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恩之万一

第六章
报恩之万一

“恩”是一种债,必须偿还,但在日本,所有的“报恩”行为都不同于“受恩”,而被认为完全属于另外一个范畴。日本人认为我们的道德观是荒谬的,因为在我们的伦理学体系和诸如obligation、duty这类中性词中混淆了这两种范畴,犹如我们对某些部落语言在金钱交易中不区分“借方”、“贷方”感到奇怪一样。对日本人而言,称之为“恩”的那种极为重要且永久长存的“受恩”,与积极、刻不容缓的“报恩”完全是两个概念,后者是用一系列其他概念来表述的。“受恩”于人不是美德,“报恩”才是。美德始于积极献身“报恩”。

如果我们经常把“报恩”与美国的财务交易做比较,并且看到其背后对拖欠行为的制裁,就能有助于我们了解日本人的这种美德。个人必须履行合约,当他拿走了不属于他的东西,我们不会因客观原因而为其开脱。我们不能允许由一时的冲动来决定是否偿还银行的贷款。而且债务人不仅要还本金,还必须偿还利息。爱国主义、对家庭的爱与这些都是大不相同的。对我们而言,爱是一种心的付出,惟有自由给予的爱才是最高尚的。爱国主义意味着国家利益高于一切,这无疑只是堂吉诃德式的理想,与易犯错的人类本性并不相容,除非美国遭受敌国的武装力量攻击。我们美国人缺乏日本人那种基本前提——人一出生就蒙受重恩,在我们的观念中,人应该怜悯、帮助贫穷的双亲,不殴打自己的妻子,必须抚养子女。但所有一切都不应该以金钱债务的形式用良心来衡量,也不能像商业中的成功那样获得回报。在日本,这一切正如美国的财务偿还,其背后的约束力也类似于美国清还债务和偿还抵押贷款利息的约束力。它们也并不是只有当紧急关头(如宣战、父母病危)才须关注的事情,而是时刻笼罩的阴影,就像纽约的农民担忧抵押贷款、华尔街的金融家卖空后眼见行情上涨就忧心不已。

日本人把“报恩”分为各种具有不同规范的不同范畴:一种是数量及持续时间上都是无限的,一种是数量相当,须在特定期限内还清的。“无限报恩”,日本人称之为“义务”,即他们所说的“难报恩于万一”。一个人的“义务”又可分为两种不同类型:对父母之“恩”的报答为“孝”,对天皇之“恩”的报答为“忠”。这两种“义务”都是必须履行的,是所有人生而有之的。事实上日本的小学教育称之为“义务教育”,因为没有任何其他言语能如此恰当地表达“必修”的意思。人生中的偶发事件可能会改变“义务”的某些细节,但是“义务”自动压在所有人的肩上,并超脱一切偶发事件。

