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风景名胜区条例要点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风景名胜区条例要点

时间:2023-09-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加强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建立和完善风景名胜区管理制度,在《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的基础上,国务院于2006年9月19日公布了《风景名胜区条例》,于2016年2月6日修订。因此《风景名胜区条例》与《城乡规划法》关系极为密切,同样属于配套性法规。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风景名胜区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设立省级风景名胜区,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风景名胜区条例要点

1.立法背景及意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改革开放后,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将保障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名胜古迹规定为公民的一项根本活动准则

(2)《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根据宪法精神,国务院于1985年6月公布了《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随后下发了一系列有关风景名胜区管理的通知。原建设部作为全国风景名胜区的主管部门,也陆续制定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这些法规、规章和文件对于风景名胜区管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指导和保障作用。

(3)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各地风景名胜区盲目开发,出现了一些新的突出问题,造成了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的严重破坏。为了加强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建立和完善风景名胜区管理制度,在《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的基础上,国务院于2006年9月19日公布了《风景名胜区条例》,于2016年2月6日修订。

2.和城乡规划的关系

风景名胜区管理也是城乡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我国风景名胜区大多地处城市和乡村的规划区范围以外,是一个相对独立的自然人文景观系统,但是均在城乡空间地域的覆盖范围。一些风景名胜区位于城市和乡村的规划区以内,甚至位居中心城区,对于城市发展具有重大影响,例如,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南京钟山风景名胜区等。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等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同时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也是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因此《风景名胜区条例》与《城乡规划法》关系极为密切,同样属于配套性法规。

3.总则

(1)适用范围及定义。

第二条 风景名胜区的设立、规划、保护、利用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风景名胜区,是指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可供人们游览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

(2)风景名胜区原则。

第三条 国家对风景名胜区实行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

(3)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第四条 风景名胜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置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

(4)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风景名胜区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直辖市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风景名胜区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历年真题

1.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实行“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 )”的原则。[2011-43]

A.适度开发 B.合理经营 C.优化生态 D.永续利用

【答案】 D

【解析】 《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三条:风景名胜区管理实行“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

2.《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风景名胜区所在地( )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2010-58]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主管部门

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

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置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答案】 D

【解析】 《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四条:风景名胜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置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

4.风景名胜区的设立

(1)风景名胜区分级。

第八条 风景名胜区划分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省级风景名胜区。

(2)风景名胜区设立标准。

第八条 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能够反映重要自然变化过程和重大历史文化发展过程,基本处于自然状态或者保持历史原貌,具有国家代表性的,可以申请设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具有区域代表性的,可以申请设立省级风景名胜区。

(3)风景名胜区设立审批。

第十条 设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文物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组织论证,提出审查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公布。设立省级风景名胜区,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组织论证,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历年真题

下列有关风景名胜区的选项不正确的是( )。[2018-71]

A.风景名胜区与自然保护区不得重合 B.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C.风景名胜区由国务院批准公布 D.风景名胜区应提交风景名胜区规划

【答案】 C

【解析】 《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十条:设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报国务院批准公布。设立省级风景名胜区,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5.风景名胜区的规划

(1)规划阶段与编制规划期限。

第十二条 风景名胜区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第十四条 风景名胜区应当自设立之日起2年内编制完成总体规划。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为20年。

第二十三条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规划期届满前2年,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组织专家对规划进行评估,作出是否重新编制规划的决定。在新规划批准前,原规划继续有效。

(2)总体规划编制原则和内容。

第十三条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应当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区域协调发展和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服从保护的原则,突出风景名胜资源的自然特性、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风景资源评价;(二)生态资源保护措施、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开发利用强度;(三)风景名胜区的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四)禁止开发和限制开发的范围;(五)风景名胜区的游客容量;(六)有关专项规划。

(3)详细规划的编制要求。

第十五条 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应当根据核心景区和其他景区的不同要求编制,确定基础设施、旅游设施、文化设施等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与规模,并明确建设用地范围和规划设计条件。

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应当符合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4)规划编制主体及审批。

第十六条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省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第十九条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后,报国务院审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详细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条 省级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省级风景名胜区的详细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审批。

(5)规划的公布、实施和修改。

第二十一条 风景名胜区规划经批准后,应当向社会公布,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查阅。

风景名胜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风景名胜区规划未经批准的,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各类建设活动。

第二十二条 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规划不得擅自修改。确需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中的风景名胜区范围、性质、保护目标、生态资源保护措施、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开发利用强度以及风景名胜区的功能结构、空间布局、游客容量进行修改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对其他内容进行修改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备案。

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确需修改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政府或者政府部门修改风景名胜区规划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历年真题

1.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是( )。[2018-72]

A.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B.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C.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报国务院备案

D.省级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答案】 C

【解析】 《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十九条: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后,报国务院审批。

