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出差管理

第六节 出差管理

一、出差管理工作流程

二、出差管理制度模板

(一)出差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使_____公司出差管理有所遵循,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范围。正龙公司及所属部门、分厂员工因公出差,依本制度办理出差事项及支取差旅费。

第二章 出差管理细则

第三条 公司员工因业务需要远途出差时必须事先填报“出差申请书”,写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事由等,呈部门经理或系统总监核准后方可出差。

第四条 远途出差员工在“出差申请书”添附“出差旅费概算表”向财务部门预支差旅费。

第五条 未及呈准出差人员须补办手续后方得支给差旅费。

第六条 出差人员因急病或不可抗力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根据出差者申请,经调查无误支给出差旅费。

第七条 出差人员必须在公毕返回后三日内填具“出差旅费报销单”,预算内费用送请各部门经理核准,预算外费用呈总经理核准后,出纳人员方得凭以报销。

第八条 员工出差的膳食、住宿、杂费按下列标准核发

A.部门级:每日 元

B.一般级:每日 元

第九条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1.乘坐出租车原则上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

2.电报电话费应取具电信局的收据为凭;

3.邮费应取具邮局的证明为凭;

4.因公宴客的费用,应以统一发票正式收据为凭;

5.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以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第十条 出差人员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车辆外,以利用火车、汽车为原则。但因紧急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可利用空运交通工具。无特殊情况不得私自乘坐出租车。

第十一条 出差人员交通费凭乘车证明以实费计算支给。

第十二条 使用公司交通车辆或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第十三条 住宿费按出差人员在外住宿日数定额支给。

出差人员住宿费必须取得住宿费凭证,但住宿自宅未取得住宿费凭证者减半支给住宿费。

第十四条 与部门经理以上人员随行,其住宿费不够时须呈经部门经理核准,凭住宿费支给凭证支给与部门经理同等住宿费。

第十五条 远途出差如利用夜间(午后9时以后,午前6时以前)车次,住宿费减半支给。

第十六条 出差人员每日填写出差日报向各直属主管报告

第十七条 各分支机构人员因业务需要或受命到总公司述职,比照远途出差支给。

第十八条 市内及短程(一日内)出差人员,除按实报支车资外,另可报支误餐费。误餐费标准为:

午餐( )元,晚餐( )元。

下午一时以后销差者准报午餐。

下午七时以后销差者准加报晚餐。

第十九条 奉令调遣的人员,可以比照以上有关条文报支交通费、膳食费(一天)及行李运费。

第二十条 调遣人员若在公司用膳,则不得报支误餐费。

第二十一条 调遣人员若超过一天以上但不能视为出差的,可以由公司酌情予以补贴。

第二十二条 员工差旅费,应据实填报核发,如发现有虚报不实者,除将所领差旅费追回外,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三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公司各级领导、员工每日伙食补助金额、住宿标准由会计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具体制定。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改。

(二)员工出差实施细则范本

一、本公司员工因公务上之需要,受命出差国内外(包括迁调)悉依照本章之规定办理。

二、员工出差均依各单位主管之命令或指示,视实际之需要,限定日期呈请总经理核准后行之。

三、出差员工应于出发前,依式填写所定表格,通知总务组登记,如情形特殊事前不及办理时,亦需尽速补填表格,送交登记。

四、员工出差得按实报支出差旅费,其最高标准如附表,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外,其余如有超额报支,一律剔除之。

五、员工出差前,得按实际需要预借旅费,其预借款额,经由各主管初审,呈请总经理。

六、员工在本市及郊区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出差按实支给交通费及误餐费。

七、员工出差在一日以上,其另有不满一日之旅费,无论出发或返回日一律二分之一给付,又乘夜车往返者,不另支宿费。

八、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须之舟车等费,按实际报支,便其他零星用费均在膳杂费内开支,不得另行报支。

九、凡因公拍发之邮电及特别公务,临时雇用人夫,车马等项所支出之必要费用,另列特别费用内得按实凭证报支。

十、员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天然不可抗力之原因,并有确实证明者外不得任意改变起程日期,或延长出差时间,但事后经总经理特准者,得追认之。

十一、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核发之,但如发现有虚报不实情事,除将所领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酌予惩处。

十二、员工出差事前事后及旅途中所应填写的一切表格及应办手续另定。

(三)公司出差管理办法范本

为使本公司员工出差管理有序,特制定本细则。

一、本公司员工出差分为:

1.当日出差,当日可以往返者;

2.远途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二、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在事前予以核定。

三、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应数额的差旅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差旅费报销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部应在其当月工资中先予扣除,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四、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1.员工当日出差时由主管核准;

2.长途出差,4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4日以上由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五、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另计。

六、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时外,应电话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不予报销差旅费,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七、员工出差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如发现有虚报不实者,将追回所虚报款项,并视情节重予以惩处。

八、当日出差差旅费的支付:

1.员工在本市及郊区或其他同日可往返的出差按实支给交通费及误餐费;

2.当日出差每延误正餐一次支给误餐费每餐20元;

3.外勤已发给月伙食津贴的人员概不支给误餐费;

4.当日出差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实数支给,无特别原因,不得乘出租车;

5.通信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6.招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九、远途出差的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信费、招待费等。

1.交通费、膳食费、住宿费按实际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标准如下:

2.国外出差的费用标准由副总经理核定;

3.通信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4.招待费由经理核定,1000元以上需副总经理核定,凭据报销。