日本人的义务及相应义务一览表

一、恩:被动承受的义务。

一个人“受恩”或“背恩”,都是从被动接受的观点来看义务。

皇恩——天皇之恩

亲恩——父亲之恩

主恩——领主(主人)之恩

师恩——老师之恩

一生中与各类人接触所受之恩

注:使自己“受恩”之人都是自己的“恩人”。

二、“恩”的相应义务:偿还“恩情”,向“恩人”回报这些“义务”。这些都是从主动回报的角度看义务。

A.义务。无论如何回报这些义务都只是片面的,而且没有时间限制。

忠——对天皇、法律、日本国家的义务

孝——对父辈、祖先(包括子孙)的义务

任务——对工作的义务

B.情义。必须以与“恩”等量的方式回报这些“恩情债”,而且有时间限制。

1.对社会的情义

对主君的义务

对近亲的义务

对他人的义务 受恩于他人,如金钱、好意、劳力上的帮助(协作劳动)等。

对非近亲(如伯父、伯母、表兄妹、堂兄妹)的义务,不是指从这些人身上受恩,而是因为出自同一祖先。

2.对名誉的情义

这相当于德语的“名誉”(die Ehre)。

受到侮辱或遭受失败,有“洗刷”污名的义务,即报复、报仇的义务(这种行为不被视作侵犯)。

不承认失败(专业上的)或无知的义务。遵守日本人礼节的义务,亦即遵守一切礼节,过与自己的地位相称的生活,在不如意时克制情感流露。

上述两种“义务”都是无条件的。如此一来,日本人就使这些道德成为绝对性的东西,从而与中国那种对国家的义务和孝道概念区别开。17世纪以来,日本一再从中国伦理体系中吸取营养,“忠”、“孝”都是汉语,但中国人没有把这些道德看作是无条件的。在中国,忠孝是有条件的,其上还有更高的道德,那就是“仁”,英语中译为 “benevolence”,但是它几乎概括了西方所指良好人际关系的一切。父母必须具备“仁”。如果统治者不具备“仁”,他的子民就有权揭竿而起反对他的统治。个人的效忠是以“仁”为前提的。皇帝的地位永固,取决于他施行“仁”政,文武百官也是如此。中国的伦理道德体系把“仁”作为一切人际关系的基石。

日本却从未接受中国伦理学的这一前提。知名日本学者朝河贯一在谈及中世纪两国间的这种巨大差异时说,“在日本,这些观念显然与天皇体制不相容,因此即使是作为学术理论,也从未被全盘接受过”。事实上,在日本,“仁”成为了伦理体系之外的美德,完全被剥夺了它在中国伦理体系中具有的崇高地位。在日本,“仁”发音为“jin”(但在写法上仍沿用中国汉字“仁”)。“行仁”或“行仁义”,即使身居高位也不必具备这一美德。由于“仁”彻底地被排除在伦理道德体系之外,致使它仅具有“游离于法律范围以外之事”的涵义。例如,以个人名义向公共慈善机构捐款,同情犯人等。固然是值得称道的美德,但它也确是份外之事,意味着你并非非做不可。

“行仁义”,也在“法律范围之外”的另一层意义上使用,即流氓无赖间的“道德”。德川时代,在以杀人越货为生的盗匪中,“行仁义”即意味着荣誉。与佩带双刀的威武武士不一样,他们只佩单刀,当其中某人触犯法规,寻求陌生他者帮助时,他者为了避免其同伙日后报复,便把他藏起来,这就是“行仁义”。现代用法中“行仁义”地位则更为低下,常用于不义及应受惩罚的不良行为。日本报纸上刊登“下等工人仍旧‘行仁义’,他们必须受到严惩”。警察应对此严厉管治,禁止那些至今仍盛行于黑暗角落里的“仁义”。毫无疑问,“行仁义”这里指的是流氓、黑社会盛行的“盗匪的荣誉”。尤其是现代日本的那些小规模工头,他们像世纪之交美国码头上的意大利籍工头一样,与不熟练的工人签订非法契约,牟取暴利,这些在日本也被称为“行仁义”。中国“仁”的概念在此被贬低得无以复加。日本人完全重新解释并在事实上贬低了中国道德体系中最重要的美德,而且没有任何其他可以取代“仁”、制约“义务”的美德。“孝”道在日本成为必须履行的一种义务,这意味着要容忍父母的恶行和不义。孝行只有在与对天皇的义务发生冲突时才有可能被废除,此外即使父母人品卑劣,甚至破坏子女的幸福,孝行还是不能被违背的。

在日本人的一部现代电影中,有位母亲经营着一家颇不错的餐馆,手头宽裕。他的儿子是乡村教师,已经成家。这位教师得知有位姑娘因家庭遭遇饥荒,将被卖入娼门,他为了挽救自己的学生,向村民筹了一笔款子替她赎身。他的母亲发现了这件事,从儿子那儿偷走了这笔钱。他的儿子知道她拿走了这笔钱,却不得不独自承担指责。他的妻子发现了真相,留下一封遗书,背负了所有的责任,然后就怀抱婴儿投河自尽。事情宣扬出来以后,母亲在这一悲剧中应负的责任却无人过问。儿子在尽孝道以后,只身前往北海道磨练自己的品格,以求日后能更加坚强,经受起类似考验。这个儿子是个品德高尚的道德英雄。我个人认为该为整个悲剧负责的显然是那个偷钱的母亲,但我的那位日本友人却强烈反对我这种美国式的判断,他说“孝”经常会与其他道德发生冲突,如果电影中的主人公够聪明,他就能找到一条无损自尊心的调和办法。但他如果为此谴责母亲,即使是心里的,他的自尊心也不可能不受损伤。

