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之家
法官和律师兄弟们:
今天,我们要为我们奉献出生命的事业奉献一个家园。
它不是寺庙,没有威严的拱门和圆柱,也没有回纹装饰的拱顶和昏暗而令人敬畏的空间。就要栖居于这四壁之内的精神,和我们非常亲密,非常友好,非常人性化,所以我们无需用供奉和崇拜的形式作为其象征。但它也不是工厂,不是单纯的综合办公楼,不是赚脏钱的证券交易所,不是做生意的市场。栖息于此的精神,不会因为诱骗而留在这座建筑内——她不会以自己的到来表达赐福,令它蓬荜生辉,除非这里有比单纯的利益更美好的东西在召唤她、取悦她。我们的建筑师对此了然于心,他用真与美的形态将它呈现于敏感的目光之前。他明智地选择了它的象征,不是寺庙的象征,更不是市场的象征,而是一个更优雅、更简单、更友好的象征,一个有着更温馨的暗示、更普遍的感召力的象征,即家的象征。
今天,在这个以华盛顿所熟悉的样式建起,面对着华盛顿做过礼拜的教堂的殖民地时期风格的寓所,纽约律师业的大家庭欢聚一堂,一起重叙兄弟般忠诚的友情,感受源于共同努力的进步,并下定决心不做任何有损于这个大家庭荣誉的错事,以免那个栖身于此的精神获得转脸离去的缘由。
这座建筑为何通过少数人的贡献,就得到了让众人满意的形式呢?在这些形式中表现出来的巨大热情是由什么点燃的呢?点燃它的,不仅是给学者经常光顾的图书馆打下基础的愿望。研究所和阅览室已经存在,如果我们别无所求,那么即便再建一些也花不了多少钱;也不是建一个俱乐部、一个单纯的消遣场所的愿望。如果只是为了消遣,青山秀水之间有更多更具吸引力的所在。各位若想知道我们这座建筑的灵魂,你必须到这些东西之外去寻找。这里的确有图书馆、俱乐部和会议厅,但是无论它们中的哪一个还是合在一起,都不能说明这座建筑的关键所在——它的生命的秘密。我并不是说它的设计者对它的纯粹的便利问题漠不关心。我确切无疑地知道,在这座建筑的顶层,不就有一间专为律师准备的斜顶阁楼吗?当他们被愚蠢的法官弄得疲惫不堪时,他们在这里或许会疲惫顿消。这是它的一个宜人之处;然而我相信,这也不是使它的每块砖石都生机盎然的那种热情的关键所在。就像多年来许多比我更聪明的人一样,我回到我的柏拉图身边,从他的一个不朽的提问中,我似乎为自己的问题找到了答案的雏形。“美德是可以教会的吗?”下面这些话是伍德布里奇(Woodbridge)博士在总结柏拉图的思想时说的:“美德是可以教会的吗?教育能使人变得善良吗?柏拉图的著作中一次又一次提出这个问题,但从未得到一个直接明确的答案。它留下了一个问题,一个当我们穿行于现世生活的各种变故和机会时,始终伴随我们的人的问题。”
是的,教育意味着许多事情,而这座建筑就是我们对柏拉图的不朽追问的现代回答之一。可以从书本中受教育,也可以从生活本身受教育;离群索居是教育,跻身闹市也是教育;学习研究是教育,榜样的熏陶更是教育。只要我们问问任何一个上过大学的年轻人,在他所受的培训中,哪些东西对他日后的生活最重要,我相信他放在第一位的几乎无一例外,肯定不是那些知识的碎片,不是学校里的书本知识,而是他们因为同那些活着和死去的高贵头脑交流而改变了的价值观。丰饶之母(Alma Mater)〔2〕赐予的远不只是一张羊皮。律师的资格也不仅意味着拿到了执照,可以签署辩护状或吟咏冗长乏味的辩词。
基于那个信念,这个家如今建了起来并且对外开放了。支持它建立和开放的信念是:我们这个庞大的律师联合体,由于能够使它成为一股不可遏制的正义力量的体重而不时显得迟钝呆滞,一旦兄弟情谊的酵母激活其庞大的躯体,它就会发自内心地因高尚思想和精美观念的因子而充满活力。这个家会让我们每个人感到自己是一个古老延续体的一部分,感到维护这个延续体的真实存在的骄傲和诗意,当它受到劫掠或蒙羞时我们会感到耻辱和羞愧。在人人平等的情况下,有谁会被剥夺出入这个家门的权利呢?有人一旦感到那是他本人的遗产——他把它们当作自己的回忆和传统,即使它们如我所说是以一种新的面目出现,让这个大厅因为它们的存在而变得壮丽辉煌——他还会损毁和践踏这份家产吗?
