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与讨论
2026年02月10日
第一节 结论与讨论
本研究采用质性研究方法,考察了当前法律孤儿面临的生活困境、存在的现实需求和获得的社会救助。这一领域的已有研究主要基于父母服刑/戒毒与子女生活困境的因果关系假设之上,即认为因父母服刑/戒毒而产生的监护缺失是导致法律孤儿生活困境的主要原因。与这种因果论述相一致,我国对于法律孤儿的救助也以儿童监护缺失的身份认定为基础,儿童只能在父母服刑或戒毒期间才能得到相应的监护安排和经济保障。这种因果论述忽略了儿童的成长和发展具有连续性这一基本事实,因为在父母服刑或戒毒事件发生之前,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就已经存在,其子女已经生活在高风险家庭之中,且父母刑满释放或戒毒期满并不必然终结法律孤儿的生活困境,反而有可能带来新的风险。(https://www.daowen.com)
本研究认为,父母的服刑或戒毒事件是儿童生活困境的原因之一,而非唯一原因。法律孤儿的成长和发展是一个连续的动态过程,在其父母服刑/戒毒之前、父母服刑/戒毒期间、父母回归家庭以后的各阶段,他们在日常生活、心理调适、家庭支持、亲子关系、学业发展等方面都面临着诸多风险。对此,现有的制度性救助和非制度性救助虽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对法律孤儿的保护作用,但尚难以满足法律孤儿及其家庭复杂的、多元化的救助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