青年男子成婚后就背负了沉重的孝道义务,这样的例子在小说和真实生活中比比皆是。除了个别“摩登”家庭,一般的体面家庭都要由父母通过媒人为儿子挑妻子。关心挑选结果的并非儿子,而是他的家庭,其原因不仅在于牵涉金钱,主要是因为那儿媳的名字将被载入家谱,生儿育女,为家族开枝散叶。惯例上是由媒人安排一次貌似不经意的相遇,让两位年轻人在各自父母的陪同下见面,但双方并不交谈。有时父母也会选择给儿子安排一门利益婚姻,女方从中获得钱财,男方则借此和名门联姻。有时父母也会因女方的人品而看中她。孝子要报答父母之恩,因而不能质疑父母的决定,他结婚以后也必须继续报恩。尤其当他是继承家业的长子,他得和父母一起生活。众所周知,婆婆总是不喜欢媳妇,她总是要挑剔儿媳,即使儿子和媳妇相敬如宾,渴望同妻子一起生活,她也可以赶走媳妇,解除他们的婚姻关系。日本的小说和自传中,不仅描写妻子的痛苦,也喜欢强调丈夫的苦难。当然丈夫是出于遵守孝道,而顺从母亲解除婚约的。

有位“摩登”日本妇女,现住在美国。她在东京时曾在家中收留了一位怀有身孕的年轻妻子,这位孕妇的婆婆强迫她离开难过的年轻丈夫。当时她身患重病,伤心欲绝,但却并未为此谴责丈夫,她逐渐把所有的心思倾注到即将出生的婴儿身上。然而婴儿刚一出生,婆婆就带着沉默恭顺的儿子来索要孩子。孩子当然是属于夫家的,婆婆把孩子带走后,随即送进别家寄养。

上述一切都属于孝道的范围,是子女应对父母偿还的“恩情债”。在美国,这些却都被认为是个人正当幸福遭受外来干扰的例子。日本人不能把这种干涉视为“外来的”,因为日本把“恩情债”放在生活的首要地位。这些故事在日本,就像美国故事中描述诚实的人,不论经受怎样无法置信的苦难都会还清负债一样,就是为了歌颂道德高尚的人,他们通过自身的努力赢得了自尊,并证明其意志坚强足以忍受人生中的磨难。然而这种磨难,无论如何崇高,很自然地都会留下憎恨的阴影。值得注意的是亚洲地区关于“可憎物”的代名词。例如,在缅甸是“火灾、洪水、盗贼、官吏和恶人”;在日本则为“地震、打雷、老头(家长、父亲)”。

和中国“孝”的范围并不一样,日本的“孝”既不包括几个世纪以来的祖先,也不包括其繁衍下来的庞大支系。日本的祖先崇拜仅限于近祖。墓碑必须年年重写以确保其身份,当现存后代不再记得某位祖先时,他的墓碑也就无人问津了,家里的神龛也就不再供奉他们的牌位。许多作家论述到日本人缺乏抽象思维和构建非现实形象的兴趣。与中国对比,日本人的孝道观恰好印证了这种论点。这种观念最大、最重要的现实意义就在于,“孝道义务”只限于活着的人。

无论在日本,还是中国,“孝道”不仅是对父母和祖先的尊敬与服从。所有对子女的照顾,西方人认为皆源自母亲的本能和父亲的责任感;东方人则认为是出自对祖先的孝顺。日本人对此极为明确:一个人回报祖先恩情的最好方式是把自己受到的照顾转移给子女。日语中没有表达“父亲对子女的义务”的假名,所有这类义务都包括在对父母和祖父母的孝道之内。“孝道”意味着下列所有义务:家长必须抚养子女,让儿子、弟弟接受教育,管理财产,给需要帮助的亲戚提供帮助及其他上千的类似日常义务。日本制度化家庭的种种规范严格限定了尽这种义务的对象的人数。儿子死后,抚养他的遗孀和子女就是一种义务,女儿如果发生类似情况也是如此。但如果是丧偶的外甥侄女的收养与否,就不在“义务”之列了。

