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车辆管理
一、车辆管理流程
二、车辆管理相关制度范本
(一)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机动车辆管理,提高用车效率,降低用车成本,减少管理脱节现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部客货机动车辆、摩托车(以下简称车辆)和司机管理。
第二章 车辆管理
第三条 公务用车辆由总务部门负责管理,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第四条 公司公务车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由管理部负责管理。配属于营业所之车辆由主管指派专人调派,并负责维修、检验、清洁等。
第五条 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向车管专人申请调派,车管专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不得派车。
第六条 每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管理部每月抽查一次。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主管提出批评,对不听劝阻屡教屡犯者应给以处分,并停止其借用权利。
第七条 每车设置“车辆使用记录表”,由营业会计于每次加油及修护时记录,以了解车辆受控状况。每月初连同行驶记录表一并转管理部稽核。
第八条 公司总部全部车辆行政划归司机班管理,办公室主任负责使用审批,司机班长负责调度,对于售后服务中心和零售部的车辆,在满足业务需要的基础上,如公司总部需要,办公室主任有权调配。
第九条 车辆保险等有关资料统由办公室保管。
第三章 车辆使用
第十条 各部门需要使用车辆时,提前一天填妥“用车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办公室主任审批,特殊情况除外。
第十一条 使用人必须具有驾照,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
第十二条 公务车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
第十三条 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第十四条 驾驶人不得擅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许或返回时已逾晚上9时者例外。
第十五条 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第十六条 为私人目的借用公车应先填“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私用”,并经主管核准后转管理部营业会计稽核。
第十七条 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并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十八条 私用时若发生事故,从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于扣除理赔额后全部由私人负担。
第十九条 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每周不定期对车辆检查及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二十条 各部门派车交货、洽谈业务时,应执行下列规定:
1.车辆仅供运送公司物资及执行公务专用;
2.车辆原则上不得运载任何与业务无关的职员或物品,特殊情况除外;
3.车辆出车前须进行安全检查;
4.车辆工作任务结束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窗锁妥。
第四章 车辆保养
第二十一条 车辆维修、清洗、打蜡等,应先填“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核准后方得送修。
第二十二条 车辆应由车管专人指定各厂牌保养,特约修护厂维修,否则修护费一律不准报销。可自行修复者,可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第二十三条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0元时,应与车管专人联系请求批示。
第二十四条 如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之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与驾驶人或车管专人负担。
第二十五章 公务车油料及维修费以凭证实报实销。私车公用凭实证报销。
