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图式作为艺术构思框架的规约
艺术传达的基本素材须经过艺术家主体的艺术之现实的炼化,而特定艺术构思的基本框架则受到艺术家主体的经验图式的规约。
此处所谓的“规约”(constraint),是指具有制约性与约束力的规则或规范。艺术家主体的经验图式对特定的艺术构思具有规约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其一,艺术家长期从事的艺术门类的形式规约。各门类艺术特定的形式有其深远的继承性和稳定性,绘画有绘画的形式规约,音乐有音乐的形式规约,书法有书法的形式规约……人们通常称之为“艺术自律”,即各门类艺术形式自身的约束力。这种形式规约似乎是外在于艺术家主体的,但实际上已然内化于艺术家的经验图式之中,并且只能以艺术家的观照之观照而成为其艺理性艺术之现实——画家以画理炼化物理性、心理性艺术之现实,音乐家以乐理炼化物理性、心理性艺术之现实,书法家以书理炼化物理性、心理性艺术之现实……因而,艺术家只能依据其内化了的门类艺术形式进行特定的艺术构思。
其二,艺术家长期养成的经验图式的中心片面性规约。与其长期从事的艺术门类的形式规约及其综合规定直接相关,不同的艺术家的经验图式诸方面的发展大多不均衡。总体说来,音乐家长于内照与观照之观照,其心理性、艺理性艺术之现实发展较充分,故其艺术构思倾向于表现;画家长于外观与观照之观照,其物理性、艺理性艺术之现实发展较充分,故其艺术构思倾向于模仿。具体就画家而言,不同画家的经验图式的中心片面性有所不同,一些画家如韩幹、黄荃、曾鲸、恽南田等等长于外观,其艺术构思倾向于模仿;一些画家如苏轼、倪瓒、徐渭、朱耷等等长于内照,其艺术构思倾向于表现;一些画家如清初四王等等长于观照之观照,其艺术构思倾向于形式。概言之,艺术家经验图式的中心片面性决定了他的艺术构思的基本思路、偏重及其所关注的要点。
艺术家主体的经验图式对特定艺术构思的双重规约,首先决定了艺术传达与艺术观照之间关系的直接性与间接性。就艺术家的艺术构思直接以其艺术之现实为素材而言,特定的艺术传达乃是对艺术家的艺术观照的直接表现,其间的关系是直接性的;在此意义上可以说,所有的艺术传达都具有表现性——模仿性艺术所表现的是以模仿对象为中心的表现,即模仿对象所能表现;表现性艺术所表现的则是以模仿艺术家心理性艺术之现实为中心的表现,即主体心理性艺术之现实所能表现。但是,就艺术家的艺术之现实必须为其长期从事的门类艺术形式所炼化、其艺术构思必然受到他的经验图式中心片面性的规约而言,在特定的艺术传达过程中,艺术家的艺术观照已然为特定的形式所改造,并且必须借助于特定的形式来表现。也就是说,作为艺术传达的基点,艺术家个体在特定艺术构思过程中必然要寻找最适合其艺术之现实表现的形式,艺术之现实的选择、重组、变形无非是为了适合特定形式的规约。在此意义上,特定的艺术传达与艺术家个体的艺术观照的关系又是间接性的——正是借助于合适的形式并自觉接受形式的改造,艺术家的艺术之现实才得以在艺术传达中表现出来。
对于艺术家个体而言,其艺术构思愈顺畅,即意味着艺术传达与艺术观照之间的关系愈直接;相反,其艺术构思愈艰涩,即意味着艺术传达与艺术观照之间的关系愈间接。如上所述,尽管艺术传达在本质上即是艺术家的艺术之现实的传达,但具体的艺术传达与艺术观照之间的关系,其直接性存在于间接性之中,并且通过间接性表现出来,即艺术之现实只能经由特定的形式得以传达。如果艺术之现实已经充分实现了形式的炼化,并且在艺术构思中与相宜的形式自然对接,则艺术传达与艺术观照之间的关系呈现为相对的直接性;反之,如果艺术之现实的形式炼化不充分(或不知、或不暇炼化),在艺术构思中与所采取的形式难以对接(或没有自觉选择能够自然对接的形式),则艺术传达与艺术观照之间的关系将呈现为显著的间接性。因此,艺术家真正有效的“直抒胸臆”的艺术传达,并不在于他所从事的艺术门类、艺术风格是表现性的或是模仿性的,而是在于其艺术之现实高度炼化了的形式性、所选择的传达形式的相宜性,以及二者在艺术构思中对接的自然性或直接性。
