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文件或文章

七 重要文件或文章

中共西北大学委员会 西北大学

关于公布2014年度单位评估结果的通知

(西大党发〔2015〕3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西北大学委员会 西北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单位考评和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西大党发〔2014〕43号)文件安排,经单位自评总结、职能部门审核数据、学校评估委员会评估,校党委常委会2015年1月12日会议审定,2014年度单位评估结果如下:

一、地质学系、经济管理学院、中东研究所、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博物馆、附属中学、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党委办公室、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等10个单位为优秀单位,其余单位为合格单位。

二、同意后勤集团推荐的幼儿园、房地产管理办公室为优秀单位。

(其他内容略)

西北大学2015年重点工作

(西大党发〔2015〕9号)

(2015年4月10日校党委全委会审议通过)

学校2015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以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为契机,以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为目标,以深化改革、提升管理、加快建设、培养引进杰出人才为重点,探索和构建统筹管理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确保学校“十二五”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一、加强宣传思想工作。抓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学习宣传贯彻,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化中国梦宣传教育,做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三进”工作。着力构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制订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理。落实学校《关于加强和改进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大力开展师德师风、学术道德、干部职业道德、学生公共道德的宣传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

二、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和校园文化建设工作。以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为契机,积极探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动态化管理长效机制。按照《西北大学文化建设规划(2014—2022年)》要求,启动建设一批校园文化项目。

三、做好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以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履行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制度。在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做好干部分类教育培训工作。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稳定安全工作。研究制订学校《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强化党风廉政教育,抓牢做实“两个责任”,加强纪律约束和作风建设。完善工作预案,落实稳定安全责任,做好形势研判和校园稳定安全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五、稳步推进综合改革。依据《西北大学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方案》,制订我校在管理体制与干部、人事、人才培养、学科与科研、后勤与公共服务、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对外交流与服务地方七大重点领域改革实施方案。开展院系综合改革试点。积极争取成为全省高校综合改革试点单位。

六、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科学编制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以及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子规划。制订完善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和建设方案。

七、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杰出人才培养与引进政策。持续加大各类人才引进力度。修订优秀毕业生选聘、教师职务评审、退休教师返聘等制度。完善以分类管理为基础、业绩贡献和能力提升为导向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加快推进教师岗位考核、各类人才项目考核及“秦岭学者”特聘教授遴选工作。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设。在非教学科研人员中全面推行人事代理制度。争取2~3个科研团队进入陕西省创新团队建设行列,力争国家级创新群体建设取得新突破。

八、增强学科竞争力。扎实推进“十二五”“211工程”、省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建设。强化协同创新中心培育,力争在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认定方面取得突破。加强人文社会科学学科资源整合。论证成立西北大学关中书院(人文高等研究院)。

九、提升科学研究实力。做好大陆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准备工作和中国西部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建设工作。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10~15部人文社会科学精品力作。争取建成1~2个省级以上科研平台。组织策划4~6项国家级重大或重点项目。确保国家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持续增长。力争获得5项以上省部级一等奖科研奖励。

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完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开展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启动建设人文社科慕课中心并力争获得省级认定。做好国家级和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遴选、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强化“课比天大”理念,制定相关制度,激励教师潜心育人和学生努力学习。实施“教学实验室建设提升计划”,改善教学实验条件。组织好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和验收准备工作。启动学科自评和学位授权点自评工作。做好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迎评工作。推进省级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建设。开展校级优秀博、硕士论文评选。试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

十一、提升学生管理服务水平。落实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树魂立德”教育。修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制定本科生学业导师(班主任)工作办法。完善就业指导和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强化就业指导和创业教育。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设,完善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效果。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资助体系,进一步提高资助育人水平。

十二、强化内部治理。按照《西北大学章程》,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健全依法治校、自主管理的制度体系。修订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修订《西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健全学术管理体系与运行机制。制定法律顾问工作办法。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定期对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制定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实现仪器设备管理信息化。

十三、改善师生工作生活学习条件。完善长安校区公寓区绿化及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校园环境。完成长安校区15号学生公寓、16号学生公寓、19号学生公寓、学生西食堂、游泳馆、校医院、过街天桥、教职工活动中心、西球类场地、二电源建设及学生活动中心改造工程。推进物理信息大楼、东学楼、西学楼和32号教工公寓建设。推进校园信息化建设。争取长安校区附中正式开学。加强离退休工作和社区工作。

