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8—§159 阅读

§148—§159
阅读

§148 儿童到了能够说话的时候,就应当开始学习阅读。不过说到这一点,请容我再次强调一件事情,因为这件事情很容易被人忘记,那就是,一定要多加注意,决不可把读书当作他的一种工作,也不可让他把读书看成一项任务。我已经说过,我们从摇篮时期起就天生地喜欢自由,因此,我们之所以对许多事情感到憎恶,别无其他原因,而仅仅在于那些事情是别人强加给我们的。我始终在想,学习本来是可以变成儿童的一种游戏和娱乐的,因为我觉得,假如学习对他们来说是一件光荣、荣耀、快乐和舒心的事情,或者是一种做了其他事情之后得到的奖励,假如他们从来没有因为忽略了学习而受到过责骂和惩罚,那么他们本来是会向往学习的。有一件事情使我对这种想法更加确信无疑,那就是在葡萄牙人那儿,学习读写已在儿童中间成了一种时尚和竞赛,想阻止也阻止不了:他们会相互学习,异常热衷于读书写字,好像有人要禁止他们去学似的。我记得有一次我住在一个朋友家里,他的小儿子还是一个穿童装的幼儿(当时由他的母亲在家里教他读书),要他读书很不容易,我就劝他们换个方法,不要把读书作为一种责任加在他身上;于是,我们故意作了一次谈话,让他听见,但丝毫不去注意他,我们声称,做学生是嗣子与长兄的特权;他们读了书便可以成为优雅的绅士,得到每个人的喜爱;至于让弟弟们受教养,那是对他们的一种恩惠;教他们学习读书写字,本来就不是他们应得的福分;他们如果愿意,尽可以成为一些无知无识的乡巴佬。这一招果然奏效,自那以后,那个孩子就愿意学习了;他会自己走到母亲跟前,要求学习,他还会要女仆听他读书,不听就不得安宁。我相信,对其他儿童也可以使用这类方法;只要我们摸清了他们的脾性,把某些思想灌输到他们的头脑之中,便可以让他们自己向往学习,追求学习如同追求另一种游戏或娱乐。但是正如我以前说过的,决不可把学习当作他们的一项任务,也不可让学习成为他们的一种烦恼。我们可以在一些骰子和玩具上面粘上字母,通过游戏教儿童学习拼音;我们还可以找到其他许多适合于儿童的特性的方法,把读书写字这样的学习变成他们的一种玩耍。

§149 这样,儿童便可以通过诱导去学会字母;他们在学习阅读时,只觉得那是一种玩耍,别人在棍棒的驱使下才肯去学习的东西,他们在玩耍中就学会了。儿童的身上,是不应背负任何工作之类的严肃事情的,因为他们的心智和身体都承受不了。这样做会损害他们的健康;我相信,有许许多多的人之所以在他们此后的一生中都对书本和学问感到厌恶,原因就在于,他们在痛恨一切这类约束的儿童时期却受到了强迫,被束缚在书本上面。这种情形正同暴饮暴食一样,过食之后产生的令人作呕之感是难以消除的。

§150 所以我觉得,尽管玩具通常是不用于教学的,但如果它们之中有适合于用作教学的,我们就可做些设计,利用它们来教儿童阅读,同时让儿童自以为是在游戏。比方说,我们是否可以仿照“皇家橡树彩票”(1)抽奖时所用的圆球,制作一个32面或者不如24面或25面的象牙球;然后在其中的一些面上粘上字母A,在另一些面上粘上字母B,其余的面上分别粘上字母C和D。我建议,在开始阶段只粘这四个字母,甚至只粘前两个,等到他完全学会之后,再加粘一个字母;以此类推,一直加到球的每一面都有一个字母、全部英文字母都在球上出现为止。使用的时候,我建议先让别人在他的面前玩这个象牙球,玩的时候不妨采取打赌的形式,看谁先掷出字母A或者B,如同掷骰子的时候看谁先掷出六点或七点一样好玩。这样做的时候要把它当作你们的游戏,不要引诱他参加,免得又把它当作一种工作;不要让他感到这并不是成年人的一种游戏,这样我确信他自己就会要求参加这种游戏。为了让儿童更有理由认为这是一种游戏,觉得是一种得到了别人善意的认可才能加入的游戏,游戏完了之后应当将球收起,放在他拿不到的地方,以免他由于随时都可将球占有,很快便感到乏味无趣了。

§151 为了保持他对这种游戏的热情,要让他以为,这是属于长辈的一种游戏。等到他用这种方法认识了字母之后,再将字母换成音节,他就可以不知不觉地学会阅读了,并且决不会因学习而受到斥责或烦扰,也不会因为书本给他们带来了责罚和烦恼,而使他们对书本视若仇敌了。如果你留心观察,就会发现,儿童为了学会一些游戏是不辞辛劳的,但如果别人强迫他们学习那些游戏,那么他们就会像畏惧任务与工作一样畏惧它们。我认识一个极有身份的人(他的学问与德行比起他的出身和高贵地位还要让人尊敬),他把六个元音字母(因为在我们的语言中,Y也是元音字母)粘在一个骰子的六个面上,再把其余十八个辅音字母分别粘在另外三个骰子上面,将此作为子女的一种游戏,看谁一次用这四个骰子掷出的单词最多,谁就获胜;他的长子当时还是一个穿童装的幼儿,对这项游戏异常热心,在玩耍中就学会了拼音,他从未被强迫去学,也从未因此受过训斥。

