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145 教养

§141—§145
教养

§141 一个绅士所应具备的其次一种美德,是良好的教养。不良教养在行为举止上有两种表现:一种是忸怩羞怯,另一种是轻狂放肆;要避免这两种情况,便应当恰如其分地遵守一条规则:既不要看不起自己,也不要看不起别人。

§142 这条规则的前半部分,不可理解为反对谦虚,而应理解为反对厚颜无耻。我们不应当把自己看得很高,乃至高估自己的价值;我们也不应当因为自己觉得有优于别人的地方,就自以为高人一等;即便是自己理应得到的东西,我们也应当谦逊地去接受。然而,当我们遇到自己有责任去做,并且其他人也期待我们去做的事情时,我们就应该把自己看得高一些,泰然自若地去做应做的事情,无论在谁面前都不应慌张失措,并按照各人的地位与身份保持尊重与距离。有些人,尤其是儿童,常常在陌生人或地位较高的人面前表现得笨拙羞怯:他们的思想和言行举止全都乱了套,无法自主,乃至做不成任何事情,即便能做事,也显得不自如、不优雅,不能博得别人的好感和好评。医治这种毛病的办法也与医治其他毛病一样,只有一个,即通过练习培养一种相反的习惯。不过,既然我们不与陌生人及上流社会的人士相处,就无法习惯于跟他们交谈,那么医治这种不良教养的惟一方法,就是多交各种朋友,多与地位较高的人交往。

§143 上面提到的那种不良教养,乃在于我们太在意自己在别人面前的表现,而不良教养的另一面,则在于我们太不注意礼仪,未能对那些我们必须与之交往的人表示尊重并获得他们的好感。要避免这种不良教养,有两件事必须要做:第一,养成一种不愿冒犯他人的心理;第二,要有表现那种心理的最受欢迎与最令人愉悦的方式。人具备了前者,可称之为文明有礼,具备了后者,可称之为举止得体。后者是指,我们的表情、声音、言语、动作、姿势以及整个外在的行为举止,都要做得庄重优雅,使我们能够博得朋友的好评,使那些与我们交谈的人感到安逸与高兴。这可以说是表达内心的文明礼貌的一种语言;它的规则与实践如同别的语言一样,在很大程度上是为各国的习俗和风尚所决定的,所以主要应当通过观察、根据那些公认为教养良好的人们的举止进行学习。至于前者,那是深藏于内心中的东西,是指对于一切人的普遍的善意与尊重,它能使一个人小心在意,不让自己的行为举止对他人有任何轻视、失敬或疏忽的表现,而依照那个国家的风尚与做法,根据别人的等级与地位,对别人表示尊重和敬意。这是一种通过行为举止表现出来的心理,具备这种心理的人就会在交往中避免让任何人感到不安。

下面我要谈一谈与这种最基本的最令人喜爱的社交德行最不相容的四种品质。缺乏文明礼貌的行为,通常都出自这些品质中的某一种。我把它们列举出来,是为了让儿童避免其不良影响,或者从其不良影响中摆脱出来。

(1)第一种不良品质,就是天生的粗暴,它会使一个人对别人缺乏殷勤,从而不去尊重别人的喜好、脾性或身份。不在意什么东西会使周围的人感到高兴,什么东西又会使别人感到不快,那的确是村野粗汉的作风;然而人们却经常会遇见这样一种人,他们衣着时髦,一举一动却由着自己的性子,为所欲为,处处要占上风,完全不顾别人的感受。这种野蛮,是人人都能看得出来、人人都觉得可怕、从而无人能够容忍的;所以,任何一个想让别人觉得自己还有点教养的人,身上就不容有这种品质存在。良好教养的目的与要务,就在于软化天性的梗直生硬,使人的脾性变得温良柔和,乃至可以做到谦恭顺从,与必须要交往的人融洽相处。

(2)第二种不良的品质,是轻蔑或者缺乏适当的敬重,它可以从表情、言语或姿势上看出来,轻蔑无论由谁表现出来,总会引起别人的不安。因为没有一个人会心甘情愿地被别人看不起。

