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共同体的友谊

法律共同体的友谊〔1〕

主席先生、纽约大学的兄弟和朋友们:

今天,我没有带来任何值得你们欢迎的信息,我是作为一个朋友来为我的友情作见证的。贵校用授予我学位的方式表达对我的敬意。贵校校友会温文大度,宽厚仁慈,表示要对嫡亲和养子女一视同仁,并本着这种兄弟情谊的精神让我担任它的副会长之一。我被带到这个家庭的圈子,所以我也将以适合于亲友关系的随意而亲密的方式和各位交谈。

首先,我大概应当向你们中间那些非常年轻、前程远大的律师界新手说几句话,然后我要说的一些话,希望这些新手能与年纪稍长的人分享,因为我看了一下这次聚会的人,并未发现有真正上了年纪的。

这个职业中初出茅庐的人总是让我倍感亲切。在我当律师的时候,我经常为许多更年轻的人充当顾问,尽管现在回头看来,我明白那时自己其实也很年轻,但是我因此而接触到了我的兄弟们,我那些最慷慨大方、最热情最友好的兄弟们。这种接触要大大多于在其他方面比我经历更丰富的许多律师。在那些日子里,年轻有为的人在从业一两年后所能完成的高质量的工作,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担任法官的经历也再次证实和深化了这种印象。我想这种高质量应归功于现代法学院卓有成效的教育,它给予现在的年轻人很好的培训,其广阔和精深是我们当年的法学院闻所未闻的。岁月改变着一切。在曼斯菲尔德勋爵(Lord Mansfield)的时代,法庭为法学院的学生辟有专席,学生们通过收集审判过程中前辈掉下的知识碎片来增进学识。一个案子的书记员有这么一段记录,曼斯菲尔德要求一位辩护人在法庭宣布既定的判决前,为专席上的学生们阐述案件。毫无疑问,这位尊贵的爵爷相信他是在宽厚地体恤下情,他的忠实的听众在得到有关案件纠纷的事实阐述之后,会以经典文书才能享有的毕恭毕敬的态度,认同其深思熟虑的判决。这是昔日法律评论出现之前的美好时光,终审上诉法庭里有从法学院挑选出的成员。现在的曼斯菲尔德们,如果他们还存在的话,会知道自己可以从学生那儿获得他们所能提供的益处,至少在律师的优秀程度能够用它的活力来衡量时是如此。你们可能觉得我这是在开玩笑,其实我比你们想象的要认真得多。有时我觉得,如果我得到了今天法学院给予的训练,我或许能避免一些我常犯的错误。当我就学于哥伦比亚法学院时,它正处于从古老的书本教学法——这与曼斯菲尔德时代的方法相比已是长足的进步——向如今非常流行的案例教学法过渡。当刚从哈佛大学来的基纳教授(Keener)接手我们这个混乱不堪的班级时,我已在德怀特(Dwight)和查斯(Chase)及其助教的教导下在那里呆了一年多。那时课程几近结束,基纳没有多少时间做别的事情,他只能竭力让我们相信,我们过去没学到什么,我们现在也没学习什么,如果我们不大力改进,我们将来也不会学到什么东西。他用各种各样的例证来阐述这个事实,而且对由此给班级造成的影响非常得意:我们先是愤怒,继而怀疑,最后陷入绝望。近年从法学院的鸟巢中走出来的新人们,你们遇上了一个幸福的时代。你们所穿越和探究过的法律田野,从来不曾展现在我的视野里,我只是在实践中才把它们搞明白。那时没有关于公司的课程;没有宪法课程,除非你参加联合院校的选修课;没有国际法课程,无论是国际公法还是国际私法;没有刑法课程,除了一些选修的讲座;现在单独设立的其他许多课程,如委托、承运、破产,只会在帕森斯(Parsons)的合同法教科书中,用一段概述或章节附带提一下。你会感到不解,我们怎么承受那种得过且过滋生的烦恼。他们告诉我们说,培根勋爵在事业之初下决心不做实务,伯肯海德(Birkenhead)勋爵在对这种选择进行评价时说:“一个学识渊博有主见的人,大可以不必怀着尊重屈从于法官席上智力低下者的观点。”我担心我的自我表白可能走过了头,可能会让你们对高级司法官员中至少一个在任者充满了鄙视。