即使是对贫穷的直系晚辈亲属的援助,孝道也不需要怀有敬意和慈爱之心。家庭中的寡妇被称为“冷饭亲戚”,意指天气寒冷之际他们吃冷饭,他们必须听从家庭中每位成员的支使,而且必须恭顺地接受有关他们自己事情的任何决定。他们及其子女都是穷亲戚,在特殊情况下,他们也会受到较好的待遇,但这并不是因为该家庭的大家长有义务善待他们。兄弟之间应尽的义务也不要求他们必须热情地履行义务。尽管他们彼此承认互相憎恨,但兄长只要愉快地履行对弟弟的义务,就会为此受到赞扬。

婆媳间总是势如水火。媳妇是以外人的身份进入这个家庭的,她的责任就是了解婆婆的喜好,然后依此行事。通常情况下,婆婆都会明确宣称儿媳配不上自己的儿子,换个角度我们可想而知婆婆相当嫉妒儿媳。但是,正像日本谚语所说的那样,“可恶的儿媳仍然生出可爱的孙子”,因此“孝”在婆媳间也是存在的。年轻的儿媳表面上无限温顺,但是随着岁月流逝,这些温顺的儿媳也会变成苛刻的婆婆,百般挑剔自己儿媳的不是。她们做儿媳的时候忍气吞声,并不反抗,但她们并不会因此就成为真正温顺的人。到了晚年,她们仿佛要把日积月累的怨气一股脑地发泄到自己儿媳的身上。今天,日本的姑娘公开谈论最好嫁给一个不是嗣子的男子,这样她们就不必与专制跋扈的婆婆一起生活了。

“尽孝”不意味着在家庭中就能得到慈爱。在一些文化中,“慈爱”是大家庭道德规范的基石,日本则不然。正如一位日本作家指出的那样,“只因日本人高度尊重家庭,故而不太重视家庭中每位成员及成员相互间的家族纽带”。当然并不一定完全如此,但大致就是这样。重点在于义务、报恩及长辈自觉承担更多的责任,责任之一就是监督晚辈,让他们做出必要的牺牲。即使他们不情愿,还是得服从长辈的决定,否则就是没有履行“义务”。

日本孝道中的另一显著特点是家族成员间存在的露骨的怨恨,这一现象在其他与“孝道”等同的义务中是不存在的:即对天皇的“忠”。日本政治家们精心策划,把天皇奉为“神圣领袖”,使他与喧嚣的世俗生活隔离。惟其如此,才能团结全国人民,同心同德为国家效力。把天皇树立为国民之父是不够的,因为父亲在家庭中尽管可以要求子女尽一切义务,但他可能是一个“不受尊重之人”。天皇必须是一个摒弃了所有世俗杂念的“圣父”。国民对天皇的“忠诚”是最高的美德,它必须成为一种对幻想中的与世隔绝、一尘不染的“善良之父”的仰慕膜拜。早期明治政治家在考察西方各国后写道:统治者与人民之间的矛盾冲突推进了国家的历史进程,但这并不符合日本精神。他们回国后在宪法中写进了这样的话:“天皇神圣不可亵渎”,不必为国务大臣的任何行为负责。天皇是日本统一的最高象征,而非负责的国家元首。七百年来,天皇从未作为实际的行政首脑发挥作用,所以继续充当永久性的幕后角色是简单易行的。明治政治家只需要在全体国民的心目中植入对天皇“尽忠”这一无条件的最高美德。在日本封建社会,“忠”是对世俗首领——将军应尽的义务,那段漫长的历史警示明治政治家,在新体制下,为了达成他们的目标,他们必须做些什么。在以往几个世纪,尽管将军是大元帅、最高行政官,人人必须尽忠于他,但是反抗将军统治乃至谋杀他的阴谋却屡见不鲜。对将军尽忠经常与对封建领主尽忠发生冲突,而且对领主的忠往往要比对将军的忠更具强制性。毕竟对封建领主的忠诚建立在面对面的联系上,对将军的忠相形之下显得更为淡漠。在动乱时期,家臣也会趁势发难,逼迫将军退位,然后在自己的地盘上拥立自己的领主取而代之。明治维新的先驱及领导者高呼“忠于天皇”的口号,为了反对德川幕府奋斗了一个世纪,而天皇则深居深宫,每个人都依照自己的意愿塑造天皇。明治维新是“尊王派”的胜利,正是由于从忠于将军转为忠于天皇,1868年的事件才称得上是“复古”。天皇继续隐居幕后,他赋予“阁下们”以权威,而不亲自掌管政府、军队,也不亲自决定政策。仍然由同一类的顾问们打点政务,不过他们是经过更好的挑选的。真正的根本性变动在精神领域,因为“忠”成为了向每个人必须面对的“神圣首领”——最高祭司和日本统一、永存的象征——天皇报恩。