(3)第三种不良的品质,是苛求和挑刺找茬,它与文明礼貌是直接对立的。一般人无论犯了什么过失,或者其实并没有过失,都不愿意别人当着他们自己或其他人的面,在大庭广众、光天化日之下予以公布。任何人沾上了污点都会感到羞耻;任何缺点一旦被人发现,哪怕是仅仅被人怀疑,都会令人感到不安。戏谑是暴露别人过失的一种最精巧的方法,不过,由于戏谑通常都很风趣,所用语言也不伤人,而且还可以使在场的人感到快乐,一般人就会产生一种误解,以为戏谑只要不过分,就并不是缺乏文明礼貌的行为。所以,那些社会地位较高的人也常采用这种取笑的谈话方式;这种谈话颇受欢迎,并常常引来持相同立场的旁观者的笑声和掌声。不过戏谑者应该想一想,在座的人的快乐,是以被他们取笑的当事人作代价的,那个被取笑的人当然不会因此而安之若素,除非被取笑的事情本身确实值得赞扬。因为在那种情况下,戏谑中所用的令人发谑的隐喻和描绘便不仅是搞笑,而且也是赞扬,被取笑的人也能从中获益,并参与其中去取乐。不过这是一件非常微妙和难以驾驭的事情,稍有一点疏忽就会全盘弄糟,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恰到好处地予以把握的,所以我觉得,凡是不愿意激怒别人的人,尤其是一切年轻人,都应小心地避免去戏谑别人,因为玩笑中只要有一点小失误或举措失当,就可能引起别人的不快,在他们的内心中留下持久的记忆,对自己曾因做了该受责难的事而遭到尖刻的、虽不乏机智的嘲弄难以忘怀。

除了戏谑,反驳也是一种常常显示出不良教养的苛求别人的方式。待人殷勤,决不意味着我们必须在任何时候都全盘接受别人赞赏的推理和论述,也不意味着我们无论听到什么都要听之任之,保持沉默。有时候,反对别人的意见,纠正别人的错误,正是真理与仁慈对我们提出的要求,只要争辩的时候小心从事,注意场合,也并不违背文明礼貌。不过我们可以看到,有些人可以说已对反驳走火入魔,乃至不管是非,老是反对某一个人,甚至反对在座的每一个人,无论别人说什么,都一概表示异议。这是一种极其明显极其蛮横的责难形式,以致没有人会受到如此责难而不感到自己受到伤害的。一切对别人言论的反对,都很容易被怀疑是在苛求,也很少有不感到屈辱就欣然接受的,所以在反对别人意见的时候,态度应尽可能温和,措词应尽可能委婉,要用全部的行为举止去表明,你并不是要故意反驳他。此外,这样做的时候还应尽量表现出对对方的尊敬和善意,只有如此,我们在赢得争辩的同时才不至于失掉对方对我们的敬重。

(4)刁难是违背文明礼貌的另外一种毛病,这不仅是因为,它常常会产生不适当的、激怒人的言语和举止,而且还因为,它是我们对自己不喜欢的人的无礼行为的一种心照不宣的非议和责备。这样一种猜疑或暗示,是会让任何人都感到不安的。而且,在座的有了一个恼怒的人,会使大家都感到不舒服,和谐的气氛便会终止于任何这样的冲突。

所有的人都孜孜以求的幸福,其实就在于快乐,因此不难理解,为什么文明有礼的人要比有用的人更加受到别人的欢迎。即便是一个有能耐、待人真诚并且用心良好的实力人物或真正的朋友,只要他的表现过于严肃冷峻、使人感到不安,也很难得到别人的好评。权力与财富,甚至德行本身,这些东西之所以被人看重,仅仅是因为它们能够增进我们的幸福。所以,一个人在帮助别人时,如果行事的方式引起了别人的不安,那么从别人的幸福来看,他是不受欢迎的。只有懂得如何让别人感到舒畅,同时又不卑躬屈膝、降低自己的身份的人,才可以说是找到了为人处世的真正诀窍,到处都会受到欢迎与器重。因此,文明礼貌乃是首先要特别予以注意、使之在儿童及青年身上养成习惯的东西。