几个月前,我有机会思考申请进入律师界人员的统计数字,在看到这些数字之前,我有时认为,这个行业的兴旺景象会随着纯粹辩论技巧的重要性的衰退而衰退。想当律师的人多如过江之鲫,证明了我的担心毫无根据。不过与我的时代相比还是发生了一个变化,更遑论与在我之前进入律师界的人们的时代相比了。越来越多的律师工作是在办公室里完成,诉讼专家相对少了。我的许多这个行业里的朋友,从来没有进过法院,更多的人只是偶尔到过法院,而且叫苦不迭。布莱斯勋爵在他的《美利坚合众国》(American Common Wealth)一书中说,这个国家最优秀的头脑都被吸引到律师业去了。我可以确切无疑地讲,是法院,而不是律师的办公室,才是吸引雄心勃勃的年轻人的地方。如果像我相信医学在某种程度上正发生的改变那样,法律能够变成一门掌握精确性的预防科学,以至诉讼变成了瘟疫一样可预防的灾害,那么争取正义的斗争就会失去吸引力。我确信,即使现在,叩响这个职业大门的雄心勃勃的年轻人的梦想,是在法庭上获得成功的梦想。这些“新的路标”(他们这样称呼自己)就要沿着古老的大路立起;在成长与发展的路线尚未标明或不确定的地方,就要标出新的行程;当正义受到它的敌人——谎言与愚昧——的威胁时,他们会让正义赢得上风。更出色的结果是,他们会让法院收回成命或祖辈的成命——承认自己错了或纠正古老的错误。我并不是在暗示法院的成长可以依靠这种美味,或一有不错的借口去挑选更好消化的菜肴时就享用它。最伟大的成就是以下场景给执拗的追求者带来的狂喜:法官终于不得不进行掩饰,他抓起药瓶一饮而尽,仿佛它适合于任何人服用一样。这些都是年轻人的梦想,在生活中并不总是能够得到实现,但它们使前景变得色彩斑斓,一片光明。如果人数能说明问题,那么这一前景依然可见。(https://www.daowen.com)

至此,我一直是与律师界的新手交谈,现在我要履行自己的诺言,把我讲演的一部分内容送给这些新人及其年长的同行们。

不久前,我读了英国首相鲍德温(Stanley Baldwin)的一系列讲演,它们的优雅、谦逊、智慧,它们收敛的幽默和成熟的教养,着实引人入胜。在其中一次讲演中,他对众议院里自己党派的成员说:“永远不要与你们的选民失去联系;永远不要把俱乐部会员的声音和伦敦报人的声音错当成国家的声音;给你们报酬的是国家,对你们作出评判的也是国家。”人们不会用完全一样的话来告诫法官,但是对他们的告诫从本质上说不会有太大的不同。但愿他们不要过于在意圈里人和报界的声音。无论如何,足够诚实和有良好意愿的艺术家,如果他想得到有眼力的评判,他会把自己交给同行,交给搞艺术的人。法官也是这样,如果他想明智地把握自己航线,他万万不可失去与有能力评判他的选民——律师界的选民——的接触。今天律师界有这么多表达机构,使那些本来无法交流、湮没无闻的思想和感情得以表达,我认为这是件大好事。法律杂志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影响力上,在年复一年地增长;还有律师协会及其委员会、它们的报告、它们的形式多样的活动;现在又有了重要性日增的这些协会之间以及法学院校友们的宴会、午餐会和招待会,在它们更为宽厚有礼的伙伴情谊的气氛中,刻薄的批评有望得到化解与缓和。凡是有心倾听的法官,都会从这些表达机构那儿得到有益的信息。那些法官尚无所知,未经探明的深渊,法律评论会给他一些暗示。律师协会的委员会会以冷静的判断力对他的优缺点加以总结,并让他知道天平上的砝码是多是少。在这类聚会上,他将会学到几乎同样重要的东西。通过这些亲密接触,他能够更好地认识到,根据这些高级选民的判断,他是否任由自己的官职吞没了人性。