十、本细则自××××年××月××日起实施。

(四)员工出国管理办法范本

员工出国管理办法

一、凡本公司员工因公经核准出国者,悉依本办法之规定办理之。

二、因公奉派出国人员,于出国前需先立承诺书(如附件一),言明按期归国并继续为公司服务,如在返国三年内自动辞职者,愿无条件赔偿出国期间之费用除以三年平均数额之差额,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三、出国人员于返国后,应于2周之内书面提呈出国经过及观感心得,必要时,并由总经理排定时间,向公司内有关部门人员讲解心得及工作计划方针。

四、国外出差旅费报支标准如附表。

五、奉派出国人员,出国期间其薪津仍准照领,并得预支核定日数之差旅费。

六、出国人员应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返国后10日内出具有关凭证向会计部报销,因故拖延不归或费用开支经审核不准报销者,概由出国人员自行负担。

七、出国人员在国外之旅行,应予规定之路程为限,规定以外路程之差旅费如经总经理核准者,准予报销。

八、出国接受技术训练或受国内外厂商机构补助人员,其差旅费如已由有关单位支给者,其支给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请,但厂商供给之费用较本办法所订之费用为低时,其差额得由公司补助之。

九、本办法经经理级会议通过呈总经理核定公布实施,其修改或补充亦同。

附件一

承诺书

立承诺书人    因公经××股份有限公司派遣出国,谨保证:

(一)按期归国返回公司工作。

(二)返国后三年内决不自动离职,如有违背愿依贵公司所订之办法负责赔偿,连带保证人愿负担一切连带赔偿责任,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公司 立

承诺书人:

连带保证人:

地址:

身份证编号:

年 月 日附表

国外出差旅费支给标准

说明:(一)因公出国者,其手续由总务部代为办理。

(二)在同一地区内停留30以上者,自第31日起,膳宿杂费以八折计算。

(三)低职人员随同高职出国者,其费用得酌实情比照高职人员报支。

(四)美金币值如有变动,得视各地区汇率调整之。

(五)员工出差旅费支给办法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依据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之规定订定之。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出差旅费之支给概依本办法办理。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出差分为:

1.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可能往返者;

2.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3.国外出差:赴国外出差者。

第二章 当日出差

第四条 员工当日出差时由科长以上主管核准之。

第五条 当日出差每延误正餐时间一小时以上得按延误餐次支给误餐费每餐30元。但外勤已支津贴人员概不支给误餐费。

第六条 当日出差除依前条规定支给误餐费外不另支付出差旅费。

第七条 当日出差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实数支给。

第八条 当日出差人员必须于当日赶回,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实际需要,事先呈奉各部经理以上主管核准者按远途出差办理。

第三章 远途出差

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远途出差时必须事先填报“出差申请书”(格式另定,记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呈部(室中心)经理(主任)或分公司经理核准后方可出差。

第十条 远途出差之员工得在“出差申请书”添附“出差旅费概算表”向财务单位预借旅费。

第十一条 未及呈准出差人员须补办手续后方得支给出差旅费。

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因急病或不可抗力之天灾地变致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得据出差者之申请,经调查确实无误乃得支给出差旅费。

第十三条 出差人员必须于公毕返回后三日内填具“员工出差旅费报告单”请领出差旅费。

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车辆外,以利用火车、公路车为原则。但因特急事情经协理以上人员核准者得利用空运交通工具。

第十五条 出差人员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以实费计算支给。因乘坐出租汽车三轮车,无法取得乘车证明者呈请部(室、中心)经理(主任)以上主管核准后得实数支给之。

第十六条 使用公司交通车辆或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第十七条 员工远途出差旅费,按以下标准支取:

第十八条 远途出差如利用夜间(午后9时以后,午前6时以前)车次,住宿费减半支给,但不支给日当。

第十九条 日当自出发日起算至回公司之日给付之,但午后出发或午前回公司者减半支给。

第二十条 出差人员每日必须作成出差日报向各直属主管报告。

第二十一条 住宿费按出差人员在外住宿日数定额支给。

第二十二条 出差人员住宿费必须取得住宿费凭证(旅社给一发票),但住宿在自宅(含其他住宅)或本公司招待所未取得住宿费凭证者减半支给住宿费。

第二十三条 与经理以上人员随行,其住宿费不够时得呈经上级人员核准,凭住宿费支给凭证支给与上级人员同等之住宿费或实费。

第二十四条 各分支机构人员因业务需要或受命到总公司述职,比照远途出差支给日当及住宿费。但支领外勤津贴人员不得支给住宿费。

第四章 国外出差旅费报支办法

第二十五条 本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出差国外时,必须填具“出差申请书”记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呈由董事长核准。

第二十六条 国外出差人员得凭核准之出差申请书预编出差费概算,于出国前向财务单位预借旅费。

第二十七条 国外出差人员渡航费,董事长、总经理得按头等舱位实额支给,其他人员均按二等舱位实额支给。

第二十八条 国外出差人员之出差旅费,按下列标准支给。

注:1.上列金额系赴东南亚、日本之旅费标准。赴欧美者,按级另加20%。

第二十九条 前条之出差旅费包括在出差地之交通费、住宿费、杂费及日当。

第三十条 国外出差去程当日不论何时起程概以一天计算,回程当日不论何时返回均不予计算出差日数。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改之。

三、出差管理工具模板

(一)外派培训学习申请表

(二)出差计划申请表

(三)年度出差计划表

(四)国外出差费用明细表

注:(旅费清单)的记载事项较多时,另付清单。

除了近距离的短期出差另当别论以外,长距离或长时间的出差,通常都会在事前做假设性的概略预算,回公司后再仔细计算实际费用。如果不这样,将会千万出差者的重大经济负担,甚至使得出差成为难务。而本日报就是依此旨而设计的,它的特点在于它以出差任务,出差的分类。

(五)出差报告书模板

(六)外勤费用报销单

(七)差旅费用报销单

(八)出差总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