十四、扩大国际国内合作与交流。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学校与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合作。努力促成与省委宣传部共建文学院。完善学校董事会和校友理事会制度。注册成立西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拓展国际交流合作渠道,新增5~6个国际交流项目。做好教育部“两岸大学生中华文化研习营”申报工作。吸引国(境)外高水平专家来校讲学或进行合作研究,力争长期外籍专家达到25人,短期外籍专家达到70人。扩大留学生规模,增加学历生比例,吸引更多国(境)外研究生来校学习。

中共西北大学委员会 西北大学

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西大党发〔2015〕21号)

(2015年10月29日党委常委会审定通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精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结合我校发展需要和教师队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师德建设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价值引领、师德为上、以人为本、改进创新,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激发广大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二、师德建设工作要求

(一)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

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建立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引导广大教师自尊自律自强,做学生敬仰爱戴的品行之师、学问之师,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二)完善教师培训制度

丰富教师培训内容,加大对教师队伍的师德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对新进教工的岗前培训,把师德教育作为重要专题列入培训计划。通过培训使教师树立正确的师德认识,将高尚师德融入到以后的职业生涯当中。

(三)坚持分类指导

按照教师队伍中不同群体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师德师风教育,重视对教师的人文关怀,努力为教师创造舒心的工作生活环境,努力解决好影响教师履职尽责的突出问题。

三、师德建设主要举措

(一)加强师德宣传

1.广泛借助专题报告会、理论学习会、校内宣传展览等途径,全面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中有关师德建设的要求,加强宣传普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使教师日常行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充分发挥优秀师德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利用广播、校报、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介,加大对我校教书育人楷模、师德楷模、师德标兵、模范教师、优秀教师的宣传报道力度。将每年9月确定为师德宣传月,集中宣传学校师德先进事迹,邀请校内外师德楷模开展师德宣讲报告会。建设师德建设专题网站,树立典型、宣传模范,营造良好的师德环境和校园氛围。

(二)健全师德考核

1.将师德考核作为全体教职工聘期考核的必备条件和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师德建设相关制度,增强可操作性、实效性,切实将师德表现与教师职称评审、绩效考核、职务晋升、进修深造、评优奖励等挂钩。

2.年终考核时,将师德考核作为教职工年终考核评定的前置环节。年终师德考核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自评、同事互评、学生测评、单位考评等多种渠道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考核结果和绩效工资挂钩。考核结果应通知教师本人,确定考核不合格者向教师说明理由,听取教师本人意见。考核结果校内公开展示并存入教师档案。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三)强化师德监督

1.建立师德监督体系,完善师德建设年度评议、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机制,针对热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调整师德建设的政策措施。

2.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完善学生评教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学术委员会等在师德监督评议中的作用。

3.建立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纠正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中的不良倾向和问题,对师德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

(四)注重师德激励

1.进一步优化学校师德激励机制,加大师德在评优评奖中的权重,进一步完善以师德为核心、以业务为支撑的教师奖励制度,对职业道德高尚、工作业绩突出的教职工予以重点培养、重点奖励,并在各类评优评奖中优先考虑。

2.学校开展“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每两年评选一次,由学校分别颁发“西北大学师德标兵”“西北大学师德先进个人”荣誉证书,给予一定奖励。

3.省级以上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原则上应从校级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中推荐上报。在同等条件下,凡获得各级师德标兵或先进个人称号的教师,优先推荐参加各类高层次人才评选。

(五)严格师德惩处

1.建立教师违反师德的惩处机制。我校教师不得有下列情形: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有上述情形的,依法依规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对严重违法违纪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2.提高师德惩处的严谨性、规范性,保障教师正当的表达异议、提出申诉的权利,完善师德惩处的调查处置程序和申诉处理机制。

3.将师德建设成效与单位考评挂钩,建立一岗双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的要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取消单位评优奖励资格。

四、师德建设机构职责

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人事处为学校师德建设的牵头部门。学校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师德建设委员会,对全校师德建设工作进行研究、规划和协调。师德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人事处,具体负责学校师德建设日常工作的组织落实。