这里将会形成一种新的、强化了的亲属观,它将用一条家庭团结的纽带把我们结合在一起,这种联系的紧密和持久,是那些没有共同的家园、共同的聚集地、共同的家庭活动场所和中心的团体所无从知道的。这里将培育一种共同责任的意识,当我们团体的荣誉在文学作品或生活中受到冷嘲热讽的玷污时,我们感同个人受辱。我们从迪斯累里〔3〕的通信中举个例子吧。奥斯汀(Charles Austin)曾指控他有贿选企图,他在致奥斯汀的著名信件中说:“我知道,期待奥斯汀先生对这些无理的诽谤中伤作补偿是没用的,甚至是不合理的,因为奥斯汀先生来自一个体面的职业共同体,他们做事的首要原则好像是‘只要给钱,啥都能说’。这种在圈子里流行的错误原则,被巧妙地说成‘为客户尽责’,它好像是一个迥异于‘为邻居尽责’的过程。”
这种蓄意的傲慢攻击,多年来不是一直保持着它的锋芒么!即使现在,每当这些话回响于耳畔,我们不是依然畏缩发抖么!人们想知道,今天有多少人仍能从这些余音绕梁的嘲讽中听到自己的信念。人们想知道,有多少人已为这种信念找到了根据,更糟糕的是,在每日每时的丑闻中找到了根据。人们想知道,有多少人不是根据我们最好的表现,而是根据我们最差的表现来评判我们,把本应只由少数人担当的讥讽和谴责加于我们每个人头上。此时此刻,在这座新建筑开放之际,在这个家园的揭幕式上,我们要再次下定决心,用生命去彻底平息这种指责,去证明我们值得拥有我们的机会与力量的遗产。
我说到我们的遗产,它是怎样一种遗产呵!——它的利益牵涉到多少方面!它的奇闻佚事多么丰富多彩!整个知识王国全是可供我们这间磨房加工的谷物。有时,真理是在出人预料的拐弯和角落呈现于人们面前。我喜欢浏览旧籍,借此了解法律人的多少方法——看起来最现代的习惯和嗜好——是根植于遥远的世纪。我们重复自己先辈的方法,一如子孙回忆他们祖先的音容举止。在古希腊时代,诉讼当事人背诵着以辩才谋生的职业演说家为他们起草的演讲。你们只要读一下多步森(Dobson)〔4〕的《希腊演说家》(The Greek Orators)就会发现,陷入困境的诉讼当事人会谦卑地申述自己贫乏的辩论和说服的能力,乞求陪审团针对那些经验丰富技巧过人的对手的雄辩与说服力,为他们提供保护。各位不妨在纽约市法院开庭期的任何一天进去看看,除非自我执业于法律以来情况已大为改观,否则你们就会从一些人那里听到同样的辩论,当你告诉他们这是古希腊语言技巧(Attic Greek)时,他们会惊讶地瞪着你看。就在不久前,我还在读西塞罗(Cicero)的一篇被雄辩家推崇备至的演说的简译本,该演说是代表阿基亚斯(Archias)的利益。这位狡黠练达的辩护人,连篇累牍地说着一些与争端毫不相干的离题话,坚信只要他能创造出一种有利于其委托人的氛围,他这样做就会有所帮助。在他这样做时,没有人斥责他,也没有人向他提醒争议的主题,就像现在有些时候一样,激情四溢的演说者会滔滔不绝地说些同样的题外话,却不会被着迷的主人要求紧贴主旨。假如我可以这样描述主审法官,并不是对他有所不敬。这种走神的表现,这种高贵头脑中最次要的弱点,是屡见不鲜的。更为屡见不鲜的是一种犯下过失的倾向,尽管它可能是无辜的,即脱离争议本身,转向原告的行为、动机和名声,这是一切麻烦的根源。你们可以从最著名的演说中看到这样的冲动。狄摩西尼〔5〕在有关王权的演说中,曾严辞抨击那位品质极其恶劣的检察官。至少参与庭审的律师认为,地方检察官们似乎全部继承了这些恶劣的品质。无节制的冗长啰嗦也是一种积习很深的癖好。从无法追忆的年代起,法官们就一直徒劳地与它抗争,他们对言语精练者予以奖赏,对喋喋不休者予以压制,但收效甚微。最近有人给我看了三百年前英国大法官法庭颁布的一道命令,它规定冗长离题的答辩状的起草人,要把诉状挂在自己脖子上绕法庭而行,并要交一笔罚金。我们今天的压制手段没这么严厉,但是衡平法院的答辩与我所能提供的案情摘要相比,很可能像是一部通俗小说,一本不违禁的小册子,如果有哪位愤怒的大法官在座,我可以当庭给他出示这种摘要作为证据。如各位所知,在我所在的法院,通常允许双方在判决遇到上诉的案子中进行两小时的辩论。