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的海疆及其开发

第一章 明清时期的海疆及其开发

第一章 明清时期的海疆及其开发(1)

在中国古代海疆史上,明代与清前期的地位至关重要:这一时期,封建王朝对海疆地区的管辖更加完善,形成了军事管理、土官管理与州、县民政管理相结合,州、县民政管理与屯驻海防兵力相结合的多模式管理体制,还将台湾、澎湖以及南海诸岛正式纳入沿海州、县体制之内。海疆地区经济历经唐、宋、元历代的持续发展,呈现出更加繁荣的景象,以沿海地区星罗棋布的大中城市、小城镇为中心,依托沿海航道或沿海地区江河水道、陆路进行频繁的商品交流,商业性农产品和手工业产品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品种上都达到较高水平。但与此同时,中国海疆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重威胁。倭寇频频从海上入侵中国,在沿海地区烧杀掳掠;西方殖民者大举东来,觊觎广袤富庶的中国大陆,窃据沿海岛屿。令人扼腕叹息的是,面对有喜有忧的海疆形势,明、清统治者并没有采取积极进取的经略政策,而是守旧僵化,实行限制中国海上力量和海外贸易发展的“海禁”政策,忽视水军建设,在海疆兵力部署上主要是沿大陆海岸线陆岸设防,实行海口防御的作战方针。这一系列错误的政策,最终造成了清道光二十年(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时,中国“有海无防”、“有海难防”的悲惨境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