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后记

艺术家、艺术创造与艺术评判》这本书,是我近八年来关于“艺术学理论”的思考。

记得2008年初到南京艺术学院艺术学研究所读书,导师黄惇先生曾对我说,我们建所多年,培养了一批又一批艺术学硕士、博士,但至今没有一本像样的“艺术学原理”的教材。你是学哲学出身,希望能在这方面多下功夫。导师的这番话虽短,像是闲聊一带而过,却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开启了我对这个课题的研究。

我自幼受家庭熏染,酷爱艺术。儿时好奇,诗书画印、音乐戏曲乃至建筑工艺,无不涉猎,直至师长批评“玩物丧志”,兴趣才有所收拢。1977年考大学,读的哲学系;毕业后从事的,是教学、政工、编辑、出版,都与艺术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我始终放不下对艺术的热爱。除了业余从事艺术创作,也写了不少关于艺术的研究文章和专著,努力将创作实践与学术研究结合起来、互为促进,即使是到海外游学和工作,对艺术的学习和研究也从来没有停止过。然而,我从来没有想过要系统研究艺术学理论,甚至对“艺术学”究竟是怎样的一门学问也没有细想过。

所以,听了黄老师的嘱托,我立刻找来了各种版本的艺术学教科书及相关文章,仔细阅读、比较,琢磨各家对艺术学的理解和思路。同时,我认真听取研究所每一位老师的每一门课,研究各位老师关于艺术学的研究角度和方法。此外,我也积极参加所内、所外艺术学研讨会、研究生开题报告会和论文答辩,深入分析学者专家们对论文的评议和意见。经过“恶补”式的学习和调查,我大致归纳出目前学界关于艺术学理论研究的三种模式:一是美学研究,把艺术学等同于美学,强调艺术学研究的思辩性,热衷于引入西方各种主义、各种流派的相关理论;二是以艺术社会学作为正宗的艺术学理论,热衷于艺术与其他种种人文学科的交叉研究,或是用既有的种种艺术社会学的观点和方法,来研究某种艺术现象;三是坚持艺术学的艺术本位立场,并落实到各门类艺术研究,多以各门类艺术史研究作为艺术学理论研究的重心,艺术史研究又多以历史资料的搜集、整理为主。这三种研究模式在艺术学界可谓三足鼎立,谁也说服不了谁,汇聚在一起,形成了所谓“艺术学理论拼盘”。我想,这恐怕就是黄惇先生对艺术学学科理论现状不满意的原因吧?

在广泛收集资料、清理思路的过程中,我有一个强烈的感受,现在的艺术学理论研究太过“理论”了。更直白地说,许多艺术学著述不是为艺术而理论,而是为理论而理论;不是为艺术家、艺术创造提供理论指导,而更像是理论家的自娱自乐。这些著述似乎不在乎艺术家和艺术爱好者是否愿意看、能否看得懂、有没有用,铺天盖地地引用西方学者的言论和术语,以此来标榜自己的理论高度和思想深度。这样的著述的确华丽炫目,但仔细读过之后,却发现它们的兴趣点并不在艺术,而在理论、写作本身。同时,另一些著述又太没有“理论”了,尤其是涉及艺术现象、艺术创作、艺术史实的时候,除了堆砌资料,还是罗列资料,以资料堆砌代替分析综合、代替思想观念。

为什么我们不能朴实地研究艺术,切实地解决艺术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为什么不能深入思考艺术现象,努力从中揭示出更本质、更普遍的规律?人类艺术活动的核心问题在于艺术创造,这是一个共识。当人们研究艺术创造时,却把它只当作既成事实,当成一种社会存在,当成艺术家自己的事,而把注意力主要放在它与其他方方面面的社会存在之间的关系上。这样研究艺术创造,就像是给它化妆打扮穿衣服,研究越多,就越让人难以认清艺术创造的真相,云山雾罩,不知所以。有感于此,我把自己的研究聚焦在艺术创造活动本身,并且发现艺术家的艺术创造与“现实”的关系是一个很容易被人忽略、想当然的问题。于是,关于“艺术之现实”的考察,成了我整体研究的切入点。当时,我的研究得到了邢莉教授的热情支持,她鼓励我以此作为学位论文的课题。但由于我的中国艺术史研究方向所限,加之学位论文写作任务艰巨,这项研究遂被推延到毕业之后,作为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完成。

