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外来人口子女教育门槛高引流问题

外来人口子女教育门槛高引流问题

时间:2023-06-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98年《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就学暂行规定》提出,加强对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扶持和管理,允许外省市人口来沪办学。上海启动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年以后,上海市加大了人口调控的力度,通过户口、居住证、社保、住房,抬高入学门坎,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人口子女大量增加,由此造成大批外来儿童青少年返乡。

外来人口子女教育门槛高引流问题

1998年《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就学暂行规定》提出,加强对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扶持和管理,允许外省市人口来沪办学。

2004年,《关于切实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指出,民工子女就学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符合条件在沪就读的民工子女在各类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均享有法律赋予的合法权益;就读于公办学校的民工子女在接受教育教学、参加团队组织、担任学生干部、评优奖励等方面拥有与上海学生同等待遇。

上海按照“两为主”(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的政策要求,挖掘公办学校潜力,采取整校招生、独立编班、插班就读等多种形式,扩大招收农民工随迁子女数量。2008年《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扩大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接受农民工同住子女的比例,初中阶段适龄农民工子女纳入公办学校就读;委托现有民办中小学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加大扶持力度,逐步将符合条件的现有农民工子女小学纳入民办教育管理,资助办学设施改造经费,同时按接纳学生人数给予基本成本补贴,对非法、校舍简陋、师资缺乏简陋的民工子弟学校进行关停并转。

上海启动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扩大公办学校招收农民工子女数量,降低农民工同住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的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免除就读公办学校借读费。2009年,全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农民工随迁子女扩大到33.0万人,占在校生的比例也提高到30%。市区财政共拨付36.9亿元,用于公办学校接受农民工子女。对外地户籍的农民工子女,从免除学杂费开始,到免除借读费以及给予补贴,最后与户籍子女一样,享受同等教育。

2010年,《关于加强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出台,并启动了《民办小学规范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10—2012)》,要求进一步改善这些民办小学的办学条件,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规范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促进健康发展。

外来儿童已经成为上海儿童群体的重要部分。上海启动在城乡结合部设立民办三级幼儿园和农民工子女学前教育看护点等举措,逐步解决农民工子女学前教育问题。2008年8月,上海发布《关于做好本市农民工同住子女学前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并出台了《上海市民办三级幼儿园设立基本条件的规定》。2010年,《关于加强本市郊区学前儿童看护点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规范学前儿童看护点。

2008年5月19日印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8年在本市部分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试行自主招收在沪农民工同住子女的通知》,上海市于2008年起在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逐步开放招收农民工子女(表5.2)。

表5.2 2008—2012年上海中职教育招收随迁子女变化情况(www.daowen.com)

资料来源:杨雄、周海旺《上海社会发展报告(2018)》,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144页。

2013年6月19日,《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以及配套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上海将对持证者的年龄、教育程度、专业技术职称等指标进行“打分”,总分达到120分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包括子女教育、社会保险、证照办理、住房、基本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达到120分的持证人子女可在上海参加中考高考(表5.3)。

表5.3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积分指标体系及计分规则

续表

2010年,《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针对外来少年儿童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进行中长期规划。

2014年以后,上海市加大了人口调控的力度,通过户口、居住证、社保、住房,抬高入学门坎,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人口子女大量增加,由此造成大批外来儿童青少年返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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