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父母师长以身作则

§71
父母师长以身作则

§71 前面已经考虑到,伴侣的影响是很大的,我们每个人,尤其是儿童,都喜欢模仿别人;现在我必须冒昧向做父母的人提醒一件事,即任何人如果希望儿子尊重自己和自己的命令,他自己便应当十分尊重他的儿子。“后生可畏”(1)。你不愿意他去仿效的事,你自己决不可在他的面前做。如果你认为他做了某种事情是一个过错,你自己却不小心做了,那么,他便一定会用你的榜样来庇护自己,那时你再想用正当的方法去改正他的错误就不容易了。假如他看见你自己做了某种事情,而他做了同样的事情你却要惩罚他,那么,虽然你的严厉是出于爱护他、想要小心地改正他身上的过错,但他是不会这么认为的;而一定会以为你是倚仗父亲的地位,专横无理,毫无理由地不许做儿子的人去获取自己享有的自由和快乐。假如你认为你所享有的那种自由是年岁较大的人的特权,而不是一个孩子所应当想望的东西,那么,你只会给你做出的榜样增加新的力量,使那种行为对他更有吸引力。因为应当永远记住,儿童之爱冒充成人要比我们料想的早;他们爱穿短裤,并不是因为短裤的式样好或者穿着舒服,而是因为穿了短裤就是达到成人时期的一个标志或步骤。关于父亲在子女面前的言行举止,我所说的这些东西适用于一切有权管教儿童或者应受儿童敬重的人。


(1) 原文为拉丁文Maxima debetur Pueris reverentia。——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