失去了对抗优势。(7)到18世纪初至19世纪中叶,在内外挤压下,中国海洋社会经济逐渐显露颓势,并走向了变异。

本卷共包括11章内容,分别从11个方面汇总了学术界已有的相关研究成果,展示了明清时期中国海洋文化发展的基本面貌。其概况如下。

明清时期是中国古代海疆发展史上的鼎盛时期。由于沿海方向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国防危机,加上那里的农业、手工业经济均较前代有较大发展,所以两代统治者对海疆地区的重视程度要远远超过宋、元时期。明、清两朝在治理和巩固海疆方面均付出了巨大努力,形成了完整的海疆管理和防御体系,在体制上使海疆管理形成了“军事管理”、“军事管理、土官管理与州、县民政管理相结合”、“在实行府、州、县民政管理的同时,屯驻海防兵力”三种管理模式;在濒海都转运盐使司及盐课提举司、卫所屯军和地方府县三个系统的共同管理下,沿海荡地得以大规模开发。但与此同时,在海防危机日益凸显的情况下,狭隘的“侧重陆岸海口要点防御,以打击海盗和走私为宗旨的海防战略”既无法有效地对付大股海盗,又不能抵御西方列强从海上的入侵,国家制海权受到严重威胁,中国古代海疆遇到了最严峻的挑战。

明清时期是我国古代海上交通由盛而衰的转变时期,其海洋政策与管理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明代的海洋政策以“海禁”为主体特征,清代的海洋政策主要体现为前期的“禁海”、迁界与中期的开海设关;在贸易管理上,明代市舶司的主要职责从原来管理互市舶的机构变为管理贡舶的机构,而督饷馆的设置及其饷税征收办法的制定,则标志着我国历史上征收海外贸易税已从实物抽分制转向货币税饷制,清代的海洋贸易管理主要体现在以粤海关关税制度和十三行公行及保商制度为最重要内容的“广州制度”上;明清时代还是中国海洋渔政朝着全面、系统及法制化管理方向发展的时代,尽管其管理的宗旨及手段有不尽科学和合理之处,但总的看来是有效有益的,对我们今天的海洋渔政管理也有不少可资借鉴之处。

海防思想是明清海洋思想的主要内容。明代张弛交替的禁海强化了其守土防御的“防海”意识,使海防思想在战略取向上以防守为基点。战略上一味地防守而不进攻就是战略上的保守,而战略上的保守则必败无疑——道理十分简单,如同足球比赛,一味地只知守门而不知进攻,对方的球门万无一失,而自己的球门却总有一天会被攻破。明代最有价值的海防思想是抗倭名将从抗倭实践和教训中得出的一些海防主张,只可惜得不到应用和发展,终于酿成中华民族的千古遗恨。至清代前期,由于海防建设的需要,不少学者和军事家总结、继承了明代抗倭海防的经验教训,认真剖析了海岸、海岛以及海区的地理形势,讨论了海口、海港、海道的军事、经济利用价值,并初步探讨了海洋气候、海洋水文对海洋作战的影响,其研究内容已经涉及当代海防地理学的各个方面,为当时的海防军队的部署与调整提供了宝贵的理论依据。但从总体看来,一方面,探索这些海防理论、科学知识的潜在指导思想还是建立在“不攻”的保守型“守势”海防观念与战略思想之上,另一方面,即使是这样也没有被吸收、纳入国家的海防决策和海防实战中加以优化发展和广泛应用。标志着中国从传统历史走向近代历史的鸦片战争以及再后来的甲午海战的全面失败和丧权辱国,就是刻骨的伤痛、千古的教训。

值得注意的是,在海洋思想方面,明末曾产生过“通洋裕国”的思想观念。这与近代西方的“海洋富国论”有相似之处,只是这种声音太微弱、太单薄了,在当时的时代条件下,没有、也不可能成为整个国家的思想和主张。

郑和下西洋是明清航海事业的最杰出成就。为实现建立以明朝为天下共主的国际秩序的目标和理想,朱棣派遣郑和率领世界一流的远洋船队大规模地七下西洋,可以说,郑和下西洋是中国以造船、航海技术演进为主的海洋发展、中国沿海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政治价值取向的综合产物。郑和七下西洋的盛事,把中国传统造船技术推进到空前的鼎盛时期。这时的海舶类型更加大型化和多样化,装备更加完善,此后,由于国家战略和指导思想的转型、一系列的禁海、禁贸甚至禁渔的退却型政策和措施的出台,中国造船业由盛而衰,规模渐渐不及往昔。