比较幸运的是,利用这一特权的律师寥寥无几,我想这要归因于我们所持有的一种恰当的一般观念,即上诉法院的时间限制是一小时。最近我们修正了我们的规则,使之更加符合目前的误解。我知道在另一些州,比如宾夕法尼亚州,这个时间更短,但不论法院还是正义,并未受到这种变化的危害,虽然尚无人告诉我这种剪短飞翼的做法让律师深受其苦。有时,我心中鸣响着一种干脆制止他们的想法。然而,在他们的热情中毕竟有一些迷人之处,一些富有人情味的、可爱的东西,尽管它有点儿令人厌倦。如果他们偏离了这一点,他们就永远无法做到像狄摩西尼或西塞罗那样胸怀坦荡了。卖力辩护的热情,贯穿始终的烈火,成败的意义,不仅是成败对辩护人钱袋的意义,还有对他的骄傲、他的声誉、他的责任感的意义——当我置身于这些事情之中时,我怀着极大的惊奇,想到了那种至今还让这一职业生气勃勃的友爱精神——性情和善、幽默、坦然接受日常工作中公平或不公平的运气。尤其令我感动的,是存在于律师与法官的关系中的友善与宽厚。一位英国散文作家在谈到自己的同胞时写道:“我们忧伤地对待自己的快乐,我们微笑着承受自己的麻烦。”这也许是对律师精神的一个不坏的概括。我们这些法官所做的事情,总会让你们伤心失望,我们对经过严格平衡的案件宣布判决,辛勤劳作的律师们数月甚至数年耐心细致的工作,顷刻之间就被击得粉碎。如果人们对事实一无所知,只是抽象地考虑这种情形,他也许认为这会在这两个相互争斗的阵营之间造成长期仇视和敌对的状态。绝非如此!如果我们以合理的智慧和奉献精神从事每天的工作,我们就会得到友谊的回报,实际上它要超过友谊——它是包含着一种感情的友谊,我们只能把这种感情描述为爱戴。作为一名法官的我可以说,至少它在我们心中唤起了诚挚的回应。
我们这一行的成员,在它的历史中从来没有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或许这是他们相互依靠、团结一致的原因之一,而这种团结在任何地方都是迫害或抵制的产物。从柏拉图到韦尔斯(H.G.Wells)的几乎每一种乌托邦的特征是,它们从来不为律师留下一席之地。在这片新大陆的殖民地时期和以后的时代,这种古老的敌视态度当然也没有消失,你们很快就能在我们的殖民地法律史博物馆的全部纪念物中看到,因为今天该博物馆收到了来自我们律师界慷慨的最新捐助,它已承诺了你们。敌视并未导致含糊其辞或犹豫不决的推论。刚才我在重读洛威尔的信时,偶然读到了下面这段话,它选自作于1782年的《一位美国农民的信笺》。他写道:“律师是由他人之手培育、能在任何土壤中生长的植物,一旦他们扎下了根,他们就会让他们周围生长的一切慢慢枯萎死去……哪怕是这个职业中最无知、最拙劣的成员,被放到乡间哪怕是最不起眼的地方,他也会挑起讼端,并积累起比最富有的农民以自己全部的辛劳所换来的财富还要多的财富……我们的先辈们多么令人痛惜,他们兴奋地铲除了那么多令人窒息的习惯,在他们的新政府中消灭了那么多的错误和弊病——包括宗教的和世俗的,却没有防范这么一群如此危险的人的侵入。”大约在一个世纪前,佐治亚州就曾按照这类意见采取行动,试图从自己身上除掉这批害虫。它通过了一项禁止郎姆酒和律师执业的单项法令。后来它对这些罪恶中不太恶劣的表现较为宽容,但对律师则毫不留情。纽约的麻烦与此不同。说来让人不可思议,这里的律师少得可怜,1695年纽约只有41名律师,诉讼当事人把钱用于支撑当地的整个律师团体,不会付给自己的律师分毫。与此相对应,同年该地议会通过的一个法案,规定任何诉讼当事人所能聘请的律师的数量。就像用法律限制奢侈生活的享乐一样,人数被限定为两名。该法规称:“如果他们付钱聘请两名以上律师,则掌管该案的法院可合法地命令被聘请的所有辩护人,除前面规定的两人外,为另一方辩护,且不必返还已经得到的费用,无论本法规或其他法规中包含哪些与本规定相左的内容。”这是多么富有诗意的公正!得到满怀希望的原告聘用或付费的第三名或第四名律师,在开庭那天口袋里装着他的诉讼费,却有可能转而支持被告的诉讼理由。我们的申诉委员会今天会对这种事情说些什么呢?我必须承认,按我的判断,如果规定每位委托人限聘两名律师,那么每位律师都由两名委托人付费也许更为公平。这种安排很可能只是一种任何世俗国家都难以蒙受的巨大恩宠。从某种程度上,律师们似乎一直为得不到它而忧虑。我希望这部1695年法案的起草人能够关照一下今天的我们。(https://www.daowen.com)