过去曾经有法官遭遇到这样的灾难。我可以高兴地报告大家,如果这类人还没有被完全根除,他们至少是在迅速地消失。我所想到的不仅是自以为是——它表现为严厉而傲慢的举止,震耳欲聋的吼叫,或表现为对《民事诉讼法》中“蔑视法庭”条款的令人怀疑的通晓。这些虚张声势的表现有时是性格缺陷的结果,这种缺陷在法官中并非不为人所知,所幸它们并不普遍;它们经常是弱点或无能的一种防卫工具,法官们意识到这些弱点,希望通过似乎能够展示其力量的表现来转移人们的注意。我认为还存在着官职吞没人性的另一种方式,它也许不那么丑恶和粗野,却更加巧妙和隐蔽。人们对法律本身有可能持有一种观点,它是教官的观点,而不是真正战略家的观点;是官僚的观点而不是人的观点。把这种事情当作历法的要求和对历法原则的管理。做这些事的一种方式是教官的方式,另一种方式是人的方式。作为一名法官,我对这些问题很少甚至没有体验,所以我大概没有权利谈论它们——我有时担心自己会把它们搞得一团糟。可是当我身为律师之时,我毕竟观察过别人的所作所为,故而我还是有资格谈点儿看法的,不管它的价值如何。当你从实务上升到一些更高深的问题时,你会遇到同样的两难局面。法院曾经作出的一些最糟糕的判决就是来自这种两难局面。它们承认一个判决残酷无情,但又认为这种残酷无损于该判决的合理性。我承认,存在着两者并立的情况——我想这主要发生在适用规则是由法规所宣告的时候。然而这种情况是罕见的,并且人们会怀着深刻的不信任看待它,会对它产生与这种不信任同样深刻的痛惜。普通法除非受到法规的约束和限定,手中掌握着塑造正义——这正是普通法所追求的目标——的多种多样的工具。这一事实似乎再清楚不过,但法官们有时却对它视而不见。庞德院长在他的一篇文章中告诉我们,有些法官们偏爱一种“强硬的”判决。他们的这种说法是指一丝不苟地运用严格的逻辑方法去阐述先例或规则,由此得出的严格的判决。他们以为自己的这种做法维护着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因此,在巴克兰(Buckland)先生的一篇讲述梅特兰(Friedrick W.Maitland)的妙文中告诉我们,据说这位英国法官因得到一个严厉的判决而沾沾自喜,在判决得到很好的平衡后,他似乎对不正义也很友善。我也许还应为这些例子补充上一名西方法官,他的严谨曾经成为林肯的一则轶事的主题——“如果有人在街上打了他鼻子一拳,他会把这人吊死;但是,如果无法确定这一拳是用哪只手打的,他会撤消控告。”

我并不是说,从我在执业生涯中认识的许多法官那儿都能找到这些可怕的例子;我的执业生涯过于漫长,不便在这个节日般的聚会上向各位详述。然而,沉睡的野兽就在我们中间,如果我们把它喂得过饱,它有可能醒过来发怒。贪婪的官职有可能吞没人性。我今天应邀来到各位中间,我把这一邀请理解为反映着你们对我的评价:无论我可能犯过什么错误——我知道它们比我愿意指出和记住的要多——我至少避免了这个错误,我没有让官职吞没人性。我不是说我这点儿不起眼的成就值得褒扬。在上诉法庭这个谦恭和平等的传统如此根深蒂固深入人心的地方,如果一个人因为居官自傲的心理作祟,犯下了这种特殊形式的罪过,那他一定会成为相当顽固的罪人。但是此后当你开始思考它时,美德反过来也对荣誉的取得非常重要,这种荣誉属于培育和践行那些美德的人。我们谁也不会为了自己能够自我克制不去杀人而沾沾自喜,然而如果这种美德的重要性在于它是衡量荣誉的标准,我们肯定都会怀着道德优越感大肆声张。因此,我不想为一个极其平常的美德——我仅仅是一个人——而自傲。亚当斯(Charles Francis Adams)在他的自传中说,他透过岁月的薄雾回首往事,最令他感到欣慰的是,至少他在走完的人生中没有做过很明显的蠢事。我可以顺便说一句,这也是我本人在每个司法年度结束时的贺词。我这会儿正在考虑,是否还应该再补充上一句谢词:感谢我有着做人的能力。就像我前面说的,这是个不起眼的成就:大概它不应被完全忽视。我认为我们正在日益接近于认识到我今天所强调的一个事实,即官职无论怎样自我炫耀,终究是一副皮囊,那里边的人才是宝贵的。

能够荣幸地作为你们的同志,以这样亲切愉快的方式与各位欢聚一堂,我为此向各位表示谢意。它给了我帮助,让我感到鼓舞。你们是如此仁厚,所以我绝不会知道这次经历是否给你们留下了不好的印象。在未来岁月的午餐会上,借着本协会这个把人们联系在一起的纽带,所有不同类型和级别的法官与律师还会聚在一起,不管他们是出色的还是——也许只因某些罕见的偶然因素——不那么出色的,高级还是低级的,已经成功的还是正期待着成功的——只要坚定果敢,他们的成功之日也一定会到来。愿我们今天这种同志精神也与他们相伴,与我们所热爱的职业相伴。

〔1〕1927年12月20日在纽约大学法学院校友会午宴上的讲演。发表于《纽约大学法律评论》第5卷,第1页。