西北大学师德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任委员: 党委书记 校长

副主任委员:党委副书记(分管思想宣传工作)

      纪委书记 副校长(分管人事工作)

      校工会主席

成   员:组织部部长 宣传部部长 校工会副主席

      人事处处长 教务处处长 科技处处长

      社科处处长 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

      监察处处长 教师发展中心主任

各院系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所在单位师德建设第一责任人,各院系要成立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教师师德建设和考核工作,制定和实施院系师德建设工作方案,切实开展师德建设工作。校内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师德建设工作,切实把自己应当承担的工作任务主动落实落细,形成全校师德建设的合力。

中共西北大学委员会

关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安排意见

(西大党发〔2015〕14号)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深入推进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根据中央及省委安排部署,按照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在省属高校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实施意见》(陕高教组〔2015〕50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目标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目标,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要求,把思想教育、党性分析、整改落实、立规执纪结合起来,重点解决干部中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把党的伟大精神牢固立起来,切实做到心中有党不忘恩,心中有民不忘本,心中有责不懈怠,心中有戒不妄为,以自身的良好作风示范带动学校优良学风、教风的形成,争做“三严三实”的优秀干部,为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凝聚强大力量。

专题教育要以“办什么样的学校,建设什么样的教师队伍,培养什么样的学生”为命题,坚持从严从实,强化问题导向。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努力在深化“四风”整治、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上见实效;聚焦风清气正,在守纪律讲规矩、营造校园良好政治生态上见实效;聚焦内涵发展,在强化学校内部治理,探索和构建统筹管理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上见实效;聚焦真抓实干,在深化改革、提升管理、加快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上见实效。

二、总体安排

这次“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参加范围为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不划阶段、不设环节,不以抓集中活动的形式开展,要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融入经常性学习教育,与学校党的建设和日常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本次专题教育重点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

1.抓好学习教育。要把学习提高认识贯穿专题教育始终,采取个人自学、集体学习、专题研讨、领导及专家辅导等方式,深入学习党章党纪,学习宪法法律,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春节前来我省视察指导工作时的重要讲话和关于高等教育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重点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以及中纪委、中组部编印的学习读本,学习省委领导同志有关讲话,充分认识“三严三实”的重大意义、深刻内涵和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总体要求、基本方法,积极投身到专题教育中来,增强践行“三严三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讲好专题党课。我校以校党委书记为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讲党课启动专题教育,校党委其他班子成员和校内各党委(直属党支部)书记也要在一定范围内讲专题党课。专题党课要紧扣“三严三实”要求,联系学校和本单位实际,联系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讲清楚“不严不实”的具体表现和严重危害,讲清楚落实“三严三实”的实践要求和努力方向。“七一”前夕,全校各党支部要组织开展一次“三严三实”主题党日教育活动。

3.搞好专题研讨和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工作。在认真组织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的基础上,由党委办公室组织好校级领导班子的专题研讨;由党委宣传部落实好党委中心组的专题学习研讨;由党委组织部抓好校内各党委(直属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和处级干部的专题研讨工作。专题研讨要按照3个专题和相关问题,对照“不严不实”的表现,反思“教育者不受教育、执纪者不守纪律、责任者不负责任、领导者不作表率、奉献者不愿奉献”等突出问题,思考如何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行为上的老实人、作风上的干净人、生活上的健康人”。专题教育从5月开始,大体每两个月进行一次专题学习研讨。

专题一:严以修身,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把牢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5月—6月)。围绕严以修身,对照对党忠诚,重点查一查是不是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真心爱党忧党护党,有没有理想动摇、信念迷茫、信心不足的问题;查一查是不是光明磊落、襟怀坦荡,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倾心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有没有只当党员和干部,不尽义务和责任,宗旨意识淡薄的问题;查一查是不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有没有低级趣味、不良嗜好、家风不正的问题。

专题二:严以律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7月—9月)。围绕严以律己,对照个人干净,重点查一查是不是坚守高校意识形态阵地,做到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没有不一致、不守规矩的问题;查一查是不是严格履行领导干部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在学校管理和教书育人上,有没有责任缺失、工作漂浮,不务正业的问题;查一查是不是从严要求配偶、子女、亲属,有没有利用自己职务影响力在学校管理、招生考试、经费使用、项目评审、物资采购、干部选任、后勤服务等方面攫取非法利益、违纪违法的问题。