§152 我曾见过几个小女孩,她们连着好几个小时一起练习,不辞辛劳地要使自己成为她们所谓的接子游戏的专家。我在一旁观看时心想,只可惜这种游戏缺乏一种良好的设计,没能让她们把这种勤奋用在对她们更为有益的事情上面;而且我觉得,这完全是成年人的过错和疏忽。儿童远不如成人懒散;他们的好动性如果没能用到有益的事情上面,那么受责备的应当是成年人;成年人哪怕愿意拿出一半的热情在前面引导,这些小猴子们就会付出全部的热情在后面跟随,那些有益的事情通常也就可以变得像游戏一样令他们感到快乐了。我猜想,以前一定有哪个聪明的葡萄牙人,在本国的儿童中开创了这种风气,乃至如我听说的那样,要想阻止那里的儿童不去学习读、写竟是一件不可能的事;而在法国的某些地方,儿童从很小的时候起也都互相学习唱歌与跳舞。

§153 刚开始时,粘在骰子或多边形物体上的字母最好与对折本《圣经》上的字母一样大小,并且全都不要用大写字体;儿童一旦认识了小写字体的英文文字,要不了多久便会熟悉大写字体,但在开始学习的时候,却不应让他由于字体的变化而感到困惑。你还可以用这种骰子玩“皇家橡树彩票抽奖”那样的游戏,这又是一种玩法,可将樱桃或苹果之类的东西作为获胜的奖品。

§154 凡是喜欢这种方法的人,只要愿意,还可以容易地设计出其他各种字母游戏,来引导儿童进行学习。不过,我觉得上面所说的四个骰子极其简便有用,要找到比它更好的设计不那么容易,因此也就无需其他的设计了。

§155 关于阅读的学习,我已经说得很多,总而言之,是不要强迫儿童学习,也不要因此斥责他;要尽可能地诱导他去学习阅读,不要把学习作为他的一种工作。宁可让他晚一年学会阅读,也不可让他因此对学习产生憎恶心理。即便要和他发生冲突,也应当是在那些重要的、有关真理与善良本性的事情上,而不应把学习当作任务加在他的身上。应该利用你的技巧,使他的意志变柔顺而服从理智,办法就是,教他爱好名誉与赞誉,教他害怕给别人留下坏印象,被别人看不起,尤其怕被你和他的母亲看不起,做到了这一点,其余的一切就都好办了。但我认为,如果你打算那样做,就不可在无关紧要的事情上定下许多规则去束缚他,也不可每当他犯了一点小过错,或者犯了一点也许在别人看来是大过失的过错,就去责备他;不过关于这个问题我已说得够多了。

§156 当这些温和的方法使得他逐渐能够阅读时,便应当为他选择一本浅显、有趣而又适合他的能力的书,让他在阅读中得到乐趣,从而吸引他,使他能够从读书的辛劳中得到回报,不过所选的书不应在他的头脑中充塞纯粹无用、华而不实的东西,或者打下邪恶与愚蠢的基础。要达到这个目的,我以为《伊索寓言》是一本最好的读物了,因为《伊索寓言》中的故事,既能让儿童得到快乐和满足,也能让成人获得有益的反思;即便这些故事能在他的记忆中保持一生,让他在自己此后的成熟思想和严肃事务中时时回忆起它们,他也决不会为此感到遗憾的。如果他手中的《伊索寓言》配有插图,那就会让他得到更多的乐趣,更能鼓励他去阅读,使他的知识得到增长:因为,当儿童对那些可见的事物不具有任何观念时,由于这些观念不能从声音中获得,而只能根据事物本身或它们的图像获得,那么,仅仅听别人谈论它们,是不能让他们得到什么知识的,也无法使他们满足。因此我认为,他一开始学习拼写的时候,就应该尽可能多地给他提供动物图片,并在图片上印上动物名称,这些图片既可以吸引他去阅读,同时又可以为他提供发问与求知的材料。此外还有一本读物,即《狐狸列那的故事》,我认为也可以用来达到同样的目的。如果儿童周围的人经常和他谈论他所读过的故事,听他讲述那些故事,那么,除了其他的好处之外,这种办法还会让他感受到读书的益处和快乐,这对他的阅读不啻是一种鼓励。通常所用的方法似乎完全忽视了这种诱导;初学者往往要过很长一段时间才能体会到阅读的益处和乐趣,从而乐于读书,在此之前他们只把书本当作一种时髦的娱乐,或是无端的麻烦,认为书本没有丝毫用处。