明代中国海洋贸易活动的最重要内容之一,是海外“番邦”朝贡贸易体制的建立和维持。朝贡贸易是独特的“中国化”或曰“中国特色”的海外贸易形式,并不具有真正贸易的开放性的特点,而是对强权政治的一种支持,其政治意味远甚于经济意义。明代中后期朝贡贸易衰落后,民间私人海外贸易的迅速发展,使我国以官方垄断为主的海外贸易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真正的”海外贸易大规模的发展始于清代开海设关之后,即使在一口通商时期,其发展势头和贸易总值也远远超过前代,达到了新的高度。当然,这种“真正的”海外贸易还远远不是真正的海上自由贸易。

明清时期海港城市的发展有两点引人注意,一是区域特征十分突出,广州、澳门、福建等东南沿海港市的城市功能主要体现在港口通商贸易上,港市建设充满活力,城市面貌呈现出商业都会与文化交汇的特征,而北方天津、登州等港的城市功能则以军事防御和运输为主,港市建设也多围绕海防需要进行,城市面貌比较单一,缺少多样化;二是大批走私贸易港的崛起,随着官方航海的衰落、走私贸易的兴盛,双屿、安平、月港、南澳等港汊被辟为海港,一度发育成繁荣的国际贸易港,成为民间海洋社会经济生长的温床。

中国古代海洋学知识发展到明清时期更趋丰富和完备。在航海事业的推动下,地文导航系统逐步完善,从更路簿到针经再到海图,导航手册不断成熟,出现了如《郑和航海图》等各种类型;海洋气象学取得的成就主要集中在海洋占候和对海洋风暴的认识上,当时海洋占候已十分发达,形成了一个独立部门,对风暴的认识和预报,已成为古代海洋气象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海洋水文方面,人们已将对潮流、潮汐及其规律的认识熟练地应用于航海、海战、海岸工程等各海洋领域,同时,各种实测潮汐表在不同海区全面迅速地发展起来,而且已采用多种方法进行盐度测量,并将海水盐度动态规律应用在潮灌和纳潮中。明清时人们对于我国海洋生物资源的特点和变化,也有了更全面的记述与评价,人工海水养殖业迅速兴起,在养殖规模、养殖技术和产品的商品化程度上,均取得了空前的发展,在中国海洋渔业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转变意义。

明清时期的中外海路文化交流按空间分布可分为两大部分,一是以传教士和西方商人为媒介的中西海路文化交流,一是以中国海外移民为中介的海路文化交流。第一部分又包括西方文化的输入与中国文化对欧洲国家的传播和影响两类内容:随着东西方海上交通的发展,欧洲耶稣会士远涉重洋而来,将一股异质文化导入中国文化系统,从而揭开了近代中西文化交融与冲突的序幕,具体内容涉及科学技术、艺术、音乐以及哲学与宗教思想等方面;与此同时,中国的儒家哲学思想、古典经籍、语言文字、医学、工艺美术、绘画和建筑艺术等传统文化,又通过来华海商和耶稣会士的吸收翻译、介绍和携带,在欧洲各国广为传播,对西方世界和西方文化产生了强烈而深远的影响。第二部分也包括两类内容,一类是海外移民对中国文化的传播,通过农业手工业移民,农作物种植及加工技术、手工制造技艺、航海与造船技术、建筑技术等生产技术的海外流播,成为沿海地区与海外移居地社会经济交流的重要内容;另一类是海外移民与本土沿海社会文化的变迁,在海外生根、经过中外文化调适而成的海外华侨社会文化,随着海外移民的回归或往返联系,注入中国本土沿海社会,使沿海社会文化在思想、语言、文学、民俗等领域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海外影响,发生了传统回归意识深化和向外开拓意识强化两个方向的变化。