专题三: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10月—11月)。围绕严以用权,对照敢于担当,重点查一查是不是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上各项规定,依法依规办学治校,有没有不遵守组织程序,违规办事,超越权限办事的问题;查一查是不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接受监督,有没有集体领导不到位,党政领导不协调,个人说了算的问题;查一查是不是坚持立德树人,从实际出发谋划学校及本单位事业改革发展,真抓实干推进各项工作,积极破解难题,敢于担当负责,有没有为官不为、为官慢为、为官乱为,华而不实、急功近利的问题。

4.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2015年12月,校级领导班子和校内各党委(直属党支部)要以践行“三严三实”为主题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全校各党支部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都要对照党章等党内规章制度、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对照正反两方面典型,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联系个人成长进步经历,联系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个人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深入查摆“不严不实”问题,进行党性分析,认真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副处级以上非中共党员干部列席会议,要紧扣“三严三实”会议主题联系个人实际,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理清努力方向和整改思路。要通过自觉查摆和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进一步增进团结,激发我校校处级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责任担当,把“三严三实”落实到推动学校改革发展上。

5.持续抓好整改。要坚持边学边查边改,主要领导干部带头,列出问题清单,一项一项整改,进行专项整治,严格正风肃纪。要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相互衔接,坚决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委出台的各项制度规定。要突出实效性,对“不严不实”问题,建制度、立规矩,强化刚性执行,重点解决好作风不正、担当不足、精神不振、热情不高、调研不实、标准不高和政治生活不严、党性修养不强、贯彻落实不力、遵章守纪不严、开拓进取不够等问题。学校制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强化党风廉政教育,抓牢做实“两个责任”,加强纪律约束和作风建设。对整改工作,学校将及时通报,对整改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

三、组织领导

我校“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在校党委领导下进行,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校内各党委(直属党支部)要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负责本单位的专题教育,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扎实有效推进。校内各党委(直属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谋划安排,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有效推进。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高标准、严要求,深学细照笃行,以自身实际行动作出示范。要把抓好专题教育作为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要以从严从实作风开展专题教育,坚决防止和杜绝形式主义。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积极探索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加强学校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有效办法和措施。校内各党委(直属党支部)要将专题教育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告党委组织部。

校内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与完成年度目标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做到专题教育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两手抓、两不误。要稳步推进综合改革,科学编制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科学研究实力,增强学科竞争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要结合我校实际,把“三严三实”作为师德师风的重要内容,大力开展教师学术道德、干部职业道德、学生公共道德的宣传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学校学风、教风、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西北大学岗位廉政教育工作实施意见

(西大纪发〔2015〕3号)

(校纪委全委会2015年4月10日会议讨论通过)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切实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自觉做到廉洁从政,现根据省纪委和省高教纪工委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岗位廉政教育工作实施意见。

一、我校岗位廉政教育工作坚持“因岗施教、贴近实际、全员参与、分级负责”的原则,把教育贯穿于构建惩防体系的各个环节,体现在从严管理干部各项要求之中。

根据教育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因人施教,分层、分类、分岗施教,体现不同岗位的特色要求;贴近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实际,贴近不同岗位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实际,寓教于理、寓教于行;注重互动启发,让受教育者全面融入、充分参与和全程互动。

二、在校党委领导下,建立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织、宣传、人事等部门通力协作,业务部门各负其责,各单位“一把手”对本单位岗位廉政教育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岗位廉政教育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范围。

1.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联席会议”机制内,各成员单位承担岗位廉政教育的相应责任。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组织协调全校的岗位廉政教育工作,主要通过校园纪检网页、音像资料、廉政宣传栏、党风廉政知识答题、警示教育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开展岗位廉政教育;

组织部负责全校各单位班子和处级干部岗位廉政教育,指导对科级干部的岗位廉政教育,在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过程中,通过培训、专题活动、民主生活会、谈话等形式,增强领导干部岗位廉政意识,解决存在的问题;

