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加大政商“权”“利”合谋机会成本的法纪制度
依法强化惩处力度、加大风险成本是防控政商“权”“利”合谋的有效途径。低成本、高收益是政商“权”“利”合谋双方乐此不疲、“前赴后继”的重要动因,健全完善社会监督网络势必会加大社会成本,建立加大机会成本的法纪制度作为治理政商“权”“利”合谋的主要手段更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一是完善非理性政治接触的政治纪律,加大行政警戒、处罚力度。规制公职人员接受宴请、非正当“人情往来”等行为,阻断非理性政治接触蔓延,以求把政商“权”“利”合谋现象消灭在萌芽之中。二是完善市场经济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非正当竞争行为或倾向的经济体“黑名单”制度,使有“权”“利”合谋行为或倾向的经济体在市场公平竞争中寸步难行。三是完善相关法律,在加大公职人员惩处力度的同时,更应给合谋相对当事人和利益输送“代位人”以严厉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