2.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应当确定的内容包括( )。[2018-91]

A.风景名胜区的范围 B.禁止开发和限制开发的范围

C.风景名胜区的性质 D.风景名胜区的游客容量

E.重大项目建设布局

【答案】 BDE

【解析】 《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十三条,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风景资源评价;(二)生态资源保护措施、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开发利用强度;(三)风景名胜区的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四)禁止开发和限制开发的范围;(五)风景名胜区的游客容量;(六)有关专项规划。

3.下列不符合《城乡规划法》和《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的是( )。[2012-23]

A.城市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B.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C.国家风景名胜区规划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D.省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答案】 C

【解析】 《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十六条: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省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4.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 )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组织编制。[2012-70]

A.建设 B.林业 C.土地 D.旅游

【答案】 A(www.daowen.com)

【解析】 同[2012-23]解析。

5.下表中,规范名称、编制主体、审批主体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是( )。[2011-13]

【答案】 D

【解析】 同[2012-23]解析。

6.某省城市内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一处,该风景名胜区规划应该由( )组织编制。[2010-57]

A.省建设主管部门 B.该市建设主管部门

C.该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D.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答案】 A

【解析】 同[2012-23]解析。

6.风景名胜区保护

(1)基本要求。

第二十四条 风景名胜区内的景观和自然环境,应当根据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严格保护,不得破坏或者随意改变。

(2)条例禁止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在风景名胜区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

(一)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

(二)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

(三)在景物或者设施上刻划、涂污;

(四)乱扔垃圾。

第二十七条 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已经建设的,应当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逐步迁出。

(3)条例限制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方案应当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核准。

第二十九条 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下列活动,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一)设置、张贴商业广告;(二)举办大型游乐等活动;(三)改变水资源、水环境自然状态的活动;(四)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的活动。

历年真题

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内建设( )。[2013-93]

A.各类宾馆酒店 B.生态资源保护站

C.游客服务中心 D.景区疗养院

E.培训中心

【答案】 ACDE

【解析】 《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十七条: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已经建设的,应当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逐步迁出。

7.风景名胜区利用和管理

(1)游览娱乐活动

第三十二条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风景名胜区的特点,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开展健康有益的游览观光和文化娱乐活动,普及历史文化和科学知识。

(2)交通服务设施。

第三十三条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风景名胜区规划,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改善交通、服务设施和游览条件。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置风景名胜区标志和路标、安全警示等标牌。

(3)宗教活动场所。

第三十四条 风景名胜区内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依照国家有关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规定执行。

风景名胜区内涉及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管理和文物保护以及自然保护区管理的,还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监督检查和评估。

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实施情况、资源保护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纠正、处理。

(5)安全保障制度。

第三十六条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保障制度,加强安全管理,保障游览安全,并督促风景名胜区内的经营单位接受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的监督检查。

禁止超过允许容量接纳游客和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区域开展游览活动。

(6)政企分开规定。

第三十九条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不得将规划、管理和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委托给企业或者个人行使。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内的企业兼职。

8.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按照违法行为违反本条例的性质不同,可以分为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三类。在本条例第六章法律责任的规定中,除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造成损失的承担民事赔偿以外,其他违法行为承担的行政责任均指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前者针对行政主体,后者针对行政相对人。对于同一违法行为,可以在追究行政责任的同时追究法律责任,或者同时追究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1)关于行政主体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第二款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山、采石、开矿等严重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活动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方案未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直辖市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核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的;

(二)风景名胜区自设立之日起未在2年内编制完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

(三)选择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的;

(四)风景名胜区规划批准前批准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建设活动的;

(五)擅自修改风景名胜区规划的;

(六)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立该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过允许容量接纳游客或者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区域开展游览活动的;

(二)未设置风景名胜区标志和路标、安全警示等标牌的;

(三)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的;

(四)将规划、管理和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委托给企业或者个人行使的;

(五)允许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风景名胜区内的企业兼职的;

(六)审核同意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不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建设活动的;

(七)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2)关于行政相对人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限期拆除,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的;

(二)在风景名胜区内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的;

(三)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的。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个人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 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景物、设施上刻划、涂污或者在风景名胜区内乱扔垃圾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50元的罚款;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下列活动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设置、张贴商业广告的;

(二)举办大型游乐等活动的;

(三)改变水资源、水环境自然状态的活动的;

(四)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的活动。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周围景物、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物资源和地形地貌造成破坏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恢复原状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施工。

(3)限期拆除的执行。

第五十一条 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风景名胜区内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建设活动,自行拆除;对继续进行建设的,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历年真题

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在风景名胜区规划中需划定景区范围的名称是( )。[2011-44]

A.核心景区 B.核心保护区

C.核心景区、建筑协调区 D.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

【答案】 A

【解析】 《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九条第二款:拟设立风景名胜区的范围以及核心景区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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