进化论者将会告诉我们,这种久远的殖民地时代的精神,这种我们还是个40人的小团伙时的精神,其残存的遗迹今天是否仍伴随着我们。当今的时尚是对律师业的缺点大肆渲染,对它的优点轻描淡写。然而,无论有多少缺点和失败,律师职业主要展示的依然是一种同志之谊、一种友爱精神,它的延续大概要归功于“讼师寮”〔6〕的传统。但是当我们把它与多少具有结盟性质的职业团体中的嫉妒和猜疑作一对比时,它又有着一些独特的东西。莎士比亚在那句经常被引用的台词中告诉我们,我们当做“法律中全力拼争的对手,餐桌上的朋友。”这种景象和习俗是如此常见,故而我们已经想当然地接受了它们所体现的精神。然而它并不像它看起来那般平淡无奇,阿斯奎斯(Asquith)〔7〕在《回忆与反省》(Memories and Reflections)中提醒我们,在政治家同自己的政治对手保持良好的私交这一点上,下议院的领袖们一直持有相互冲突的观点。约翰·布赖特(John Bright)这位立场坚定的人物就始终如一地强烈反对这种做法。他认为一次晚餐的诱惑有着改变信念的倾向,胃液的刺激可能滋生妥协。这种倾向或许能够被认可,但是至少现在,人们已极少对自己的信念信心十足,以致愿意把毫不动摇列在优点的最前列而把妥协置于其后。就律师而言,英国的传统毕竟不同于我们。原因或许在于,我们作为诉讼当事人的拥护者的角色,事先就有明确已知的界线为我们划分得一清二楚。这里少了一些晦暗不明的交界地带、路线模糊的边缘,政治舞台上的主角们的观点,会在这里不知不觉地逐渐从一致变为分歧。对于我们来说,无论如何,伙伴和同志之谊的传统是非常美好和珍贵的东西,值得我们积极承认它有开花结果的价值,对它加以激励和培养。所以我认为,培养这一传统,让它的种子开花结果,享受果实的美味,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建立一个家园,让所有的法律人,不管老的还是少的,声望显赫的还是藉藉无名的,可以作为平等的同事走到一起,这符合司法中伟大的民主精神,他们就是以它的名义加入这一行列的。
今天,我们赞赏并庆贺这座建筑的对称美。多年以后,当我们的声音已邈不可闻,我们无数的同行们仍会在这座建筑内,对一种更伟大的对称美进行无止境的探索,人们把这种对称美称为正义,把将生命原则运用于这种对称美称为神圣的事业。
愿这个家园中的劳动者的工作,配得上这座纪念性建筑。
〔1〕在纽约县律师协会新址落成式上的讲话,1930年5月26日。
〔2〕丰饶之母(Alma Mater),古罗马人对谷物女神等的称呼。——译注
〔3〕迪斯累里(Disraeli Benjamin,1804—1881):19世纪英国著名政治家、保守党领袖、作家,两次担任英国首相。——译注
〔4〕多步森(Dobson,Henry Austin,1840—1921):英国诗人、传记作者和文艺评论家,著有诗集《不朽的谚语》、散文代表作《博爱的骑士》等。——译注
〔5〕狄摩西尼(Demosthenes,公元前384—322):古雅典雄辩家、民主派政治家,发表过《斥腓力》等演说。——译注
〔6〕讼师寮(Inns of Court):伦敦培养法律人才的四家机构——Lincoln's Inn、Gray's Inn、The Inner Temple和The Middle Temple——的统称,历史极为悠久,早期活动已不可考,自13世纪起从事比较系统的法律教育,享有授予律师资格的特权。——译注
〔7〕阿斯奎斯(Herbert Henry Asquith,1852—1928),英国政治家、自由党领袖,1908—1916年曾任首相。——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