艺术家经验图式对特定艺术构思的双重规约,还决定了艺术传达与艺术观照之间关系的单一性与复合性。一般而言,艺术家个体所从事的艺术门类及其艺术类型的单一性,导致其经验图式常常呈现出中心片面性,即或主外观、或主内照、或主观照之观照以及由此造成物理性、心理性、艺理性艺术之现实发展的不平衡,决定了他在艺术构思中的单一性,决定了他的艺术传达与艺术观照之间关系的单一性;进而言之,艺术家个体的专业性经验图式与其一般经验图式如果不能融通,不能相互支撑,或其专业性经验图式超强、优质而其一般经验图式发展不健全,也会导致其在艺术构思中的单一性及其艺术传达与艺术观照之间关系的单一性。相反,如果艺术家个体兼善数种艺术门类,并能娴熟把握数种艺术类型,其经验图式能够全面、均衡地成长,其外观、内照、观照之观照以及由此造成物理性、心理性、艺理性艺术之现实将会融为一体、优化发展,从而决定他在艺术构思中的复合性,决定了他的艺术传达与艺术观照之间关系的复合性;进而言之,艺术家个体优质的专业性经验图式与其健全的一般经验图式如果能够融通并相互支撑,也会导致其在艺术构思中的复合性及其艺术传达与艺术观照之间关系的复合性。[14]
艺术家个体从事单一的艺术门类,专擅某一艺术类型,其专业性经验图式具有显著的中心片面性,而其一般经验图式发展不健全并且没有与专业性经验图式融通,即所谓“专才”,其艺术构思往往受到局限,其艺术传达多为“偏胜”。而如果艺术家个体从事两种以上的艺术门类,兼善多种艺术类型,其专业性经验图式与其一般经验图式同样健全发展并且能够相互融通、相互支撑,即所谓“通才”,其艺术构思则较为开阔,其艺术之现实也容易在艺术构思中与相宜的形式自然对接,实现艺术传达与艺术观照之间关系的相对直接性,多呈现为“全胜”。例如,元明时期“戾行合一”的画家,他们有较为深厚的学识修养,较为广阔的交游圈和较高的社会地位,兼善诗文、书法、篆刻甚至音乐,并且善于将其他艺术门类的形式规定及一般经验图式融入其作为画家的专业性经验图式,故其艺术构思的复合性明显优于纯粹的行家或纯粹的戾家。
综上所述,艺术传达作为艺术家的艺术观照(或艺术之现实)的表现,意味着一切艺术传达皆具有不同程度的表现性,而艺术家对其经验图式(或艺术之现实)类型的确认乃是其进入艺术传达的基点。艺术家个体的经验图式各有不同,它决定着艺术构思所宜采取的表现方式各有不同。一般说来,主外观的艺术家,其经验图式规约着艺术构思重特征典型性、细节逼肖性及其相互关系的合法性;主内照的艺术家,其经验图式规约着艺术构思重体验细腻性、符号普适性与形式构造的合情性;主观照之观照的艺术家,其经验图式规约着艺术构思重形式合理性、深化完善性及其新颖独特性。因此,艺术家对其经验图式类型的自我确认及艺术之现实的形式炼化,决定着他在艺术构思中能否实现自然对接,决定着艺术传达与艺术观照之间的关系能否尽量缩短由借助形式而造成的间接性、实现直接性。而艺术家的专业性经验图式的全面、平衡发展及其与健全的一般经验图式的融通,也决定着他在艺术构思中能否突破单一性、走向复合性,进而使艺术传达更有深度和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