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直言命题变形推理
直接推理是以一个命题为前提而推导出结论的推理,是思维中最简单、最直接的推理形式。以上所讨论的对当关系推理属于直接推理,这节我们所讨论的直言命题的变形推理也属于直接推理。
直言命题变形推理,是改变直言命题中联项的质(肯定变否定,否定变肯定)或主项、谓项间的位置,从而得出结论的推理。直言命题变形推理主要包括换质法、换位法以及换质位法与换位质法。
一、换质法
换质法是通过改变前提中联项的质,即由肯定变否定,或由否定变肯定,从而得出结论的推理方法。换质法通常被称作“换一种说法”,其规则有以下两条:
第一,结论改变前提的质,不改变前提的量和主谓项的位置。即结论和前提的质不同,如果前提为肯定命题,结论则为否定命题;如果前提为否定命题,结论为肯定命题。结论和前提的量相同,如果前提为全称命题,结论亦为全称命题;前提为特称命题,结论亦为特称命题。
第二,结论中的谓项,必须是与前提中的谓项构成矛盾关系的概念。前提与结论中的谓项之间的关系,必须是矛盾关系,而不能是其他关系,如反对关系等。
为了表示方便,能够与表示负命题的联结词“并非”与否定符号“~”相区别,我们用“-”表示对概念的否定,表示与一个概念具有矛盾关系的概念,读作“非”。例如,用“S”表示合法行为,则“-S”表示非法行为,“-S”表示与“S”具有矛盾关系的概念。
直言命题A、E、I、O的换质推理情况如下:
“所有S是P”可换质为“所有S不是非P”,形式为SAP→SE-P。如“所有人都是有死的”,所以,“所有人都不是长生不死的”。
“所有S不是P”可换质为“所有S是非P”,形式为SEP→SA-P。如:“凡迷信都不是科学”,所以,“凡迷信都是非科学”。
“有些S是P”可换质为“有些S不是非P”,形式为SIP→SO-P。如:“有些学生是爱学习的”,所以,“有些学生不是不爱学习的”。
“有些S不是P”可换质为“有些S是非P”,形式为SOP→SI-P。如:“有些人不是自私的”,所以,“有些人是不自私的”。
二、换位法
换位法是通过改变前提中主项与谓项的位置,从而得出结论的推理方法。换位法通常被称作“倒过来说”。其规则有以下三条:
第一,前提的主项作结论的谓项,前提的谓项作结论的主项。
第二,前提与结论中联项的质保持不变。前提是肯定命题,结论亦为肯定命题;前提是否定命题,结论亦为否定命题。
第三,在前提中不周延的词项,结论中也不得周延,否则就会出现“概念扩大”的错误。
直言命题A、E、I、O的换位推理情况如下:
“所有S是P”,可换位为“有些P是S”,形式为SAP→PIS。如“所有大学生都是学生”,所以,“有些学生是大学生”。
“所有S不是P”,可换位为“所有P不是S”,形式为SEP→PES。如:“所有大学生都不是小学生”,所以,“所有小学生都不是大学生”。
“有些S是P”,可换位为“有些P是S”,形式为SIP→PIS。如:“有些花是红色的”,所以,“有些红色的是花”。
“有些S不是P”,不能进行换位。因为SOP中的S是不周延的,而如果进行换位,S在结论中作为否定命题的谓项将是周延的,违反第三条规则。如“有些整数不是自然数”,不能推出“有些自然数不是整数”。
三、换质位法与换位质法
换质位法与换位质法是上面两种变形方法的综合应用,即从给定的某个前提出发,可以按照两条不同路线,连续地进行直言命题的变形直接推理。第一条路线是先换质再换位,被称作换质位法;第二条路线是先换位再换质,被称作换位质法。需要注意的是,换质时务必遵守换质规则,换位时务必遵守换位规则。
第一,换质位推理的基本形式有:
(1)SAP→SEP→PES
(2)SEP→SAP→PIS
(3)SIP→SOP
(4)SOP→SIP→PIS
换质位推理可以连续进行,一直到不能再推为止。
第二,换位质推理的基本形式有:
(1)SAP→PIS→POS
(2)SEP→PES→PAS
(3)SIP→PIS→POS(www.daowen.com)
(4)SOP(不能先换位)
【例4】运用命题变形推理,判定以下推理是否有效。
所有单身者都不是已婚者。
所以,有些非单身者不是未婚者。
令S表示“单身者”,P表示“已婚者”。则S表示“非单身者”,P表示“未婚者”。此推理的推理形式为SEP→SOP。
首先,连续进行换质位:SEP→SA P→PIS→POS,O命题不能进行换位。因此,从前提未推出结论。
其次,连续进行换位质:SEP→PES→PA S→SIP→S O P。从前提推出了结论。
因此,该推理有效。
四种直言命题A、E、I、O连续变形推理的有效式总结如下:
(1′)SAP→SEP→PES→PAS→SIP→SOP
(2′)SEP→SAP→PIS→POS
(3′)SIP→SOP
(4′)SOP→SIP→PIS→POS
(5′)SAP→PIS→POS
(6′)SEP→PES→PAS→SIP→SOP
(7′)SIP→PIS→POS
(8′)SOP(不能先换位)
【例5】
一天,某公请四位客人到饭馆吃饭,约好时间是晚上六点钟。到了六点,已经来了三位客人,还有一位客人没有到,而且是主客。一直等到六点半,还不见那位客人的影子。主人急了,自言自语地说:“哎,该来的不来。”有一位客人听到了,心里不快,心想:“怎么,该来的不来?那就是我不该来的呀!我走吧!”于是找个借口走了。主人一看,不但那位没来,还走了一位。叹气说:“哎!又走了一位,真是,不该走的走了!”另一位客人一听,心里嘀咕:“什么?不该走的走了,看来主人没有请我的意思啊!”于是悄悄地溜了。最后只剩下一位客人了。这位客人与主人是老朋友。他对主人说:“老兄,以后要注意,哪有你这么说话的呀!该来的不来,那人家不就成了不该来的啦,不该走的走了,那人家还不走?”主人忙解释:“大哥,我可没说他俩呀!”这位朋友一听就生气了:“哦,原来没说他俩,说的是我呀!”头也不回就走了。
【分析】上例就是直言命题的换质、换位推理的一个具体应用。我们说主人不会说话,实际上由他的话语可以推出其他的命题,而这些命题的得出是遵循推理规则的,但说话者却没有意识到,以致事与愿违。具体推理情况如下:
(1)该来的没来
SAP→SEP→PES
所有该来的客人都是没有来的客人(SAP);
所有该来的客人都不是来的客人(SEP);
所有来的客人不是该来的客人(PES)。
(2)不该走的走了
SAP→SEP→PES→PAS
所有不该走的客人都是走的客人(SAP);
所有不该走的客人都不是不走的客人(SEP);
所有不走的客人都不是不该走的客人(PES);
所有不走的客人都是该走的客人(PAS)。
由“该来的没来”可以推出“所有来的客人不是该来的客人”,由“不该走的走了”可以推出“所有不走的客人都是该走的客人”,肯定是主人没有想到,但却是由他的话可以合乎情理地得出来。由此提醒我们,自己说话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是否自己的话也包含着其他的意思,而这些意思是我们自己没有意识到,却可以引起他人的误解。
需要说明的是,传统逻辑中直言命题的直接推理,无论是对当关系推理还是命题变形推理,都预设了非空S、P不是空概念。如果词项为空概念,则对当关系推理和命题变形推理并不都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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