海洋社会是海洋活动的实践主体,包括各种介入海洋活动的群体。海洋社会具有自己独特的社会结构形式,其海洋活动呈现出强烈的社会组织特性。本卷以几大海洋社会群体为例,考察描述了它的独特风貌和鲜活特征。渔民是最传统的海洋社会群体之一,到明清时期,其开发海洋的角色已从单纯的捕捞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除作为渔民外,还分别充当着商人、海盗、海外移民和水师等角色;在海洋贸易的带动下,明清海商的构成及其相互关系发展得相当成熟,并出现了海上商帮、商会、商人家族集团、兼武兼商的海上集团、兼盗兼商的海上集团以及特权官商、买办牙行等新群体;明清两代是中国海盗活动由鼎盛走向衰落的阶段,众多海盗海商集团的涌现,掀起了亦商亦盗活动的高潮,他们在海洋开发与海战军事中具有不可忽视的地位;作为海洋特殊群体的疍民,在明清沿海多元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开始与海洋其他社会群体融合,角色也呈现出多元化特征;海外移民与华侨社会是伴随着海洋社会经济发展而出现的一类特殊社会群体,它对于中国沿海社会的变迁以及近现代海外华人社会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和影响。

明清时期的海洋社会信仰益发丰富多彩,海神族类众多,陆岸与海岛、海上的祭祀活动丰富而庞杂,已形成了由海洋水体本位神与水族神,海上航行的保护神与海洋渔业、商业的行业神,镇海神与引航神三个系统构成的海洋神灵结构体系,它是古代海客舟子在心中构筑生命安全与获取海洋经济利益的保障系统,它增强了海洋社会内部的凝聚力,强化了海上活动的群体精神,使人们在追逐海洋经济利益时能够鼓足信心与勇气,从而直接维系了海洋社会海内外网络的形成及其凝聚力和向心力的发展,间接促进了海洋经济的发展与繁荣。

明清时期海洋文学艺术的突出成就主要体现在海洋诗歌、小说与杂记中,其中沿海方志中记载、收录了丰富的涉海诗、通俗海洋小说故事以及涉海杂记等,构成了这一时期海洋文学艺术的主体内容。此外,海洋生物志、海洋山水画、海洋歌、谚语、成语及故事等均从不同视角丰富了这一时期的海洋文化。

总而言之,面海的中国在明清时期仍是具有“大陆中国”性质的王朝体系下的不重要的附属物,造船、航海和对外贸易依然在学者感兴趣的事物中不占重要位置,海洋和有关海洋的工艺尚无法有力地吸引中国的文人。(8)而且对于官员来说,海洋意味着问题而不是机会,经世术既没有关于领海边界的内容,也几乎不涉及公海。官员们注意的焦点集中在保甲和其他登记及控制的技术,要塞、驻防军和沿海管制的海军分队,官办造船厂的管理等方面。中国航海者关于海外各地的扎实的知识,很少能列在经世术中加以讨论(9)。这尚且是就“好官”、“清官”而言,而对于那些负责海洋相关事务的贪官来说,其主观上希望海洋经济贸易发展,而又客观上败坏、阻碍了海洋经济贸易和海洋社会文化的发展繁荣。然而,中国的海洋文化尽管有不同于西方海洋文化的特色和特质,但毕竟同样是海洋文化,其发展由其内在的、天然的开放性、拓展性、国际性和交流性品质与内涵所决定,又是谁也难以彻底阻挡、扼杀得了的。因此,明清时代的中国海洋文化仍然在艰难顽强中得到了丰富和发展,并全面地影响了世界,伴随着中国海洋发展的自身的历史弊端,迈入了中国海洋文化由古代走向近现代的转型期,同时也为我们今天留下了一笔宝贵的灿烂遗产。

【注释】

(1)〔美〕费正清编:《剑桥中华民国史》(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2页。

(2)杨国桢、郑甫弘、孙谦:《明清中国沿海社会与海外移民》,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21页。

(3)杨国桢、郑甫弘、孙谦:《明清中国沿海社会与海外移民》,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2—3页。

(4)杨国桢、郑甫弘、孙谦:《明清中国沿海社会与海外移民》,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4页。

(5)杨国桢、郑甫弘、孙谦:《明清中国沿海社会与海外移民》,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5页。

(6)杨国桢、郑甫弘、孙谦:《明清中国沿海社会与海外移民》,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22页。

(7)杨国桢、郑甫弘、孙谦:《明清中国沿海社会与海外移民》,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6页。

(8)〔美〕费正清编:《剑桥中华民国史》(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0页。

(9)〔美〕费正清编:《剑桥中华民国史》(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