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专业服务支持法律孤儿成长发展的建议
2026年02月10日
第二节 以专业服务支持法律孤儿成长发展的建议
法律孤儿的成长和发展过程中存在诸多风险,他们面临的困境往往是家庭整体困境的反映。法律孤儿及其家庭的需求已经从生存型向服务型转变,仅靠政府的经济支持和社会其他部门的零散帮扶已经无法满足,建立和发展一个制度化的、组织化的服务体系十分必要。
本研究认为,法律孤儿并非“问题”儿童。即使他们身上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也不尽是因其父母是服刑或戒毒人员所致。因此,对法律孤儿开展救助服务,应尽量不要专门针对法律孤儿这一群体,以免助长社会对法律孤儿的“标签化”,使得法律孤儿在同龄人中被“隔离”出来,这不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1]基于这一观点,本研究提出一个以家庭整体为服务对象的三重服务体系。第一重服务体系是面向所有家庭,但以法律孤儿、贫困儿童、残疾儿童等困境儿童家庭为重点的家庭支持服务;第二重服务体系是旨在确保法律孤儿监护安全的儿童保护服务;第三重服务体系是旨在协助服刑人员和戒毒人员承担监护职责的重返家庭服务(见图10.3)。在这个服务体系中,家庭支持服务可以为法律孤儿在父母离家的前、中、后三个阶段的不同需求提供帮助,儿童保护服务可以确保法律孤儿在父母被逮捕或带离时得到妥善安置,重返家庭服务则旨在帮助服刑人员和戒毒人员学习和发展重新承担儿童监护职责的能力。(https://www.daowen.com)

图10.3 以家庭整体为服务对象的三重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