第五章 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二十六条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第二十七条 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第二十八条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管理部报告。
第二十九条 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公司共同负担。
第三十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公司各负担一半。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制订并负责解释,报行政总监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车辆管理实施细则范本
第一条 为更好地贯彻公司《机动车辆管理制度》,合理高效地利用车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车辆定专人使用,并负责对车辆清洁和养护。
第三条 每日做好加油及出车记录,由汽车班长负责考核。
第四条 各部门用车须提前一天填写“用车申请单”,报办公室主任审批。批准后由汽车班长负责调度。
第五条 如各部门申请用车时间比较集中,则调度顺序按优先等级依次为销售部、技术部、办公用车等。
第六条 周六、周日原则上不发车,特殊情况经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调派车辆。
第七条 申请办公用车以为界,往市区方向不超过的原则上不予安排,但特殊情况除外。
第八条 各单位需要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妥“派车单”一式二联,经单位主管核准后交管理部调派。无“派车单”者,守卫得禁止出车。
第九条 “派车单”应详填用途及装载品名、数量,但可以用“出货清单”代替。守卫人员应就单载品名、数量、规格与实际数相核对,若有不符,应即报请管理部处理。
第十条 公司的车辆原则上不许在外过夜,下午5点之前尽量回厂并存放于指定位置。如有特殊情况,下午5:30分不能到公司者,必须及时通知汽车班长。
第十一条 每月26日至下月初,接送上下班员工的车辆不必回公司,但要将车存入存车场,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二条 公司车辆原则上不准私用,如遇员工本人婚嫁、直系亲属丧事可申请用车,按第四条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由于司机个人的原因受到交通罚款由当事人承担,公司行为的情况除外。
第十四条 每日收车后,司机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汽车班长报告,并立即排除故障以保持车辆良好地运行状态。
第十五条 摩托车的使用管理原则上与汽车相同。如因工作需要下班之前未能回公司,使用人要将车辆存放于安全的场所并对车辆的安全负责。车辆出现问题要及时向汽车班长报告,并立即排除故障。
第十六条 无论是何种原因引起机动车辆任何部位损坏,当事人须立即向汽车班班长讲明原委,由汽车班班长分析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报办公室主任审批。如当事人不及时报告,按车辆损坏程度处罚当事人。
第十七条 专供销售部工作人员外出办事使用的摩托车的动用不需经过第四条规定的审批,但适用于本细则其他条款的规定。
第十八条 凡购买车辆的配件都要由汽车班长同意,经行管总监批准后方可办理。
第十九条 车库划分为五个卫生责任区,分别由五位司机管理。车库卫生要做到“一明四净一整洁”;一明窗明,四净地面净、墙壁净、门净、车净,一整洁物品整洁。
第二十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公司《机动车辆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由办公室制订并解释,报行管总监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三)司机管理制度范本
1.目的:
完善司机人员行车管理,提升其工作效率及工作品质,确保车辆使用及时、合理及安全化,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维修成,延长汽车使用寿命。
2.范围:
本公司所有车辆。
3.司机工作规定:
3.1 车辆由市场部全面负责管理,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
3.2 司机上下班须打卡两次,不出差需按正常打卡四次。
3.3 上班时间,如不出车时,司机须在所属科室待命但不影响他人工作,车辆应停放在厂区指定位置。
3.4 司机人员接送来宾,应具备基本礼貌礼仪,以将客人送到目的地大门口为原则,不得将车辆未驶进目的地即让客人下车步行。