§144 此外还有一种不符合文明礼貌的错误,那就是礼节的过分,固执地将接受者不该得到的、会使接受者感到愚蠢或惭愧的礼节强加于人。这种做法看起来,与其说是献殷勤,不如说是故意让人献丑:至少看起来像是为了争夺控制权,而说得再好听也不过是让人觉得讨厌,所以绝非良好教养的表现,因为良好教养的功用或目的,就在于使那些与我们交往的人感到安逸舒畅,此外并无别的用途及目的。这种错误年轻人很少会犯。不过万一他们犯了,或者有犯这种错误的倾向,就应当教导他们,警告他们这是一种错误的礼貌。他们在交往中应该作为目标而予以致力的,是对每一个人都给以一种恰当的符合文明礼貌的普通礼节及致意,借以表明自己的尊敬、重视和善意。要做到这一点,同时又不被别人怀疑为谄媚、虚伪或卑鄙,那是一种大技巧,只有凭借敏锐的见识、理性及良好的同伴才能学到,但是这种技巧在社会生活中非常有用,所以很值得学习。

§145 我们如果能在这方面处理好自己的行为,就可以博得教养良好的名声,似乎那特别是教育的效果;但是正如我已说过的,幼儿不应在礼节方面受到过多的烦扰;我的意思是说,不应让他们在脱帽礼和屈膝礼之类的时尚上受到过多的烦扰。如果你能尽力将谦逊和善良的品性教给他们,那么这种礼节便不会缺乏。其实,文明礼貌只不过是一种小心,不让自己在交往中表现出对任何人的丝毫小瞧或鄙视而已。至于最受欢迎、最被看重的礼貌表达方式,我们在前面已经说过。表达礼貌的方式如同语言一样,不同的国家不尽相同、各有特点;所以,只要认真思考一下就会明白,把一些礼貌的表达规则教给儿童,是没有用也不切题的,这就好像要一个只和英国人说话的人不时地去学一两条西班牙文的规则一样。你尽可以不停地与你的儿子谈论文明礼貌,但他的同伴是个什么样子,他的仪态也就会是个什么样子。一个住在你家附近的农民,如果从未走出过教区,那么无论你怎样教导他,只要他的举止仍然是一副谄媚者的神气,他的言语就仍然不会摆脱谄媚的神气;也就是说,他的言语与举止都不会比平时和他打交道的人显得更有礼貌。因此,关于这个问题,在儿童长到要请一位导师教导他的年龄之前,是没有其他办法可想的,当然导师必须是一个受过良好教养的人。所以,说心里话,我以为只要儿童的行为与顽梗、骄傲和邪恶无关,那么他们应当如何脱帽致意或屈膝致敬,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只要你能够教会他们去爱他人、去尊敬他人,那么当他们长到需要礼仪的年龄时,他们自然就会按照自己已经习惯的风尚,找到人人都能接受的礼貌表达方式。至于他们身体的动作和举止,前面已经说过,到了适当的时候,舞蹈教师可以把最合适的姿态教给他们。与此同时,当儿童尚幼时,一般人也不会指望他们过于注意这些礼节;在那种年龄,儿童在礼节上大意一点是允许的,这与成年人应该懂得相互问候是一样的;即使有些仪态极其优雅的人觉得那是一种过失,至少我深信那也是一种不必介意的过错,可以留给时间、导师与交往去加以纠正。因此我认为,为了礼节去干涉或责备你儿子(这是我常见的儿童的一种遭遇),并不值得;不过,如果他的举止表现出骄傲或邪恶,那就必须采用规劝或羞辱的方法去加以消除。