宣传部主导和引领岗位廉政教育的舆论方向,负责统筹校内媒体和公共信息展示窗口,搭建岗位廉政教育平台,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党风廉政形势教育、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宣传各单位岗位廉政教育动态,推广好经验;

人事处、校工会负责通过师德师风评比表彰、树立优秀教职工先进典型等活动开展岗位廉政教育,不断提高教职员工的职业品德修养和廉洁从业的自觉性;

其他部门亦应在开展业务工作过程中,结合所涉及单位和干部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融入岗位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

2.机关各职能部门、直属各单位在机关党委和直属单位党委的领导下,“一把手”对本单位岗位廉政教育负总责,组织实施面向本单位所有干部的岗位廉政教育。

3.各教学科研单位、图书馆、国际交流学院等单位的党委(党支部)承担本单位岗位廉政教育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班子全员参与,组织实施面向本单位所有干部的岗位廉政教育。

4.岗位廉政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专项重点工作,列入我校每年的纪检监察工作计划,坚持不懈,长期进行。对不履行岗位廉政教育责任或履行岗位廉政教育责任经考核不合格的组织和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并在评优及年度考核时一票否决。

三、岗位廉政教育以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主,面向全体党员干部,特别针对涉及“人权、财权、事权”等关键岗位的党员干部。

四、岗位廉政教育以“日常教育、任职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风险教育、提醒教育”等为主要方式,注重教育的综合性,强化教育中的双向交流,有效利用现代媒介。

1.根据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结合不同岗位要求,加强日常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和廉洁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规范职业行为,履行职业责任,严守职业纪律,自觉廉政勤政。

2.对新录用、新提拔和转岗使用的干部,上岗前通过任前廉政培训、廉政谈话、廉政知识测试等方式进行岗位任职廉政教育,使其熟知岗位廉政行为规范等要求。

3.树立先进典型,强化示范教育,大力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4.通过参观法纪教育基地、旁听法庭审理、观看警示电教片、听取职务犯罪人员现身说法等形式进行警示教育,对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引导党员干部从反面典型中吸取教训。

5.明确岗位职责,开展岗位风险教育,教育指导权力行使人员正视手中权力,找准廉政风险,认清风险危害,制定防控措施,做出廉政承诺,把廉政风险防控贯穿于各项业务工作全过程。

6.按照“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的原则,针对以下情况及时开展谈心和提醒教育: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作风漂浮;有不廉洁苗头;群众有反映;新提拔任职及轮岗交流;设备采购、基本建设项目等招投标;招生和各类选拔性考试;职称评定、优秀教学科研成果评选、人才引进、教师选聘等;教职工年度考核、评优、津贴发放;学生奖学金评定、资助、学生毕业资格认定、学位授予;重要节假日;个人家庭婚丧喜庆事宜办理;受到纪律处分等。

五、工作要求:

1.开展岗位廉政教育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2.坚持岗位全覆盖,不留死角,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岗位廉政教育就延伸到哪里,权力行使到哪里,岗位廉政教育就渗透到哪里,确保每个岗位上的干部都受到应有的监督制约和提醒教育。

3.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制度化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不懈,突出特色,注重创新,务求实效。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关于成立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西大党办发〔2015〕8号)

校内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文化建设的领导,推动我校文化建设中长期规划落实,经校党委常委会5月20日研究决定,成立西北大学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校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乔学光 郭立宏

常务副组长:黄建民

副 组 长:卓 宇 王正斌

成   员:党委办公室主任 校长办公室主任

      党委组织部部长 党委宣传部部长

      学生工作部(处)部(处)长 研究生工作部部长

      纪委副书记 人事处处长 教务处处长

      科学技术处处长 社会科学科研管理处处长

      “211工程”办公室主任 发展规划与合作处处长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 基建处处长 保卫处处长

      财务处处长 离退休工作处处长 后勤集团总经理

      校工会副主席(专职) 校团委书记 机关党委书记

      直属单位党委书记 图书馆馆长 博物馆馆长

      体育教研部主任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宣传部部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校长办公室一名副主任担任。

由领导小组聘任若干名专家组成西北大学文化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承担设计、论证、决策方面的建议咨询工作。

西北大学关于成立中国文化研究协同创新中心的通知

(西大学科〔2015〕2号)

各院(系)、处(室)及直属单位:

为大力推进我校优势学科与校外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和国际创新力量开展深入合作,大力提升创新能力,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教技〔2012〕6号)、《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技〔2013〕12号)精神,经学校“2011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中国文化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中国文化研究协同创新中心要按照“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深入探索各类创新力量有机融合、协同创新的新机制,努力建设成为具有国际重大影响的学术高地和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主力阵营。

西北大学关于成立古典文献研究所的通知

(西大社科〔2015〕1号)

各院(系)、处(室)及直属单位:

为充分发挥我校在古典文献整理与研究方面的综合优势,整合资源,有效推动古典文献学研究,产出一批具有代表性的高质量研究成果,扩大本学科在海内外学术界的影响,经研究,决定成立古典文献研究所。该研究所为虚体研究机构,挂靠文学院,聘任郝润华教授为研究所所长,聘期四年。

特此通知。

关于成立西北大学易俗社戏剧文化研究院的通知

(西大社科〔2015〕2号)

各院(系)、处(室)及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挖掘西部传统艺术的当代价值,发挥西北大学的人才和学术平台优势,提升陕西文化品牌影响力,经研究,决定成立西北大学易俗社戏剧文化研究院。该研究院为虚体研究机构,挂靠文学院,聘任文学院段建军教授为研究院院长,西安秦腔剧院易俗社社长惠敏莉为研究院副院长,聘期四年。

特此通知。

西北大学关于成立宏观经济与增长质量研究院的通知

(西大社科〔2015〕3号)

各院(系)、处(室)及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我校理论经济学学科优势,充分利用政治经济学、中国发展经济学学科平台,产出更显著的研究成果,进一步提升学术影响力,经研究,决定成立西北大学宏观经济与增长质量研究院。该研究院为虚体研究机构,挂靠经济管理学院,聘任任保平教授为研究院院长,聘期四年。

特此通知。

西北大学关于成立现代戏剧研究中心的通知

(西大社科〔2015〕4号)

各院(系)、处(室)及直属单位:

为充分发挥我校在现代戏剧领域研究的综合优势,整合现有资源,进一步扩大我校在本领域研究的影响,经研究,决定成立现代戏剧研究中心。该研究中心为虚体研究机构,挂靠文学院,聘任高字民副教授为研究中心主任,聘期四年。

特此通知。

关于“西北大学秦文明研究院”更名的通知

(西大社科〔2015〕5号)

各院(系)、处(室)及直属单位:

为充分整合我校大历史学科的相关研究,延伸研究领域、扩大研究范围,促进我校中国历史文明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和发展,经学校研究,将“西北大学秦文明研究院”更名为“西北大学中国文明史研究院”。

特此通知。

西北大学关于成立中国民族传统体育传习中心的通知

(西大社科〔2015〕7号)

各院(系)、处(室)及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统筹整合我校相关领域教育及科研力量,加强我校中国民族传统体育教育,经研究,决定成立中国民族传统体育传习中心。该中心为虚体研究机构,挂靠体育教研部,聘任张旭教授为传习中心主任,聘期四年。

特此通知。

西北大学关于成立大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实务研究中心的通知

(西大社科〔2015〕8号)

各院(系)、处(室)及直属单位:

为统筹和整合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力量,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大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实务研究中心,该中心为虚体研究机构,挂靠学生工作部(处),聘任马克思主义学院王强教授为研究中心主任,聘期四年。

特此通知。

西北大学关于成立艺术研究院的通知

(西大社科〔2015〕10号)

各院(系)、处(室)及直属单位:

为拓展我校艺术学科研究领域,汇聚社会艺术创作资源,进一步提升西北大学在艺术人文领域的社会影响力,经研究,决定成立西北大学艺术研究院。该研究院为虚体研究机构,挂靠艺术学院,聘任陕西省美协名誉主席赵振川为名誉院长,聘任西北大学屈健教授为院长,聘期四年。

特此通知。

西北大学关于成立贾平凹研究中心的通知

(西大社科〔2015〕11号)

各院(系)、处(室)及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扩大我校中文学科在全国的影响力,推动陕西当代文学长期健康发展,提升陕西文化软实力,经研究,决定成立贾平凹研究中心。该中心为虚体研究机构,挂靠文学院,聘任段建军教授为研究中心主任,聘期四年。