凡事有得有失,有失有得。短期的搁置让我有可能进一步思考艺术学学科理论体系、专业方向、课程结构之间的关系,以及艺术学原理在其中的位置、承担的任务及与其他科目之间的关联。正是在这样的思考中,我逐渐形成了以艺术创造活动为中心、以“艺术家”为逻辑起点的“艺术学原理”的理论体系。这样的研究视角是平实的,研究对象是实在的,而如果从中抽绎出艺术家创造活动的一系列概念范畴,揭示出其间的逻辑关联,在“艺术一般”“艺术家一般”的层面上,将各门类艺术创造提升为具有普遍意义的艺术创造规律,将有助于打通艺术学与各门类艺术之间的关系,有助于构筑艺术学诸方向理论研究的共同基础,有助于建立艺术学本身的语境、训练学生应有的逻辑思维。这是我从事艺术学原理研究的努力方向。

为了深入理解西方艺术学思想发展演变的过程,在女儿胡珺博士、妻子王晓燕博士的帮助下,我于2011年暑期将“第一篇现代艺术理论的论文”、阿尔贝蒂《论绘画》翻译成中文,并结合当时西方艺术发展及嗣后艺术理论的发展,来理解其作为艺术学理论的价值;于2012年暑期将“现代形式的艺术学之父”、德国费德勒的第一部艺术学著作《视觉艺术作品之评判》译成中文,并查阅他的其他相关著述,从中理解他研究艺术学的初衷、思路、方法、方面,以此作为我研究艺术学的重要参照。在此基础上,我又系统考察了中国古代艺术学思想史,并与西方艺术学思想作比较研究。这一系列工作增强了我研究艺术学原理的信心,坚定了研究方向,也为做好这一课题积累了资料。

我把这个课题分解成“艺术学”“艺术家”“艺术创造(艺术之现实、艺术之传达)”“艺术评判”等分课题,它们既相对独立,又紧密关联,在日常教学中(包括原理、中西艺术史比较、西方艺术学思想史、中国艺术学思想史以及门类艺术史等等),我将自己关于艺术学原理的思考带入教学,又将教学内容带入艺术学原理思考,相互支撑、相互印证。与此同时,我加强了自己的艺术创作,在创作中深入反思,仔细琢磨,甚至为了艺术评判的写作,亲身体验了艺术市场的评判功能及其对创作者可能产生的影响。事实上,研究艺术学原理,如果不亲身参加艺术实践,对艺术实践缺少深刻的体验,便不可避免地从理论到理论,纸上谈兵,而难求真谛。

按照原先的计划,我想在社科基金项目结题之后,将这部书稿改写成较为生动活泼、可读性更强的教程,最好经过几轮教学之后,再来修改这部书稿,仔细打磨,并续写第六章“艺术史”。目前的篇章结构,从艺术家到艺术评判,是艺术创造活动的一个小循环;当这个小循环告一段落,它将成为新一轮循环的起点,循环往复,不断积累,不断延伸,不断变异,不断前行,如此构成艺术史。这个第六章艺术史的写作,对完整的“艺术学原理”理论体系的建构,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它是艺术创造活动的逻辑延伸,是小循环的时空拓展;另一方面,它又直接与作为分支学科的艺术史打通,成为艺术史研究和教学的理论依据。正像我们的哲学原理在“辩证唯物主义”之外,须加上“历史唯物主义”来共同完成一样,“艺术史”这一章(抑或是一专著),是艺术学原理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当然,艺术学原理中的艺术史,与相对独立的艺术史科目及其教学内容有显著的不同,不是具体地考察中国艺术史或西方艺术史,更不是各门类艺术史的简单汇总,而是在古今中西艺术史研究之上,抽绎出“艺术史一般”,研究其能动主体、发展动力、影响因素、演进逻辑(连续和断裂、回复与上升、建构与解构、终结与遗留等等),因而,它更类似于艺术史学。

但是,事与愿违,课题研究刚结项,艺术学原理课程刚开始,我突发眼疾,无法看书,也不能写作,原来的计划不得不暂停。思前想后,我决定还是将已经完成的章节先行付梓,一来这部分相对独立,可以先向专家学者们请教,向广大读者征求意见,二来这部分内容虽然还不够充实,表述方面尚需打磨,但思路明了、体系清晰,可供学生上课时参考阅读。加之,黄惇先生退休在即,先出了这本书权作对导师嘱托的交待吧。

辛尘 2017年2月于金陵敬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