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创新乡村治理新体系: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

创新乡村治理新体系: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

时间:2023-06-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推动乡村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有利于将创新乡村治理新体系更好地落到实处,协力提升乡村活力、凝聚力和农民的向心力。因此,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创新乡村治理新体系,自然应该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之一。

创新乡村治理新体系: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

近年来,随着城乡特别是农村经济社会结构转型的深入推进,我省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大量进城,农户之间、农民之间、乡村地区之间的分化进程明显加快,对工农、城乡关系的影响持续加深,导致农村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利益矛盾和冲突日益多元化、复杂化。与此同时,农村经济农业化、农业副业化、农村人口老龄化、农业劳动力老弱化迅速推进,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问题日趋凸显,为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增加了障碍。在发展规律和政府推动等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农村人口和经济布局集中化进程提速,少数中心村、中心镇迅速崛起与更多村庄的萎缩甚至被兼并并存,村庄空心化迅速深化。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迅速分化和农民流动半径的明显增大,农民对外交通、信息联系的多元化、便捷化,以及以“80后”“90后”甚至“00后”为主要代表的农民(工)追求社会参与和平等意识的迅速强化,农民评价自我发展状况的参照系迅速扩大,农民(工)在发展状况、发展机会、发展环境和享受公共服务等方面相对不足的状况更容易显现出来。在此背景下,农村经济社会的自生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很容易迅速弱化,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在相关能力方面的差距也容易扩大;传统的血缘、亲缘、地缘关系和家庭伦理调节机制对农村经济社会的整合能力很容易遭遇严峻挑战,导致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等方面的整合协调难度明显加大,出现失衡的可能性显著增加。如果继续沿用传统的农村经济社会整合协调机制,很可能导致在传统的农村经济社会结构之下容易被吸收和熨平的经济社会矛盾与冲突被迅速放大或扩大。因此,创新乡村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有效”水平,越来越成为新时代解决“三农”问题的迫切要求。

推进乡村振兴,促进治理有效是基础,有利于降低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生活富裕的成本与风险,营造充满活力、富有魅力、积极向上、和谐有序的“三农”发展格局;有利于更好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也有利于更好地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化解突出矛盾,“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增进乡村振兴的协同性、关联性和整体性、协调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将“治理有效”作为总要求之一,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三农”工作中的具体化。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推动乡村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有利于将创新乡村治理新体系更好地落到实处,协力提升乡村活力、凝聚力和农民的向心力。因此,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创新乡村治理新体系,自然应该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之一。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并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分提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2017年12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要求“走乡村善治之路”。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必须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这为创新乡村治理新体系指明了方向。创新乡村治理新体系,要注意发挥自治的基础支撑作用、法治的引领规范作用、德治的润滑和提升作用。要把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作为推进乡村善治的战略工程。结合完善制度和法律法规,引导、鼓励、督促农村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成为提升乡村法治和德治水平的先锋,带动乡村法治和德治水平的提升,促进乡村自治能力升级和平安乡村建设。要把加强对农村黑恶势力的制度化、法治化惩治机制建设,作为提升乡村法治水平的重要措施。统筹防治少数人侵犯多数人合法权益和多数人侵犯少数人合法权益的问题。(www.daowen.com)

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创新乡村治理新体系,要注意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及时总结推广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新农村建设或乡村振兴实践中发挥战略堡垒的作用的先进经验;要及时总结典型经验,鼓励农村基层组织增强利用的新媒体等手段创新乡村治理的能力,推进乡村移风易俗、平安乡村建设高质量发展。采取有效措施,以贫困村和农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为重点,加强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补短板”的支持。结合实施农村基层组织带头人提升工程,以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为龙头,带动农村基层组织提升引领、带动和凝聚人心的能力。要大力培养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的农村社会组织,鼓励其成为农村社会的“抗震带”和“减压剂”,在增强村民自治能力方面发挥骨干带动作用,更好地支撑和带动乡村便民利民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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