虽然幼小的儿童不应当在礼仪和礼节上面受到过分的困扰,不过有一种不礼貌的行为,如果不及早加以约束,是很容易在年轻人身上滋长起来的,那就是,当别人正在说话的时候,爱去插嘴反驳,打断别人的谈话。年轻人之所以喜欢在别人谈话的时候插嘴反驳,之所以不放过任何表现自己的才智的机会,这或许是起因于辩论的习俗,以为辩论表现了才华和学问,似乎辩驳是具有知识的唯一标准与证据。假如情况确实如此,那么我觉得,学者们是最应该为此受到指责的。插嘴打断别人的谈话是一种极为粗鲁的行为,因为,当我们还不知道别人究竟要说什么之前,就去发表议论,这种行为即便没有表现出不切题的愚蠢,也是一种明白表示:我们对他的谈论已听腻了,不想再听下去了,因为我们觉得他所说的那些东西没有什么价值,而且在我们看来,在座的其他人也对他的话不感兴趣,所以想让他们听我们谈谈,我们可以说些值得他们倾听的话。这种做法表现了一种极大的不敬,是必然要冒犯别人的;然而,几乎所有的插嘴都带有这种不敬。人们往往还在插嘴之中,更正他人的错误,反驳别人的话,如果我们这样做,自充导师,以为自己应当去纠正别人的谈话,或者揭露他人判断的错误,那便是一种更大的骄傲与自负的表现了。

我的意思并不是说,大家交谈时意见不应出现分歧,或者不应反驳别人的议论:这样会使社交的最大好处荡然无存,使人们不能从机敏的同伴那里获得教益和改进。有才智的人相互辩论,可以显示出事物的各个侧面、不同的方面和各种可能性,给人以启示,假如第一个人说过之后,其余的人都必须赞同,鹦鹉学舌,那么这种好处便会丧失殆尽。我所反对的,并不是一个人对别人的观点表示异议,而是表示异议的那种方式。我们应该教导年轻人,不要在别人发表意见的时候随便插嘴,只有到别人问起他们的意见的时候,或者别人都说完了、无人发表意见的时候,才可发表自己的见解;而且,发表意见时只能用请教的语气,不能用教导的口吻。应该避免武断的态度及傲慢的神情;要等在座的人全都停止了说话,有了机会时,才可以用学生的口气谦逊地提出问题。

这种恰当的文雅既不会掩盖他们的才智,也不会减弱他们的理性力量,反而会使他们的发言更受欢迎,使他们的观点更有分量。即便是一个有问题的论点,或者泛泛的评论,如果这样提出来,开头加上几句不同寻常的文明有礼的开场白,对他人的意见表示尊重,也可以得到更多的赏识与重视;相比之下,哪怕是最敏锐的智慧,或者最深刻的科学,如果表达的时候态度粗暴无理,口气生硬刺耳,也不能得到这样的赏识与重视,因为那种表达方式只会使听者感到厌烦,即便觉得他说得有理,也不会对他有好的看法。

所以,这种缺点在年轻人身上是应该小心加以提防的,从一开始就应加以制止,并让他们在一切交谈中都养成一种相反的习惯。再说,喜欢发表意见、在辩论时不断地插嘴、大声争辩等等,即便在成人乃至在我们这个阶层的人中间,也屡见不鲜,所以这种缺点就更应及早加以防止。印第安人虽然被我们叫做野蛮人,但他们谈话时却要比我们文明有礼得多,他们总是彼此安静地倾听对方的发言,不等到对方说完决不插话,一直到对方说完后再从容地予以答复,既不吵闹,也不动感情。假如这一点在我们这个文明的地方还做不到,那只能归咎于教育的疏忽了,还没有把我们身上这种古代的蛮性革除掉。你可能没有见过这样一个有趣的景象:两个有身份的贵妇人偶然碰到一起,正好面对面地坐在一个房间的两边,周围还坐着许多人,她们俩发生了争论,越争越起劲,争到激烈的时候彼此都不断地向前移动自己的椅子,最后两个人竟紧挨在房间的中央,像斗鸡场上的两只公鸡一样在那儿争吵,周围的人都忍不住发笑,但她们却旁若无人,毫不在意。这个故事是一个有身份的人告诉我的,她们争辩的时候他就在现场,谈及此事时,他对那种一般人在热烈争辩时经常会做出来的不文雅举动,还记忆犹新;由于此类不文雅举动正是习惯造成的,所以应当得到教育的更多关注。这种毛病如果发生在别人身上,是没有人不感到憎恶的,但如果发生在自己身上,却往往遭到忽视;也有许多人意识到了自己有这种毛病,并决心要克服它,但却由于他们教育上的疏忽,使他们养成了不良的习惯,最终也没能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