“忠”的对象之所以能轻易转移到天皇身上,当然得益于传统的民间传说,即皇室是“天照大神”的后裔,但这一传说中的神学因素并不是西方人想象中的那么重要。当然,即使是拒绝这些神学观点的知识分子也不会因此质疑对天皇的忠诚,甚至是那些接受神裔论的一般民众,其理解也不是西方人所设想的那样。“神”(カミ),英语中译为“God”,其意义是“头儿”,即等级制之巅。日本人并不像西方人那样在人、神之间设置巨大鸿沟,每个日本人死后都变成神。封建时期“忠”的对象是没有神性色彩的等级制首领。在“忠”的对象转移过程中,更为重要的是整个日本历史上,只有一个皇室,万世一系,继承皇位。如果西方人因其皇位继承规则与英国、德国不一致,就认为这种一贯性是欺人之谈,那是徒劳无益的。日本的规则就是日本的规则,根据这一规则,皇位继承就是“万世一系”的。中国历史上经历了36个朝代,日本则没有。她是这样的一个国家——虽然经历了各种变迁,却从未破坏其社会结构,其社会模式是永不更替的。明治维新前的一百年间,德川势力利用的正是“万世一系”这一观点,而不是天皇神裔论。他们说,既然“忠”应当献给天皇,那么就只能献给天皇。他们把天皇树立为国民的最高主祭者,这一角色并不必然意味着神性。“万世一系”说比神裔说更加重要。

近代日本作了种种努力,使“忠”个人化,并且特指天皇本人。明治维新后的首位天皇,是一位杰出、有成就的君主,在他统治期间,轻而易举地成为了臣民敬慕的人格化象征。他极少公开露面,仅有的几次都非常隆重,享尽崇拜。国民向他顶礼膜拜之际,无人私语,更无人胆敢抬头正视。二楼以上的窗户全部关闭,以防任何人从高处俯窥天皇。天皇同其高级顾问的相处也是等级制的。不能说天皇召见执政者,只有极少数具有特权的“阁下”们“奉诏觐见”。天皇从不就存在政治纷争的问题颁布诏书,他所下的诏都是关于道德、节俭或是某个问题解决后安抚民心。他即将驾崩之时,整个日本成了一所大寺院,所有的人都虔诚地为他祈祷。

经由这些方式,天皇成为了超越国内一切纠纷的象征。就像美国人对星条旗的忠诚超过一切政党政治一样,天皇是“神圣不可亵渎的”。我们以一定的仪式来对待我们的国旗,我们认为用这种程度的仪式来对待任何人都是完全不妥的。然而日本人充分利用其最高象征的价值。人民敬爱天皇,天皇也会做出反应。天皇“关怀国民”,国民们感动得欣喜若狂,他们甘愿献出生命“以慰君心”。在像日本文化这种完全建立在人际关系基础之上的文化中,天皇作为忠诚的象征,其意义远远超过国旗。如果教师在受训期间把人的最高义务说成是热爱祖国,那么他们是不合格的,必须改口说是对天皇报恩。

“忠”在臣民与天皇之间构成了双重体系。一方面,臣民向上直接对天皇,其间没有中介,他们自己用行动来使“陛下安心”;另一方面,天皇的敕令,又是经过天皇与大臣之间的各种中介者之手,层层传到他们耳朵的。“他代表天皇宣旨”,仅此一句,足以唤起臣民的“忠”,而且可能比国家任何其他的号召更具强制力。罗里曾经描述过这样一件事,在一次和平时期的军事演示中,一位军官带队出发时下令未经他许可不能喝壶中的水。日本军队训练非常强调在极端恶劣的环境中,持续行军五六十英里。那一天,由于口渴和体力透支,有二十多人倒下,死亡五人。检查他们的水壶,滴水未动。“军官下达了命令,他是代表天皇下旨的”。