特此通知。

西北大学关于成立新媒体研究院的通知

(西大社科〔2015〕12号)

各院(系)、处(室)及直属单位:

为更快适应新媒体各领域的发展需求,充分发挥我校综合性大学优势,进一步整合教学、科研资源,促进多学科交叉融合,更好服务陕西地方经济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新媒体研究院。该研究院为虚体研究机构,挂靠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与社会学学院),聘任陕西省记者协会主席薛保勤为研究院院长,聘期四年。同意研究院聘任陕西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张琳副主任、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房鼎益教授、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与社会学学院)韩隽教授为副院长。

特此通知。

西北大学关于成立应用技术学院的通知

(西大人〔2015〕7号)

各院(系)、处(室)及直属单位:

经2015年1月16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1月16日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同意成立西北大学应用技术学院,与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一个机构三块牌子。

应用技术学院负责实施应用技术本科教育的各项工作,主要职责有:

1.制订、实施学院发展规划;

2.制订、实施学院人才培养方案;

3.构建合作发展联盟,推进校企合作;

4.负责学院的实训基地、实验室建设工作;

5.完成学院发展相关工作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特此通知。

西北大学关于成立基础教育集团的通知

(西大人〔2015〕19号)

各院(系)、处(室)及直属单位:

经2015年4月9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成立基础教育集团,统筹我校附属中学、西安郭杜大学城学校、附属小学、橡树湾小学、幼儿园等单位的基础教育工作;基础教育集团无行政级别,相关基础教育机构隶属关系不变。基础教育集团主要职责如下:

(一)向基础教育机构传达学校和上级部门有关政策,向学校和上级部门汇报基础教育工作有关情况;

(二)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教学竞赛等活动,配合学校做好中小幼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三)编制学校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四)统筹资源配置,协调集团各单位之间的工作;

(五)负责基础教育的对外联络办学和交流合作;

(六)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特此通知。

西北大学关于撤销中德企业管理研究所的通知

(西大人〔2015〕23号)

各院(系)、处(室)及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实际,经学校研究,同意撤销西北大学中德企业管理研究所。

特此通知。

西北大学关于陕西省教育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

机构及岗位设置的通知

(西大人〔2015〕28号)

各院(系)、处(室)及直属单位:

经2015年6月16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6月23日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同意陕西省教育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机构及岗位设置意见,具体如下:

一、陕西省教育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依托学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接受省教育厅和西北大学双重领导,信息化业务接受省教育厅信息保障处和高教处指导。

二、由学校分管信息化工作的副校长兼任中心主任,由教务处处长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兼任中心副主任;中心设专职副主任(副处级)岗位1个,设秘书(科级)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2个。

三、陕西省教育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职责:

1.围绕全省教育信息化发展建设中的全局性、战略性、长期性问题开展跟踪研究和前瞻研究,为省教育厅提供教育信息化政策咨询和宏观规划建议;

2.接受委托参与或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地区拟定的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进行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

3.负责确定教育信息化研究内容和方向,承担教育信息化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

4.承担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和实施指导工作,对全省教育信息化可持续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5.承办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信息化研究工作;

6.承担全省MOOC(慕课)中心建设与日常运维管理、课程建设与应用推广等任务;

7.承担全省高校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平台的建设与管理;

8.参与和承担校内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

特此通知。

西北大学关于成立玄奘研究院的通知

(西大人〔2015〕44号)

各院(系)、处(室)及直属单位:

经2015年7月3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7月8日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同意成立玄奘研究院。玄奘研究院为无行政级别的实体机构。

玄奘研究院主要职责为:

1.整合学校相关研究力量,搭建玄奘研究平台,组织研究人员对玄奘及与玄奘有关国家和地区的历史文化、社会经济发展等开展深入研究;

2.组织校内外研究力量,联合攻关,争取各级各类相关研究项目;

3.为中印、中尼等国家间的交流、佛学研究等方面提供战略咨询;

4.与玄奘研究有关国家高校和研究机构合作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文化交流;

5.完成省上和学校交办的其他有关任务。

经校长提名,学校研究,同意聘任李利安为玄奘研究院院长,聘期四年。

特此通知。

西北大学关于授予龚全珍校友“玉兰奖章”的决定

(西大发规〔2015〕1号)