§157 “主祷文”、“使徒信条”和“十诫”,是儿童必须熟练背诵的;不过我以为,背诵的方法不应当是他自己捧着入门书朗读,而应当在他还不能阅读之前就由别人反复讲给他听。但是我认为不应把背诵与学会阅读混为一谈,以免彼此相互妨碍。学习阅读时应该尽量不让他感到麻烦,不把学习变成他的工作。

英文书里面是否还有其他一些类似于上面所说的读物,可以引发儿童的兴趣,诱导他们去阅读,我不知道,但我倾向于认为,既然一般人都用学校的方法来对待儿童,只知利用教鞭的威吓去强迫他们学习,却不知利用学习的乐趣来诱导他们学习,那么,这类有用的书籍就会像各种各样的无聊书籍一样,是注定要被人忽视的;据我所知,除了通常使用的角贴书(2)、入门书、诗篇歌集(3)、《圣约书》(4)和《圣经》以外,便别无其他的书籍被纳入儿童的教育用书了。

§158 至于一般儿童通常都要阅读、借以练习和改进其阅读能力的《圣经》,我觉得,按章节顺序不加选择地通篇阅读的办法,无论是从完善他们的阅读能力考虑,还是从确立他们的宗教信仰考虑,对儿童都没有一点好处,恐怕再也找不到一个比它更糟的办法了。因为,要一个儿童去阅读他完全不能理解的章节段落,其中能有什么乐趣、能受到什么鼓励呢?“摩西律法”(5)、“所罗门之歌”(6)、《旧约》中的“预言书”以及《新约》中的“使徒书信”与“启示录”等篇章,怎么能够适合儿童的理解能力呢?“福音书”和“使徒行传”的故事虽然要容易一些,但总体来说还是与儿童的理解力非常不相称的。我承认,宗教的原则是要从这些篇章中获得,也蕴含在《圣经》的文字里,然而只有适合儿童的能力和观念的那些部分,才应当让儿童去阅读。这与通读全部《圣经》以及为阅读而阅读相比,差别是很大的。一个儿童如果在他这样小小的年纪里不感兴趣地阅读全部《圣经》,只知道那是上帝的话,此外没有任何区别,那么即便他的头脑中还会形成一点宗教思想,他的这点思想也必定是极其混乱不堪的!我觉得,有些人之所以终其一生也没有形成过清晰明确的宗教思想,原因就在这里。

§159 我既然碰到了这个话题,就不妨再说几句,《圣经》里有些部分是适合让儿童阅读的。比如约瑟与其众兄长的故事(7)、大卫与歌利亚的故事(8),大卫与约拿单的故事(9)等等,都可以用作教导他的读物,让他通过阅读懂得“你愿意别人怎样对你,你就要那样去待别人”之类的道理。还有一些类似的简单明了的道德规则,只要选择得当,也常常可以利用,作为阅读和教导的材料。要让儿童经常阅读这些东西,直至烂熟于心。此后随着他逐渐长大,到了完全能够理解它们的时候,就应该在适当时机,对他谆谆教诲,使之成为他为人处世的坚定不移的神圣规则。但是了无兴致地阅读整部《圣经》,我认为对儿童是极不适宜的,在通读整部《圣经》之前,他们首先应该熟悉《圣经》里面最明白易懂的基础部分,对自己应当信奉并付诸实践的主要原则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不过即便是这样的初步认识,我认为他们也应当通过阅读《圣经》的原文去获得,而不应依据那种由于体系和类比造成的先入之见,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是容易受制于那种先入之见的。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沃辛顿博士(10)编了一部《教义问答》,里面的回答全部出自《圣经》原文;这是一个好样本,它的健全表达方式没有一个基督教徒能够反对,以为是不适合自己的孩子去学习的。儿童一旦能够背诵“主祷文”、“使徒信条”和“十诫”之后,就可以根据他的理解力和记忆力,每天或每周让他学习这本书的一个问题。当他把这本《教义问答》背得滚瓜烂熟、对整本书里的任何问题都能对答如流时,就可以让他学习散布在《圣经》各个篇章中的其余道德规则了,这样既可以很好地锻炼他的记忆力,又能够让他懂得一生中随时可用的行为准则。


(1) 原文为royal-oak lottery。——译者注

(2) horn-book,欧洲历史上曾经使用的儿童教育用具,由印有字母和数字的纸页构成,裱在有柄的木板上,上面覆盖透明胶片,供儿童认字、识数等用。——译者注

(3) psalter,做礼拜时所用的诗歌的集子,也可用作儿童的识字教材。——译者注

(4) Testament,指《旧约全书》或《新约全书》。——译者注

(5) the law of Moses,《圣经》中借先知摩西之口说出来的古犹太人的道德和法律规范。——译者注

(6) the song of Solomon,来自《圣经》中的《旧约》,相传为所罗门所作,诗歌的内容主要是赞颂浪漫爱情和夫妻之间的两性关系。——译者注

(7) Joseph and his brethren,见“创世记”第37—50节。——译者注

(8) David and Goliath,见“撒母耳记上”第17节。——译者注

(9) David and Jonathan,见“撒母耳记上”第18节。——译者注

(10) Dr.Worthington,即John Worthington。——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