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到届校内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6.做好到届校内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按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学校党委关于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严格按照换届选举组织程序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完成了附属中学直属党支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党委、机关党委、公共管理学院党委的换届选举工作,附属小学直属党支部完成了委员会选举工作,确保了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