3.5 外出行车时司机不得以任何理由故意刁难用车人员。
3.6 严禁在厂区乱鸣喇叭,影响正常生产。
3.7 行车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违章罚款由行车司机本人自理,并给予相应处罚。
3.8 司机保证手机常开,公司电话要马上接听(7:00~22:00),不能随意更改号码。
3.9 司机应利用空闲时间保养车辆,确实需进厂维修,需提前一天写申请。
3.10 司机证件年审自行办理(办证时间每年一次,每次限三到四天,超过时间以无证件为由拒绝出车者以事假处理。),节假日司机轮流值班,需出车时应以加班论,给予加班工资及出差补助。
3.11 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驶证及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市场部相关负责人保管,不得遗失。如该车转移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3.12 车辆各司机人员应于规定日期,自行前往指定车管所受检,如年审、季审,逾期未办理受处罚,其费用由司机人员自行负担。并处以负责人小过以上处分一次。
4.司机行车规定:
4.1 申请用车部门,需提前一天填写派车申请单(临时、紧急情况除外),经部门经理核准后,交市场部批准方有效。
4.2 市场部派车原则以派车单送达先后顺序及办理事务的轻重缓急程度安排车辆。
4.3 车辆返回后或出车前半小时,司机人员需认真检查车辆安全状况(油、水、电),以确保车辆正常运行。随车人员不得随意支配司机变更路线,延长工作时间,增加运营成本。司机对超出派车单范围内用车有权提出自己的建议。
4.4 司机对自己所驾驶车辆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确保出车时证件齐全。
4.5 司机行车外出,凭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的车辆放行单交厂区保安确认登记后放行,未经核准,不得私自开车外出,否则按有关规定罚款。
4.6 车辆钥匙及各种行车证件由行政部保安组统一管制,派车时应分发到人。
4.7 外出行车时,车辆如在核签的时间内不能及时返回,行车司机需及时通知科室文员,以于文员安排次日的工作。
4.8 为确保夜间车辆安全,车辆返回后应停在厂区指定位置并在保安室登记。
4.9 司机人员每日行车须认真填写派车单回馈情况栏,于次日9:00前交各科科长审核作为油费、路桥费报销的依据,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4.10 夜间厂区或宿舍出现工伤或紧急病人或其他突发事件需用车时,值班保安报告市场部负责人,登记后可调度车辆,行车司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出车或故意延误用车时间,并且需在第二天补签车辆放行单。
4.11 保安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门禁有关规定车辆进出管理规定验单放行。
5.车辆保养规定:
5.1 本公司所有司机应严格执行车辆保养规范,维护车辆最佳状况。
5.2 司机全面监督车辆维修、保养、季审、年审工作。
5.3 对于车辆操控若发觉异常应立即检查,并以书面形式知会车辆负责人进行处理。
5.4 随时防范车辆配件失窃或损坏。
5.5 车辆每周至少洗车二次,并随时确保车身外观清洁干净。
5.6 车辆每月按实际需求保养一次,司机需将车开至公司指定的维修点维护保养,若需更换汽车配件,需经车辆技术人员现场确认后方可更换,并将更换的旧零件带回公司。
5.7 车内应保持整洁,不得零乱堆置杂物。
5.8 所有维修记录应详尽填写,积累经验,防范类似事件的发生。
6.派车作业规定:
6.1 凡需派车部门,须提前填写车辆放行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后,交车辆负责人调派。
6.2 派车申请:当天上午需用车部门,须于前一天下午17:00前将车辆放行单送交车辆负责人员。
6.3 派车原则(车辆调度应遵循的原则):
6.3.1 优先安排生产需用车部门。
6.3.2 一车多办事的原则,合理调配。
6.3.3 用车人员应按时返回,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派车人员。
6.4 派车人员安排派车后,应交部门经理核准。
6.5 经核准后,由派车人员通知司机出车。
7.岗位职责:
7.1 凭派车单出车,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公车私用或停车办私事而影响货物运输。
7.2 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但请假人须指定职务代理人并由代理人签名确认。
7.3 出车前检查:
7.3.1 行车前要坚持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水、轮胎气压、自动转向、喇叭、灯光等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7.3.2 出车前搞好车容卫生,车外要擦洗干净,车内要勤打扫,不得有垃圾、杂物、保持车内整洁、美观,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处罚。
7.3.3 行车前可先启动引擎试运行,详细察看有无异常情况,一经发现立即报告。
7.4 司机不得借车给非驾驶人员驾驶,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由当事司机负责。
7.5 驾驶人员应严守交通规则,违反交通规章者按交通规则办理,责任自负。
7.6 原则上司机为主送货人,随车人员协同工作,但遇到所送货品个人无法搬运的,可申请配备一名送货员。
7.7 司机于送货后当日或次日必须将客户签字确认的送货回单交给所属科室文员,如遇单据遗失等后果由司机负完全责任。且要如实填写回馈情况写明原因以便科室文员安排。
7.8 车辆回厂后,必须及时清理车内的杂物、货品,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车辆上不得留有货物过夜,一经发现,立即处罚。
7.9 回厂车辆停放在保安人员指定位置,登记好相关数据并锁好方向盘、车门等,确保车辆安全。
7.10 认真执行车辆回厂制度,任何人员不得将车辆开回家中,因特殊原因不能回厂,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确认车辆在外停放安全,否则后果处负。
7.11 出车前严禁饮酒,行驶中注意力高度集中,严禁在行车时与随行人员谈笑风生。
7.12 司机须接受无条件接受调派命令,不得以任何原因推诿,如有意见应在执行任务后向相关负责人或上级领导反映。
7.13 为了随时保持良好的沟通与联系,司机的手机从7:00~22:00必须处于开机状态,并保证有充足的话费及电量。
7.14 司机个人素质:
7.14.1 司机需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7.14.2 注意个人的言行,礼貌待人、微笑服务,绝不允许在客户面前影响公司形象,否则重罚。
7.14.3 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热情亲切,这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遵守客户方厂规厂纪。
8.费用报销:
8.1 车辆加油必须统一在公司指定的加油站加油,并于当天晚上加满油,以备第二天及时用车。
8.2 出差车辆的路桥费及加油费实行实报实销。
8.3 除指定车辆、路段外,原则上不得走高速,不得在指定加油站外加油,特殊情况需市场部随行人员签署证明,否则不予报销。
8.4 出车费用申请负担,如属共同用车,科室派车文员有权视情况协调平衡,共同负担。
9.奖励:
9.1 符合公司规章制度范围内的事迹,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奖励。
9.2 每月车辆保养佳、无投诉、无违章、无事故予以50元奖励。
9.3 年度无违章、无事故、无投诉可当选为“年度明星司机”奖励1000元。
10.惩罚:
10.1 在公司规章制度范围内的按公司规章制度处罚。
10.2 每月30日以前,司机应查询自己负责的车辆有无违章并及时处理,司机直接负责人负责监督。
10.3 如司机提出维修申请后,因相关负责人未认真对待而造成损失或违章事故的,每次对负责人罚款100元。
10.4 车容不整洁、没有对车辆及时清理每次罚款10元,车上存有货物过夜的每次罚款50元。
10.5 司机没有履行应尽的职责造成客户投诉的每次罚款50元。
10.6 司机未做好出车前检查(如:缺水、油,电路故障等)处以每次罚款50元。
10.7 因管理及监控不力造成货物单据遗失、车辆损坏、丢失的,除追究主要责任人外,相关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10.8 对不执行市场部工作安排而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人负责并每次罚款50元。
10.9 保安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车辆管理规定验单放行,违者必追究责任并每次罚款50元。
(四)车辆肇事处理办法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公司车辆肇事除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办法处理。
第二条 下列各款均为肇事:
1.汽车(机车)相撞或为他种车辆相撞,致双方或一方有损害伤亡者;
2.汽车(机车)撞及人畜,路旁建筑物及其他物品,致有损害伤亡者;
3.汽车(机车)行使失慎倾倒,及他人故意置障碍物于路中,因撞及或倾翻,致人或车辆有伤亡的损害者;
4.汽车(机车)行驶遭受意外的事变,如公路、桥梁、涵洞、隧道突然崩塌,损坏致人或车有伤亡的损害者;
5.这里所称的伤害,包括足以致本公司遭受任何的轻微损失及请求保险理赔。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损害,包括足以致本公司遭受任何的轻微损失及请求保险理赔。