在民政管理中,“忠”强制一切,从丧葬到纳税。税吏、警察、地方征税官都只是臣民尽“忠”的中介。日本人的观点是:遵纪守法就是对他们的最高恩情——“皇恩”的回报。这与美国的习惯形成鲜明对比。对美国人而言,任何新的律法,从有关汽车尾灯的规定到所得税,都会引起全国反感,他们认为这是对个人事务中人身自由的干涉。联邦法律更是受到双重质疑,因为它干扰了各州的立法自由,被认为是华盛顿官僚强加于国民的,而且对这些法律无论怎样反对,都无法满足国民们的自尊心。日本人由此断定美国人无法无天,美国人则说日本人是缺乏民主的顺民。两国国民的自尊心与不同的态度联系在一起,这种说法也许更加实际。在美国,自尊心与处理自己的事情联系在一起,在日本,自尊心则取决于对施恩者报恩。这两种习惯各有其不便之处。我们的难处是:即使是对全国有利的法规,也很难被接受;日本人的则在于:无论如何,人都很难报恩到如此地步,即把自己的一生都置于报恩的阴影之下。每个日本人可能都会在一定程度上找到既不触犯法律又能回避苛求的方法。他们推崇某种暴力,直接行动和私人报复,这些都是美国人不赞成的。然而尽管存在这些限制性因素,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的限制性因素,“忠”对日本人的约束力都是毋庸置疑的。

1945年8月14日日本投降时,世界亲眼目睹了“忠”的不可思议之威力。许多对日本有一定了解或体验的西方人认为日本不可能投降。他们坚称:幻想在亚洲战场及太平洋岛屿上的日本军队和平地放下武器,想法过于天真。日本的许多军队还没有遭受过局部失败,他们还坚信自己进行的战争是正义的。至于日本本土各岛,遍布顽抗者,占领军——其先头部队只能是小部队,他们只要前进至舰队炮火射程之内,就要冒着随时被杀戮的危险。整个战争期间,日本人一向是无所畏惧的,他们是好战的民族。这些美国评论家未把“忠”的因素考量在内。天皇讲话之后战争就停止了。在此讲话之前,激进的反对者们包围了皇宫,试图阻止诏书的宣读。但诏书一旦宣读,他们全都服从了。无论是在满洲、爪哇等地的前线指挥官,还是本土的东条之流竟然无一反对。我们的军队在机场着陆后,甚至受到了礼貌的欢迎。外国记者中有一个人这样写道:早晨着陆时手指还紧握着枪,中午就收起了枪,到了晚上便可以悠闲地购物了。日本人现在就是用遵从和平的方式“以慰君心”。一周之前他们还在不惜捐躯,即使用竹枪也要击退外敌呢。

这种态度的转变并没有什么不可思议之处,除非那些西方人不承认支配人类行为的情绪是如何各不相同。一些人声称:只有自由主义者掌握了政权,推翻现有政府,日本才能得救。一些人则声称:除了灭绝日本民族别无出路。这两种分析说的都只是一个全力以赴、全民支持,进行总体战的西方国家,他们以为日本的作战方针与西方国家相似,大错特错。还有一些西方人士在几个月的和平占领之后预言:我们失去了一切机会,因为日本没有发生西方式革命,或者说“日本尚未懂得失败”。这是建立在西方真理标准基础上的西方社会哲学。但日本不是西方国家,它没有采取西方各国那种最后的力量:革命。日本也不会采用恶意的破坏活动来对抗敌国占领军。日本使用的是自己固有的力量,即在战斗力被完全摧毁以前,就要求自己把无条件投降这一巨大代价视为“忠”,从日本人观点来看,这种沉重的代价换来的是它最为珍视的东西,他们有权说:这是天皇的命令,即使这是投降的命令。即使战败投降,最高的法令仍然是“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