龚全珍女士毕业于我校前身原国立西北大学教育系,是我校的杰出校友。她于2013年9月获得“全国道德模范”称号,是2013年度“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之一。她辗转于战场、田野和课堂,追随革命,献身教育,热心慈善,为西北大学全体师生、广大校友及全社会树立了光辉榜样。根据《关于设立“西北大学紫藤奖章”和“西北大学玉兰奖章”的决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授予龚全珍女士“西北大学玉兰奖章”。

希望全体师生及广大校友以龚全珍女士为榜样,发扬她“一心为公、无私奉献、艰苦奋斗”的宝贵精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西北大学关于郭立宏同志任职的通知

(西大发〔2015〕7号)

各院(系)、处(室)及直属单位:

经校党委常委会2015年5月14日会议研究决定:

聘任郭立宏为丝绸之路研究院院长(兼)。

特此通知。

西北大学关于成立医学大数据研究中心的通知

(西大科〔2015〕2号)

各院(系)、处(室)及直属单位:

为推动我校数学学科的创新与发展,汇聚数学与信息、医学等学科的科研力量,有针对性地对医学大数据进行分析挖掘,探索科研工作协同创新途径,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医学大数据研究中心。该研究中心为虚体研究机构,挂靠数学学院,聘任张瑞教授担任中心主任,聘任贾建副教授担任中心副主任,聘期四年。

特此通知。

西北大学关于成立蜂产品应用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西大科〔2015〕4号)

各院(系)、处(室)及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我校蜂产品应用技术研发能力,有针对性地整合相关资源,协同创新,提升我校在农业科技领域的成果转化与产学研合作水平,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蜂产品应用技术研究中心。该研究中心为虚体研究机构,挂靠化工学院,聘任曹炜教授担任中心主任,聘任邓建军副教授担任中心副主任,聘期四年。

特此通知。

关于设立“西北大学紫藤奖章”和“西北大学玉兰奖章”的决定

(西大学〔2015〕29号)

校内各单位:

为表彰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西大精神”,为社会作出杰出贡献,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的先进典型,学校决定在优秀毕业生中设立“西北大学紫藤奖章”,在优秀校友中设立“西北大学玉兰奖章”。现就有关事项决定如下:

一、设奖说明

“西北大学紫藤奖章”是西北大学表彰优秀毕业生的最高奖项;“西北大学玉兰奖章”是西北大学表彰杰出校友的最高奖项。

二、授奖对象

(一)“西北大学紫藤奖章”获奖者在应届优秀毕业生中产生,具体授奖对象如下:

1.基层就业项目先进典型;

2.赴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国家重要单位就业先进典型;

3.自主创业先进典型;

4.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先进典型;

5.学术科研成就突出先进典型;

6.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

(二)“西北大学玉兰奖章”获奖者在杰出校友中产生,具体授奖对象如下:

1.为党和国家事业殚精竭虑、不懈奋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突出贡献的杰出校友;

2.在各行业、各领域成就斐然的杰出校友;

3.关心母校事业,为母校建设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杰出校友。

三、审定机构

“西北大学紫藤奖章”获奖者由西北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西北大学玉兰奖章”获奖者由西北大学校友总会负责审定。

四、评选程序

1.“西北大学紫藤奖章”获奖者由各院系在每年优秀毕业生人选中根据授奖对象范围开展初选工作,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对院系初选结果进行核查和推荐,报请西北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西北大学玉兰奖章”获奖者由发展规划与合作处依托各地校友分会,根据授奖对象范围开展初选工作,发展规划与合作处对各地校友分会的初选结果进行汇总和评选,报请西北大学校友总会审定。

五、奖励与表彰

1.“西北大学紫藤奖章”和“西北大学玉兰奖章”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各奖励若干名,每年奖励一次,由学校授予奖章,“西北大学紫藤奖章”获得者每人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

2.“西北大学紫藤奖章”和“西北大学玉兰奖章”获奖者授奖仪式与每年优秀毕业生表彰大会合并进行。对因故不能来校参加“西北大学玉兰奖章”授奖仪式的,可采取其他方式予以授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