第四条 肇事发生后迅速以电话通知公司,并在两天内以书面请求理赔及填汽车肇事报告表呈报部门经理外,若车辆有较大的损害,人员有严重伤亡时,应通知行政部协助处理。
第二章 肇事的处理
第五条 肇事时:
1.肇事发生后,应迅速以电话形式通知直接负责的管理人员,并妥善处理好现场;
2.司机直接领导人员接通知后,应及时了解事态发展,并酌情向部门经理报告,一般情况下应报警按正常程序处理;
3.尽量寻觅目睹肇事的第三者作证,并记清姓名地址;
4.在一天内以书面请求理赔及填写汽车肇事报告呈报直接负责人;
5.应先急救伤患,而后查勘现场。
第六条 肇事报告表应填下列事项,勘查现场时犹应注意。
1.肇事地点,时间、气候;
2.肇事原因(研判现场影响肇事因素动与静物的状态及车辆和行人进行方向与位置等情形);
3.肇事车号(包括对方车);
4.驾驶(包括对方车)姓名住址者;
5.损害情形(包括对方车及乘客财产的损失);
6.伤亡人员姓名地址及伤亡原因与情形和救护的方法;
7.现场图的绘型及摄影(测量肇事车长,车宽及其轮位与路面各点,线边和刹车痕长度同遗落在现场的各种碎片和尘土及血迹物等正确的位置与距离)。
第七条 本公司汽车肇事责任,由本公司经营会议签订,开会时将提前通知该案肇事驾驶员列席,亦可借以申办。
第三章 肇事过失的处分
第八条 肇事驾驶员除负责刑事民事责任违章部分外,其过失处分依本章规定办理。
第九条 根据本公司签订其应负肇事责任者按其肇事理赔次数,依相关规定予以过失处分(见附表)。
第十条 肇事后经法院判决缓刑者,准予留用,经判决徒刑者,自判决之日起予以解雇,并令其赔偿肇事应付的金额。
第四章 肇事赔偿
第十二条 行车肇事责任判明后,如当事双方愿成立和解,得当场查明损害赔偿依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1.责任属于对方车辆或行人的过失,保险公司概不负赔偿之责;
2.肇事责任属于公司驾驶员的过失,其赔偿款项由保险公司负担,但若肇事赔偿金额超过保险金额时,其超过金额须由各该汽车使用人负担;
3.肇事责任属于公司驾驶员与对方驾驶员或第三者共同过失的,按各方应负责任之比率分担,其损害赔偿照前款办理;
4.肇事后对方车辆逃逸能制止而未制止,或对方车号能注意而未注意,致使肇事责任无从判明或追究者,所造成的损害赔偿,由肇事驾驶员负责照第二款办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表
(五)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办法范本
为了加强公司的维修保养管理和费用控制,提高车辆完好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公司车辆的维修,须在指定的修理厂修理。定点修理厂应该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档的正规修理厂。高档车辆和特种车辆或定点厂无法修理的经车管部门同意后送其他专修厂。办事处车辆的维修,由办事处负责人指定修理厂。
第二条 车辆需维修时应到车管部门申报修理项目,车管人员根据申报项目进行车辆检验,然后拟定修理项目,开具车辆修理单(单上应有驾驶员、车管人员、公章方能有效)凭车辆修理单进行维修。
第三条 在维修过程中,车管人员、驾驶员应加强监督,如实际维修项目和车辆送修单不相符时,应到修理厂核实,车辆修复后驾驶员应认真检验车辆,如修好则在修理结算单签名。
第四条 办事处车辆的维修,应派人随车到修理厂核实修理项目和修理费用。修理费用在3000元以上应向公司车管部门申请。
(六)出车前车辆检查操作管理范本
出车前车辆检查操作管理
第一条 检查、保证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液足够数量,掣动器、离合器、总泵油符合要求。
第二条 检查轮胎气压符合标准,轮胎螺丝紧固。
第三条 检查、保证手、脚掣动器性能良好,各连接管道不漏油。
第四条 方向机、转向器、传动轴及转向横直拉杆连接紧固、有效。
第五条 检查、保证喇叭、灯光、雨刮器正常,电瓶搭线牢固清洁。
第六条 检查、保证路单、票证齐全,随车工具齐备。
第七条 核对车上路单记录的里程公里,计费器号码的单位、程次及车里程表公里和计费器储存记录的数字相符。
第八条 装好测速卡片,打开对讲机开关。
第九条 按照自己所保管的车辆的技术规程启动车辆,玻察听声音。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第十条 车辆发动后,各种仪表、指示灯工作必须正常(如发现有故障,应马上熄车并向值班主管汇报)。
第十一条 驾驶员自检本车确认技术性能良好后,方可出车营运。
第十二条 候人时,司机要坚守岗位,不准无故离开车位。
第十三条 排队候客要听从指挥,不准打瞌睡、抽烟或看书报。在排队候客时,司机因事离开,须把车驶回车场泊位、熄火、关好车门。
三、车辆管理工具模板
(一)使用申请表
(二)派车登记表
(三)车辆请修单
(四)保养记录表
(五)使用月报表
(六)车辆费用报销单
(七)行车记录表
(八)司机值班表
(九)加油记录表
(十)违章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