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政策协调机制
2026年01月15日
(一)科技创新政策协调机制
粤港澳大湾区是一个具有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和三个法律体系的异质性城市群,区内各城市间虽有一定的合作基础,但是合作程度远远不够,需要按照湾区经济和城市群发展规律,通过搭建九市和港澳在科技创新规划、政策、人才、资本等创新要素方面的沟通协调渠道,建立完善的科技创新政策协调机制。主要包括:通过清理阻碍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发展的地方法规与政策,建立减少各经济主体在空间活动的交易成本机制;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宽市场准入以及强化重点等措施,建立增加小微创新企业的政策供给机制;通过对九市创新政策的普世化推动,建立有利于资金、技术、人才、成果等各类创新要素的自由流动机制;通过深化九市与港澳在人事管理、科研评价、教育医疗以及社会保障等制度方面的对接,建立创新主体间的知识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通过九市和港澳地区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技术攻关以及科研成果转化方面的合作,建立制度化的科技创新合作机制。(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